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等學校章程建設行動計劃
湖北高等學校章程建設行動計劃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章程是書面寫定的組織規程或辦事條例。章程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湖北高等學校章程建設行動計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深入推進湖北高等學校章程建設,加快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根據《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目標
計劃自xx年6月起實施,xx年底完成。到xx年底,73所湖北省屬公辦高等學校分批完成章程制定和核準工作。
二、實施步驟
1、xx年10月,完成湖北大學、三峽大學、武漢輕工大學、武漢體育學院、湖北師範學院、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襄陽職業技術學院等7所試點高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2、xx年12月,完成武漢科技大學、長江大學、江漢大學、湖北工業大學、武漢工程大學、武漢紡織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湖北民族學院、湖北醫藥學院、湖北經濟學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3、xx年4月,完成湖北警官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湖北文理學院、湖北工程學院、湖北科技學院、黃岡師範學院、湖北理工學院、湖北第二師範學院、荊楚理工學院、武漢商學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4、xx年6月,完成鄖陽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湖北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湖北職業技術學院、武漢鐵路職業技術學院、黃岡職業技術學院、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恩施職業技術學院、荊州理工職業學院、鄂州職業大學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5、xx年8月,完成武漢軟體工程職業學院、荊州職業技術學院、仙桃職業學院、湖北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武漢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武漢航海職業技術學院、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隨州職業技術學院、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6、xx年10月,完成武漢警官職業學院、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湖北藝術職業學院、武漢交通職業學院、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武漢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武漢民政職業學院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7、xx年12月,完成鄂東職業技術學院、湖北財稅職業學院、江漢藝術職業學院、三峽電力職業學院、湖北青年職業學院、湖北工程職業學院、武漢城市職業學院、三峽旅遊職業技術學院、襄陽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湖北體育職業學院、長江職業學院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釋出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章程質量。各高校要健全章程建設工作機制,主要領導要親自主持章程制定工作,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加強條件保障。要嚴格按照《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章程起草工作,保證章程內容和起草程式符合要求。要充分借鑑國內外高校章程建設的經驗,制定出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學校實際與改革發展要求的高質量章程。要按照本計劃的'時間安排,制定章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確校內起草程式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保證按時完成章程起草工作。
2、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高校主管部門要結合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改革要求,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絡,透過章程建設,推動高校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自我監督機制,明確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內涵,以及主管部門與高校之間權利義務和管理職權的邊界。
3、做好高校章程核准工作。成立湖北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對提交核准的高校章程從不同角度進行評議、提出意見。章程核准委員會採取書面評議與會議集中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評議、核准工作。高校申請核准章程,應當同時提交章程起草說明,對起草過程、章程內容、主要特點和制度創新等內容做出說明。章程核准委員會召開會議集中評議高校章程的,被評議高校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到會做出說明、回應提問。
4、完善章程核准後的執行機制。主管部門要會同高校建立健全章程執行機制,形成高校依據章程自主辦學、主管部門對章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並作為實施管理依據的新格局。各高校要健全校內章程監督機制,依據章程統一規章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規範管理職能、完善民主監督機制。章程執行情況要形成年度報告或者作為學校年度工作報告的內容之一,向教職工代表大會以及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