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保護
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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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保護
少數民族節慶不是一般的節日,也不是一般的慶典活動,它是民族心理的需求、情感的凝聚與價值觀的體現。它是少數民族文化的無形財富,是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文化多樣性的具體體現,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一枝奇葩。在經濟全球化、科技一體化的大環境下,保護民族文化多樣性、民族節慶文化的豐富性和獨特性就顯得尤為重要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程序的快速發展,新疆本土民間的傳統節慶文化受到一定的衝擊,如不盡快對其加以保護,新疆各民族豐富多彩的民間節慶文化將會面臨破壞、失真、失傳的危險。本文就此問題,從記錄保護、立法保護、分級保護和教育保護四方面探討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保護。
一、記錄保護是保護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首要基礎工作
少數民族節慶活動是一種少數民族在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主體為內容,在特定地點或區域內定期舉辦的具有鮮明地方民族特色和群眾基礎的大型文化活動,可以吸引區內、外大量遊客的各種節日慶典和文化活動。要保護少數民族節慶文化,必須要弄清保護節慶的哪些內容及其所承載的民俗事象,才能知道怎樣有效地去保護。所以,我們首先要對新疆各地區各民族的節日慶典進行全面普查,深入到鄉村、街道,進行詢問、登記、整理,建資料庫。如果沒有全面徹底地瞭解,對新疆各族節慶文化活動的現狀沒有根本的認識,保護內容都不清楚,就談不上保護。所以,必須要展開地毯式普查就是摸清家底,主要手段就是記錄。記錄民間最原態的、最樸實的內容本身就是一種保護,特別是對於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民族節慶文化來說,更是如此。
我們對於節慶記錄的保護從節慶本身的記錄是不夠的,而是要透過節慶這個平臺去記錄蘊含在節慶中的民間傳統文化,對其中的文化資源、形態、現狀等進行全面調查並記錄,主要包括節慶中的民間文學、民間民俗藝術、歌舞樂器的表演等。將現存的節慶文化遺產可視地、動態地、立體地全方位儲存下來,不僅僅是文字記錄,還要透過現代先進的科技手段。筆者在2007年6月去伊犁調研的過程中,恰巧碰上從察布查爾縣走出去的中央電視臺著名節目主持人焦建成一行,他們就是為了搶救和保護錫伯族的節慶文化遺產——西遷節,而專程從北京來察布查爾縣拍攝大型紀錄片《大西遷》。透過採訪、紀實,利用現代科技手段重現西遷的歷史,記錄保護這一文化遺產。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節慶文化中一些民俗事象是以人的口傳身授進行傳承的,所以也必須高度重視對傳承人的普查記錄,建立傳承人名錄,以便為他們培養後繼者創造各方面條件並提供依據。所以,只有記錄保護得好,才能為真正保護好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做好基礎性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立法保護是保護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法律政策保障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法律是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行為和活動的根本保障。“這種體制下,文化遺產的保護也應該以相關法律為準繩。目前,有關部門正在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該法頒佈實施以後,必將逐步在全國形成一個依該法為核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法規保障體系。在構建這個法律法規體系的過程中,應該涉及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立法的問題”。
在法律保護方面,可以借鑑國外成功經驗。如日本以立法作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韓國是全民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活動,而法國形成了保護文化遺產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套評價標準和管理辦法,義大利提出了“反發展”的整體性保護新概念。各國建立了嚴密的法律保護機制,形成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秩序和良好的人文環境。
根據2005年國務院18號檔案精神,部分省市相應頒佈了有關民間文藝的規章制度和相應保護措施。例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2005年頒佈的第162號檔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並實施。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編著的《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中,也提出了對錫伯族西遷節、塔吉克族引水節及播種節、達斡爾族的斡包節等有關民族節慶相關的保護措施,為自治區的立法提供了一定的'經驗和基礎,初步營造了政策先行、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環境。此外,我國提出從2008年起將清明節、端午節和中秋節三個傳統節日定為法定節假日的舉措,是對民族節慶的法制建設有力的推動。
有了法律依據後,對民族民間節慶的保護就重在實施了。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中部分民族節慶還沒有具體的保護措施,例如塔塔爾族的撒班節(被自治區定為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但還未提出具體保護計劃)。我們不能被動地等待,應該根據現有的法律,借鑑兄弟省區取得的成果,學習國際先進經驗,充分發揮民族區域自治的能動性,制定並頒佈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實施有效的保護措施。在實施過程中,應時代發展的需要,不斷健全和完善。
三、分級保護是保護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目標責任建設
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在保護過程中可予以分級保護,針對新疆節慶在國內外的影響、規模和型別採取不同保護措施,根據節日中所承載的民間歌舞、民俗慶典是否紮根於民間土壤,是否具有作為一種活的文化傳統的唯一見證的價值,還根據其儲存狀態和瀕危程度,對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進行分級保護。
(一)世界級保護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1年、2003年、2005年公佈了三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中國的崑曲、古琴和維吾爾十二木卡姆、蒙古族長調分批榜上題名。作為聯合國公認的維吾爾十二木卡姆、蒙古族長調,特別是維吾爾十二木卡姆,沃土、根基在我們新疆,能夠受到世界級保護,充分說明它們不僅是新疆維吾爾族人民的民間節慶、民間藝術中的瑰寶,也是中華民族文化藝術寶庫中的經典之作。
維吾爾族《十二木卡姆》在節慶中的展演,是維吾爾族人民用語言和音樂歌舞藝術形式表現絢麗生活和高尚情操的一部曠世精曲,是集歌、舞、樂於一體的大型綜合藝術。這種音樂形式在世界各民族的藝術史上獨樹一幟,堪稱一絕。由於它肇始於本土的民間文化,發展於各綠洲城邦國、宮廷及都府官邸,經過整合與交融後又迴歸、積澱在民間,所以既體現古代宮廷的精英文化,又展現鄉村恬靜的田野文化。新疆的“十二木卡姆”淵源流長,是以綠洲農耕為基礎,也是維吾爾民族傳統文化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這部維吾爾音樂聖典於近幾十年內在傳承和發展中面臨過諸多問題,每部“木卡姆”的第一大部分在民間甚至已找不到一個完整的演唱者。不過,經過幾代人搶救,特別是申遺成功後成為世界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以來,在世界的影響及國內人力、物力、財力上的投入,都是前所未有的。
(二)國家級保護
2005年3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國家名錄,確定“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指導方針及“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的工作原則。同年12月,國務院頒發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的通知》。這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首次就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釋出的權威性指導意見。標誌著我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保護與發展階段,更多的“民族記憶的背影”將有可能得以儲存。正是在《意見》的推動下,2005年6月,我國開始進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與評審工作,確定首批國家級名錄518項於2006年5月20日獲得國務院批准,並正式向全國公佈。所有名錄中新疆有14項,其中國家級的民族節慶的有3個,錫伯族西遷節、塔吉克族的引水節和播種節,還有在民族節慶中展示的民間歌舞如維吾爾族的刀郎麥西萊甫、塔吉克族鷹舞和哈薩克族阿依特斯等。
新疆少數民族節慶中所展示的民族特色文化遺產,符合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文化標準,如果有一整套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會使少數民族節慶文化進一步得到傳承、保護和發展。例如蒙古族的史詩《江格爾》極具世界影響,自古以來就是蒙古族人民生活各方面綜合性的群眾文化活動,因此,它對於研究蒙古族的歷史文化、民間風俗等有著很重要的價值。《江格爾》濃縮了古代蒙古的民族歷史文化。尤其是新疆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在那達慕大會上表演的《江格爾》,其語言藝術、優雅唱詞、動聽曲調、優美的自然風景描繪和史詩所歌頌的正面人物的美好形象等,保留得原汁原味,使其本身更具審美價值和傳承功能。對其加強研究,抓緊搶救,採取一系列的保護措施,深入挖掘其中的文化內涵,在國家級保護的基礎上,條件成熟完全可以申報世界級遺產。
(三)自治區級和縣市級保護
目前自治區已經確定的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中關於民族節慶的保護專案有5個,其中自治區級的有2個即達斡爾族的斡包節和塔塔爾族的撒班節。各縣城也相繼確定了一批保護專案,對部分民族節慶中具有傳承作用的藝人建立傳承人命名活動,為節慶活動中的傳承人提供資助。比如吐魯番地區鄯善縣魯克沁鎮建立的木卡姆傳承中心,阿克蘇新和縣塔什艾日克鄉民間歌舞藝術、依其艾日克鄉加依村為民間樂器製作村,都是首先具備民族節慶的民間文化根基,又極具傳承規模而鼓勵和支援民族節慶、民間文化藝術更好開展而建立的。並規定有條件的中小學將其納入教育教學內容等多種措施,卓有成效地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新疆各級政府、文化部門及各族人民,在做好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家級代表作名錄申報工作的同時,還應關注少數民族節慶活動,同時進一步做好普查記錄工作。建立自治區級、縣市級的節慶文化體系,將展示在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活動中的民族民間文藝、音樂舞蹈、民間技藝等專案一併關注保護。縣市級登記的是最基本的,群眾基礎紮實,從中提煉出一批精華列入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
四、教育保護是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的傳承機制的保證
眾所周知,文化遺產保護最基本的就是保護意識的樹立,不是某個人的保護而是全社會人民群眾的保護意識都有較大的提高之後,成為全民的共識、全民的自覺行動,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工作才能順利開展。要培養全民良好的保護意識和社會風氣,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教育。因為教育是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的的社會活動,教育是人類歷史發展的重要文化方式,也是人類文化記憶傳承的重要方式。
在中國教育史上,教育方式多注重精英文化、官方文化以及現代的西方文化的影響,卻很少真正關注民族民間文化及其傳承方式。少數民族節慶是一個民族活態的文化基因庫,代表著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展現著豐富的民間風俗。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應該作為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必不可少的部分而受到關注。我們的教育不僅要學習科學技術,而且還要尊重人民的集體智慧和創造,珍視養育我們的本土文化,立足於民族民間文化的沃土。所以每一位公民都應該對傳統文化有認知義務和教育傳承的義務,自覺和自主地去保護、傳承與發展本民族的節慶文化。這樣,民族節慶文化的保護才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民族傳統文化的脈絡才會永具生命力地延續下去。
我們所說的民族節慶文化的教育保護是透過節慶活動這個視窗,弘揚透過節慶所承載各種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真正實施貫徹教育傳承的戰略實踐。以下主要從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三個方面進行探討:
(一)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社會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幾乎每個人從出生到中學,大多都是和爺爺奶奶、父母生活在一起。從小在以父母家人的家庭為社會單元,歡度自己民族的節日。節慶期間,各民族特色的衣食行旅、燈籠窗花、歌舞音樂……等等民俗事象集中展示,給孩子們帶來了自己民族節慶的模式和愉悅,也在心靈裡打下了深深的節慶烙印:本民族節慶什麼時間過什麼節日?怎樣歡度?節慶期間生活較日常生活更加豐富多彩,物質和精神文化上得到了極高享受,尊老愛幼、家庭倫理的融融親情,走親訪友、禮尚往來的民俗心理,節慶飲食服飾、音樂歌舞的民族特色情結,民族團結、民族凝聚的社會和諧等作用,都源於家庭教育的成效。因此在家庭教育中,除了重視現代科學知識的學習,也要給子女傳統文化的教育,讓下一代領略到傳統文化的魅力。家庭教育可以透過對子女的家傳教育和師徒教育的方式傳授。如果少數民族的家長一味地為了孩子與現代社會接軌,或家庭核心化老人與中年、青少年分開生活,造成家庭教育與民間文化、傳統文化傳承的斷裂而忽略了對本民族傳統文化教育,子女是難以對民族文化遺產感興趣的。
(二)學校教育
要有效地保護少數民族的傳統節慶就要從中小學生起進行,加強對傳統文化的教育,循序漸進,潛移默化。還需加強廣大青少年重視向民間吸取營養的教育功能,增強保護意識。
在新疆很多地方實行了中小學民漢合校,這便於各民族學生在文化上相互瞭解,學習中相互促進,語言上相互交流,增進各民族學生間團結友愛與文化上的相互尊重。對各民族學生團結協作,營建民族大家庭式的和諧校園、培養接班人是有深遠意義的。在這種學習環境中,把各民族的傳統文化納入教學體系中,不但便於本民族的文化傳承,而且有利於各民族的傳統文化在民族間傳播和吸收。
新疆高等院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育教學,也已納入個別高校的教育計劃中。新疆大學與新疆寶亨集團於2003年3月成立了“新疆非物質文化研究中心”,建起一個民間文化遺產陳列館。這是地方院校中最早成立的非物質文化研究中心,這說明新疆大學領導與專家學者們具有文化與學術的前瞻性,發揮了高校人文學科的優勢。這將成為推動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中,高校應發揮的學術優勢及教育作用。石河子大學在部分學院的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中也開設有世界文化遺產概論、民俗文化學等課程;大學文科基地新疆屯墾與文化研究院確立的研究方向中有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案;一些師生在研究選題和研究成果上已有階段性突破。新疆師範大學、塔里木大學、伊犁師範學院等高校也都建立了相應的機構並有大量研究成果。目的就是為了發揮高校在民族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保護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三)社會教育
社會教育包括除學校正規教育外的所有形式的教育。就是利用各種條件,特別發揮媒體的作用,互相影響搞好社會教育,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民教育的局面。
新疆各界各群眾,從知識教育、價值教育、行為教育,到保護方式、利用方式教育,進行綜合訓練。在各個黨政機關,特別是文體局、文聯相關部門,利用節慶契機,進行節慶宣傳及保護工作,分析節慶保護與行業發展之間的利益關係,形成各行各業關注民族節慶文化保護與利用的良好氛圍。
在加強社會教育中,建立一些官辦、民辦或官民合辦的傳統文化學校,像“民族傳統舞蹈學校”、“木卡姆傳唱學校”,具體進行某類傳統文化的教育。如吐魯番地區鄯善縣的魯克沁鎮,曾投資50萬元建一所農民文化學校,把“木卡姆”的演出、培訓規範起來。50多歲的民間藝人吐爾遜·司馬義是一位“木卡姆”樂師和歌手,自幼學習彈撥爾、熱瓦甫、都塔爾等樂器,非常熟練地掌握了“木卡姆”的演唱和演奏。他從1998年開始就經常到小學選拔苗子,現已帶十多個徒弟,經常參加縣和地區的演出活動,受到熱烈歡迎,並多次獲獎。這樣的文化學校把教育和表演與培養傳承人結合起來,是一條良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之路。
我們的教育是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代化的,但不能忽視立足傳統、立足民族、立足本土。我們要更好地關愛我們的民族節慶、民間文化,尤其是瀕臨失傳的文化。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系中,加大對新疆少數民族節慶文化保護與傳承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