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離職證明怎麼寫
標準離職證明怎麼寫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一些人由於個人原因而選擇離職,重新投遞 簡歷 找工作。這時候,離職的人員需要向原所在企業申請填發離職證明,以作為和該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方便在接下來辦理其他離職事宜以及尋找工作時能夠更為順利。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是一段勞動關係結束的憑證,也是這份工作經歷的憑證。基於其用途,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日期、離職日期,所在部門、擔任職務及其他競業協議需交代的事項,並加蓋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離職證明應該開2聯,公司留存一份,員工留存一份。
對於員工來說,一份離職證明是勞動關係結束的憑證,主要用於提供給新公司作為入職材料,表明你已與之前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關係,可以安心進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離職證明也可作為產生勞資糾紛時的重要憑證。
離職證明具有如下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下面附離職證明的格式:
離職證明(居中對齊)
茲有xxx(姓名)同志於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xxx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xxxxxx原因申請離職,並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後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單位(蓋章)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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