淺談認知評價是決定情緒發生的關鍵原因

淺談認知評價是決定情緒發生的關鍵原因

  1、客體與需要關係是決定情緒的主要因素

  客體本身並不直接決定一個人的情緒,而是有其主觀上的中介,以致情緒是主客觀之間的某種關係的反應,個體的需要便是其中的.一個重要中介。

  客體與需要既決定情緒發生的極性,又決定情緒發生的種類,還決定情緒發生的水平。

  2、客體與預期關係是決定情緒的又一重要因素

  預期是一個人根據自己的經驗、習慣客觀事物作出的一種事估量,屬認知範疇。它根植於個體在生活過程中逐漸內化形成的結構,並依據外來資訊不斷修正,始終處於動態變化之中。它可以被人充分意識到,表現為有意識的估量,也可以未被充分意識到,表現為潛意識的估量。

  首先,定情緒發生的強度。一般說,客觀事物超出個體預期越大,它滿足個體需要與否所引起的情緒越強烈;反之,則越微弱。

  其次,決定驚奇一類情緒的發生。當與個體需要之間的關係沿不明確的客觀事物出乎預期地發生時,只要超出預期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引起驚奇情緒,並可由超出預期的不同程度,區分出從新鮮感、新奇感、到驚訝、惦記惦記愕,直至震驚、驚呆、驚厥等一第列不同強度的驚奇情緒。

  3、認知評價是決定情緒發生的關鍵因素

  60年代提出了情緒的認知—啟用學說;70到80年代提出了情緒的認知—再評價演說。

  這種認知評價會受一個人的知識經驗、思想方法和信念、價值觀等的影響。受到挫折時,缺乏辨證觀念的人只看到事物失敗一面,產生悲觀情緒;而具有辯證觀念的人,會從“失敗是成功之母”的角度認識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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