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離職證明

失業保險離職證明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證明了吧,證明是用可靠的證據證明有關人員或事實的`真實情況的憑證。一般證明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失業保險離職證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失業保險離職證明1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於××××年××月×日雙方共同(√×)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備註: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失業保險離職證明2

寧xx:

  你與本公司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從事化驗技術員工作。你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三年五個月。現因你個人家庭原因,不能按照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上班和出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在公司決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規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日期:xx

  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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