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報告(合集15篇)

盡職調查報告(合集15篇)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盡職調查報告1

  醫院改制與併購需要專業的醫療機構評估專家、律師和醫院運營專家的綜合評判。在這一過程中,專業化併購與投資主體和高水平的醫療機構評估將起到關鍵的作用。為了有效降低交易風險,保障買賣雙方的利益,醫院改制與併購必然依賴盡職調查。

  所謂醫院盡職調查,係指醫療機構評估專家、律師、醫院運營專家等專業人士以專業方法調查目標醫院的過去、現在和可預見將來的所有相關事項,用以評估併購方案的收益和風險。海格公司提供的專業醫院併購盡職調查服務對於賣方和買方都至關重要!

  對於買方而言,由於瞭解目標醫院的實際狀況對於買方決策是否進行併購至關重要,因此,買方律師起草的調查清單必須詳盡,以充分了解被併購方醫院的基本情況,包括法律地位、資金、資信、人員等,保證將併購的風險降至最低。

  對於賣方而言,瞭解跨國併購方開出的清單,對於清理目標醫院的各類問題,適時進行法律技術的處理和包裝,最終順利完成併購具有重要意義。

  醫院併購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一) 目標醫院的性質

  適用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包括:

  1、股份轉讓限制;

  2、對醫院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員的資格有無特別要求;

  3、地方政府投資優惠政策;

  4、對醫院被併購後的服務有無本地化限制或要求等。

  (二)目標醫院組織和產權結構現狀

  1、收集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和產權結構或相類似的資訊(包括所有的附屬醫院、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合資企業或其它直接或間接擁有某種利益的組織形式)。以便判斷其合法性,尤其考慮併購後適用的法律規定。

  2、檢查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組織檔案(章程)及補充條款。

  3、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規章制度和補充檔案。

  4、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歷次院長辦公會(或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會議記錄。

  5、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股東名單和股權數量(如果有)。

  6、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股權轉讓記錄。

  7、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與相關的股東、第三人簽署的有關選舉、股票的處置或收購的協議。

  8、所有與股東溝通的季度、年度或其他定期的報告。

  9、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資格從事經營業務的許可與範圍。

  10、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在相應的經營範圍內經營聲譽及納稅證明(如果有)。

  11、有關包括所有股東權益的反收購措施的所有檔案(如果有)。

  12、(在一定時期內)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曾作為一方與它方簽訂的有關業務合併、資產處置或收購(不管是否完成)的所有協議。

  13、有關目標醫院被賣方出售的所有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收購協議、與收購協議有關的協議和有關收購、證券方面的所有檔案(如果有)。

  14、詢問目標醫院人員影響醫院經營而沒有收錄備忘錄(或會議記錄)的會議內容,以發掘值得深入調查的事件。

  (三)附屬協議

  1、列出目標醫院所有的附屬機構(包括不上市的股權持有人、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中持有超過5%資本金股權的人員)以及所有合作公司(或醫院)的董事和經營管理者名單。

  2、所有目標醫院與上述1所列單位和人員簽署的書面協議、備忘錄(不管這些檔案現在是否有效)。

  3、上述2所列舉的各類檔案包括但不限於

  (1)有關分擔稅務責任的協議(如果有);

  (2)保障協議;

  (3)租賃協議

  (4)保證書;

  (5)諮詢、管理和其他服務協議;

  (6)關於設施和功能共享協議;

  (7)購買和銷售合同;

  (8)許可證協議。

  (四)授權情況

  1、審閱董事會或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授權程度,並判斷授權是否合適;

  2、審閱股東投票授權書、委託書或其他表決授權的協議;

  3.檢查限制股權轉讓的協議,若有此協議,則進一步檢查其遵循情況。

  (五)債務和義務

  1、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所欠債務清單。

  2、證明借錢、借物等的債務性檔案以及與債權人協商的補充性檔案或放棄債權檔案。

  3、所有的證券交易檔案、信用憑單、抵押檔案、信託書、保證書、分期付款購貨合同、資金拆借協議、信用證、有條件的賠償義務檔案和其他涉及到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收購問題、其他目標醫院和附屬機構有全部或部分責任等的有關檔案。

  4、涉及由目標醫院、附屬機構以及它們的經營管理者、董事、主要股東進行貸款的檔案。

  5、由目標醫院或附屬機構簽發的企業債券和信用證檔案。

  6、與借款者溝通或給予借款者的報告檔案,包括所有的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獨立的會計師遞交給借款者的相關檔案。

  (六)政府規定

  1、有關政府部門簽發給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的各類許可證明的影印件。

  2、所有遞交給政府管理機構溝通的報告和檔案的影印件。

  3、有關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違反政府法規而收到的報告、通知、函等有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反不正當競爭、貿易政策、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七)稅務(如果有)

  1、目標醫院稅務顧問(包括負責人)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2、所有由目標醫院製作的或關於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關稅收返還的檔案,最新的稅務當局的審計報告和稅務代理機構的審查報告和其他相關的函件。

  3、有關涉及稅務事項與稅務當局的爭議情況的最終結論或相關材料。

  4、關於營業稅、所得所、銷售稅、使用稅、增值稅等評估、審計檔案。

  5、有關增值稅的安排、計算和支付、以及罰金或罰息的檔案。

  6、有關涉及目標醫院的醫院間交易以及醫院間可清算的帳戶資訊。

  7、有關目標醫院涉及到醫院間分配和義務的資訊。

  (八)財務資料

  1、所有就目標醫院股權交易情況向證券管理當局遞交的檔案。

  2、所有審計或未審計過的目標醫院財務報表,包括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獨立會計師對這些報表所出的審計報告。

  3、所有來自審計師對目標醫院管理建議和報告以及目標醫院與審計師之間往來的函件。

  4、內部預算和專案準備情況的檔案,包括描述這些預算和專案的備忘錄。

  5、資產總量和可接受審查的帳目。

  6、銷售、經營收入和土地使用權。

  7、銷售、藥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新產品研究與開發的詳細情況。

  8、形式上的專案和可能發生責任的平衡表。

  9、外匯匯率調整的詳細情況。

  10、各類儲備的詳細情況。

  11、過去5年主要經營和帳目變化的審查。

  12、採納新的會計準則對原有會計準則的影響。

  13、目標醫院審計師的姓名、地址和聯絡方式。

  (九)管理和職工

  1、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結構情況和主要職工的個人經歷。

  2、目標醫院的所有職工及其聘用合同,及工會或集體談判合同,每個職工重新談判續簽合同的到期日。

  3、所有員工手冊和提供給員工的有關僱傭條款或條件的文獻資料。

  4、遵守相應政府勞動管理部門有關職工福利規定的檔案。

  5、所有涉及現管理層或原管理層與職工所籤的關於保守目標醫院機密、智慧財產權轉讓、非競爭條款的協議影印件。

  6、所有的以目標醫院名義與目標醫院及附屬機構的職工簽訂的協議,包括貸款協議、信用延期協議和有關保障、補償協議等的影印件。

  7、列出目標醫院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以及他們的年薪和待遇情況。

  8、列出所有的選擇權和股票增值權的價格細目表。

  9、職工利益計劃,包括但不限於計劃概述、遞交有關稅務和職工福利管理當局的定期表格、報告,向有關當局遞交有關要求確認和批准的職工利益計劃的申請檔案,最新年度的計劃評估報告和財務報告,以及有關下列計劃的最新實際評估報告:

  (1)退休金

  (2)股票選擇和增值權

  (3)獎金

  (4)利益分享

  (5)分期補貼

  (6)權利參與

  (7)退休

  (8)人身保險

  (9)喪失勞動能力補助

  (10)儲蓄

  (11)離職、保險、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

  (十)法律糾紛情況

  1、先列出正在進行的、或已受到威脅的投訴、訴訟、仲裁或政府調查(包括國內或國外)情況的清單,包括當事人、損害賠償情況、訴訟型別、保險金額、保險公司的態度等。

  2、所有的訴訟、仲裁、政府調查的有關檔案。

  3、列出所有由法院、仲裁委員會、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政府機構作出的、對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有約束力的判決、裁決、命令、禁令、執行令、鑑定的清單。

  4、由律師出具的有關訴訟和其他法律糾紛的函件。

  5、列出有關訴訟、仲裁中當事人雙方自行和解、調解、協議放棄權利主張、要求或禁止進一步活動的情況。

  6、所有提出專利、商標和其他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函件。

  7、所有有關受到威脅的政府調查或宣稱目標醫院違法的函件。

  8、檢查醫療服務或產品責任控訴案件的可能性,至少須包括醫療服務或產品保證、處理此類控訴案的經驗與改正服務、產品回收的記錄。

  9、對上述調查所得資料進行研究。

  (十一)資產情況

  1、列出所有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合法擁有或租賃擁有的不動產,指明每一處不動產的所有權、方位、使用情況,如系租賃擁有,列出租賃期限、續簽條件、租賃義務等情況。

  2、列出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所擁有的不動產被抵押的情況。

  3、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所擁有的不動產的保險情況,包括每一處不動產的保險檔案。

  4、所有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因出租或承租而簽署的租賃、轉租賃協議,包括這類協議履行情況的檔案。

  5、所有有關不動產的評估報告。

  6、所有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或出租情況的調查報告。

  7、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的或出租的不動產的稅收資料。

  8、所有藥品及器械存貨的細目表,包括存貨的規格、存放地點和數量等。

  9、所有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在經營中使用的裝置情況,指明這些裝置的所有權情況以及有關融資租賃的條款或有關裝置可被擁有或租賃使用的協議。

  10、任何有關有形資產收購或處置的有效協議。

  (十二)經營情況

  1、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對外簽訂的所有協議,包括合資協議、戰略聯盟協議、合夥協議、管理協議、諮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等。

  2、一定時期內所有的已購資產的供貨商的情況清單。

  3、藥品及器械等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的影印件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的說明。

  4、所有的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分撥、委託、代理、代表協議影印件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

  5、列出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服務及產品的消費者的清單。

  6、有關藥品存貨管理程式的說明材料。

  7、列出目標醫院在國內或地區內主要競爭者的名單。

  8、目標醫院服務或產品銷售過程中使用的標準格式,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病歷、處方單、檢驗單、檢查單、診斷證明、訂購單、各種臨床應用及管理表格等。

  9、所有一定時期內作出的有關目標醫院提供的服務或製造的產品的明確或隱含的質量保證的檔案。

  10、所有關於廣告、公共關係的書面協議和廣告品的複製。

  (十三)保險情況

  1、所有的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承保險種:

  (1)一般責任保險

  (2)產品責任保險

  (3)火險或其他災害險

  (4)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

  (5)職工的人身保險

  2、有關上述保險險種是否充分合適的報告和函件,以及在這種保險單下權利的保留、拒絕賠償的報告和函件。

  (十四)實質性協議

  1、有關實質性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違約情況,影響或合理地認為會影響目標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的有關情況。

  2、其他一些上述事項中尚未列出的實質性合同或協議,包括但不限於:

  (1)需要第三方同意才能履行的協議

  (2)作為計劃中的交易活動的結果可能導致違約的協議

  (3)以任何方法在目標醫院和其他實際的和潛在的競爭對手簽署的限制競爭和協議或諒解備忘錄。

  (十五)環境問題

  1、有關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過去或現在面臨的環境問題的內部報告。

  2、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根據國家、地方政府環境部門或有關授權機構的規定所作的陳述或報告的影印件。

  3、針對目標醫院和其附屬機構的有關環境問題作出的通報、投訴、訴訟或其他相類似檔案。

  (十六)市場開拓和價格問題

  1、來自消費者或競爭者關於價格問題的投訴信或法律控告檔案。

  2、為開發和實施市場開拓計劃或戰略而準備的業務計劃、銷售預測、價格政策、價格趨勢等檔案。

  3、有關訪問和徵求消費者、供應商意見的報告。

  4、來自銷售代理商的競爭性價格或競爭性資訊的情況。

  5、公開的或不公開的價格清單。

  6、涉及價格或促銷計劃交易的通告。

  7、足以表明銷售和購買的標準條款和有關條件的檔案。

  8、有關價格浮動的政策,如打折、讓利、優惠、減免、合作性廣告等。

  (十七)智慧財產權

  1、所有由目標醫院及其附屬機構擁有或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識、商號、版權、專利和其他智慧財產權。

  2、一種非法律的技術性評估和特殊知識構成的並在市場上獲得成功的知識性整合,如被採納使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診療系統。

  3、涉及特殊技術開發的作者、提供者、獨立承包商、職工的名單清單和有關委託開發協議檔案。

  4、列出非專利保護的專有產品的清單,這些專有產品之所以不申請專利是為了保證它的專有性秘密。

  5、所有目標醫院智慧財產權的註冊證明檔案,包括智慧財產權的國內登記證明和國外登記證明。

  6、足以證明下列情況的所有檔案:

  (1)正在向有關智慧財產權註冊機關申請註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的檔案

  (2)正處在智慧財產權註冊管理機關反對或撤銷程式中的檔案

  (3)需要向智慧財產權註冊管理機關申請延期的檔案

  (4)申請撤銷、反對、重新審查已註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檔案

  (5)國內或國外拒絕註冊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檔案

  (6)所有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作為一方與它方簽署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使用許可協議。

  (7)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轉讓或接受轉讓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協議

  (8)由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在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上提出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9)由第三者對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使用或擁有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提出權利主張包括法律訴訟的情況。

  7、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與智慧財產權註冊管理機關之間就上述第6項所列專案互相往來的函件。

  8、其他影響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的商標、服務標識、版權、專利、技術訣竅、技術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協議。

  9、所有的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秘密、委託發明轉讓、或其他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作為當事人並對其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及與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第三者的專有資訊或智慧財產權有關的協議。

  (十八)其他

  1、所有送交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董事會的有關非法支付或有疑問活動的報告。

  2、由投資銀行、工程公司、管理諮詢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集體機構對目標醫院或其經營活動所作的近期分析,如市場調研、信用報告和其他型別的報告。

  3、所有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的業務、經營或產品的具有重要意義的管理、市場開拓、銷售或類似的報告。

  4、所有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對外發布的新聞報道。

  5、所有涉及目標醫院或其附屬機構或它們的產品、服務或其他重大事件的報道和介紹手冊。

  6、任何根據你的判斷對併購者來說是重要的、需要披露的涉及到目標醫院的業務的財務情況的資訊和檔案。

  海格公司為國內外大型醫療行業投資人提供專業的第三方盡職調查服務。我們盡職調查的團隊包括資深醫院併購專家、醫院運營管理專家、資深專業律師,確保醫院併購和股權收購盡職調查專業嚴謹和科學,尤其是對醫院潛在價值和未來發展有科學的判斷。

盡職調查報告2

  張家界旅遊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託,對張家界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XXXX年1XX月30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我們是基於貴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提綱進行的,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其中我們主要負責與公司財務有關的部分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採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閱、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物件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我們所提供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是在對公司所提供資料及與公司相關人員訪談結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並按照貴公司的盡職調查提綱規定的內容進行編寫的。由於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及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響。本報告僅為委託方提供分析參考作用,任何不當使用與本所及其盡職調查人員無關。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原名為張家界旅遊有限公司,系xxx年xx月xxx日xxx號文批准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於x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x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號為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x。經營範圍:xxxx。經營期限xxx年。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股權及註冊資本經歷次變更後,現註冊資本xxx萬元,由股東以現金投足,其中:張家界旅遊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佔xx%、xxx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佔xxx%。

  2、公司享受的重大優惠政策情況:

  公司生產專案分階段建設、分期投產,其中一期專案XXX年建成投產,從XXX

  年至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因公司XXX年認定為先進技術型企業,從XXX年至XXX年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二期專案於XXX年追加投資XXX萬元進行,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XX檔案,認定公司一、二期投資分別設立賬冊、憑證核算,能夠準確計算各自的應納稅所得額。經XXX同意二期追加投資的生產經營所得可以單獨計算並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從XXX年至X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並從XXX年至XXX年預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萬山稅務分局珠地稅萬函[XXXX]XXX號文,公司房產享受免徵城市房地產稅5年的優惠,目前此項稅收優惠已享受完畢。

  3、初步調查結論:

  公司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相關法規,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註冊資本已足額由股東以貨幣資金繳納並經註冊會計師驗資,未發現股東抽資行為,其設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權關係無瑕疵,股東出資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一大股東XXXX屬國有獨資公司,是XXXX企業,投資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XXX。

  公司廠區在XXXXXX區,隨著XXXX經濟的發展,城市功能發生變化,已從郊區逐步轉為城市中心區,受XXXX環保政策的影響,不能用煤或煤製品自建發電廠,在成本方面無優勢。

  20xx年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併,特區取消15%低稅率的優惠政策,但規定了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稅率分別為18%、20%、22%、24%、25%。另外取消先進技術企業減按10%計徵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按原批文公司20xx年二期享受減按10%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稅法執行後,只能按18%的稅率執行。存在所得稅稅負增大對利潤的影響,由於公司XXXX年度二期專案虧損,20xx年度未提供預測資料,無法測算稅率變動對公司稅負的影響。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定: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定董事會,未設定監事會或設監事,董事會成員7名(公司未提供最新董事會成員名單),其中中方派出5人,外方派出2人,2名在公司任管理層職務(XXXX,由XXXX派出),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公司管理層設1名總經理;1名總經理助理、4名副總經理,分管生產、採購、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等方面的業務;並設1名副總工程師,分管質量控制業務。部門設定包括銷售部、供應部、生產部、質量控制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每個部門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以上。

  2、公司對外投資情況:(XXXX年1XX月30日)

  公司實際投資公司實際所

  額 佔權益比例 公司名稱 註冊地 註冊資本 備註

  ================ ====== ============== ============= ========= ================ XXXXXXX

  XXXX XXXX 30,000,000.00 22,500,000.00 XXXX 344,997,420.00 1,854,600.00 75% 0.19% XXX XXX

  ================ ====== ============== ============= ========= ================

  3、公司管理層及變動情況:

  公司管理層27人,其中高階管理人員7名,研究生學歷2名、大學2名、大專1名、2名無學歷(均為股東方代表,其中XXX為中方股東派入,XXX為外方股東派入,分管人力資源及協助總經理分管供應部),3名高管專業為制槳造紙專業、1名為機械製造專業。中層管理人員20名,部門經理9名(銷售部經理由銷售副總兼任)、副經理11名,研究生學歷2名、本科11名、大專2名、中專2名、高中1名。

  XXXX年XX月銷售部經理離職、XX月分管資訊總工程師離職、1XX月分管後勤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行政副總經理調往誠成印務、資訊部經理離職、XX月供應部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公司企業戰略計劃副總經理離職、財務部副經理離職、1XX月分管生產、裝置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原技術部經理離職。

  4、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844人,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27人、員工817人(含主管41人),部門人員分佈、年齡狀況、教育程度見調查提綱。

  5、公司員工報酬結構:

  (1)薪酬制度:

  高層管理人員(5名):月薪稅前平均20,500.00元,稅前最高21,000.00元, 稅前最低20,000.00元; 部門經理:月薪稅前平均約10,000.00元, 稅前最高12,000.00元, 稅前最低9,000.00元。

  普通員工:月薪稅前平均3,000.00元, 稅前最高7,000.00元, 稅前最低1,000.00元。

  月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20萬元, 年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840萬元, 工資支出佔費用支出比重為1.87%。

  公司無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按公司規定的標準憑發票報銷。

  (2)無高管持股。

  (3)獎勵計劃:根據當年的經濟效益,由高管決定年終獎金標準。雙薪(即多發一個月工資)每年XX月初發放,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雙薪總額為140萬元/年。

  (4)保險、福利計劃:

  年社會保險支出總額603萬元,年人均社保支出7,130.00元;年住房補貼支出額156萬元, 年人均房補支出1,800.00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150萬元, 年人均其他福利 1,770.00元。

  6、初步調查結論:

  管理層知識層次較高,高層管理人員7人,除2人由股東方派入學歷不高,其他均擁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3人制槳造紙專業出身,公司高管具備造紙行業相關的管理及技術水平。

  公司採用直線職能制組織結構,職能部門設定主要從製造行業出發,部門設定較為合理,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從企業發展的角度,公司重視銷售、採購、生產環節,將管理產成品、原材料的倉庫人員分別劃歸銷售部、供應部管理,同

  時認識到物流鏈對生產型企業的有效補充,投資75%成立了物流子公司。但是從企業管理角度出發,公司應增強財務工作的重要性,有效降低成本,並應設定審計部門,加強對財務工作的監督,據瞭解內審工作由財務部兼,這樣將無法起到監督作用。將倉庫核算員劃歸銷售部、供應部,不利於基層財務核算的管理。

  員工知識層次方面,大專以上學歷佔20%,高中學歷佔68%,整體文化層次適應本行業的技術要求。年齡方面,40歲以下佔80%以上,平均年齡33歲,相對年輕化。 技術領頭人主要是副總和技術部經理,依賴性較強,特別是XXXX年後流失了多位技術骨幹,公司需加強技術骨幹的培養。

  員工工資水平在XXXX屬於中高等以上的層次,其中工人的工資相對較高,根據統計資料,XXXX年度XXXX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23775元,平均月工資1981元/月,該公司人員基本穩定,但近幾年來管理層和中層幹部以及技術骨幹流失率偏高。

  公司的管理風格,在強調個人創造力的同時,將團隊精神全面滲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中。

  三、公司業務考察和市場分析:

  1、行業背景:

  白卡紙,目前市場容量200萬噸,年消費增長20萬噸左右,新增產能除了美利紙業(13.66,-0.05,-0.36%)XXXX年投產的30萬噸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近兩年無該紙種擴產計劃,考慮專案一年半左右的建設週期,該行業未來兩年競爭趨緩。行業競爭環境的轉好增強了產品成本轉嫁能力,XXXX年度白卡紙價格上漲不僅對沖了產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響,行業內一些主要上市公司一季度產品毛利率比XXXX年上升1%左右。從XXXX年年中開始到20xx年,國際漿價將進入下降週期,預計XXXX年進口木漿價格比XXXX年下跌2%-5%。白卡紙進口木漿使用量佔用漿總量約60%,比重高於紙業整體進口木漿15%左右的使用量,因此未來漿價的下降白卡紙受益程度高於紙業整體。由於紙價的變動受成本影響明顯,未來白卡紙價格將隨著漿價的下跌而下降,不過考慮到競爭環境的改善,白卡紙產品毛利率還將有所上升。

盡職調查報告3

  摘要:本文主要是描述關於寫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一些基礎要素,個人認為有些東西尤其重要,這份報告做的越詳細,那麼可能會存在某些風險也會越低,從而避免以後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關於________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目 錄

  序言

  一、主體資格

  二、歷史沿革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四、獨立性

  五、業務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七、主要資產

  八、科研

  九、重大債權債務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

  十三、稅務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據《關於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法律顧問聘請協議》,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作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本所指派____律師、____律師作為本次公開發行的具體經辦律師。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師向________公司傳送了《________律師事務所關於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盡職調查清單》,收集並審查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所必需的資料和檔案;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本所律師前往公司的生產車間、倉庫進行了實地考察、查驗;就相關問題與貴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進行交流;並前往工商、稅務、勞動、環保等政府部門瞭解和查詢情況;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資訊;遵守相關法律、政策、程式及實際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貴公司簽訂了《________公司保證書》,就公司及相關各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做的陳述,本所律師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證: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檔案及口頭或書面宣告、闡述、保證、說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檔案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影印件均與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經確知違反上述保證所能導致的不利後果。如果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願意承擔因此而導致的不利後果。本報告正是基於上述假設而出具的。

  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本所律師特作如下宣告:

  一、本報告系依據本報告出具日之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根據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而出具;

  我們將對某些事項進行持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後某些情況不會發生變化。

  二、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對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中對有關會計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中某些內容的引述,並不表明本所律師對這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三、對於本盡職調查報告至關重要而又無獨立證據支援的事實,本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檔案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四、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公司擬進行改制及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於佐證、說明與改制上市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指由______律師事務所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關於____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律具體承辦盡職調查的律師。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等;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盡職調查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並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字。

  一、主體資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萬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號為____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質量和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註冊號為______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______國家稅務局頒發的國稅______字號《稅務登記證》和______地方稅務局頒發的地稅[ ]字號《稅務登記證》。

  經本所律師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二、歷史沿革

  (一)首次設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設立時的名稱為______公司,股東為______、______,註冊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__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

  2.股權結構為:

  3.驗資或評估:

  (二)第一次變更

  (三)第二次變更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東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

  如果是自然人,則說明其簡歷(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則說

  明其營業執照記載事項、主營業務、主要公司管理人員、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四、獨立性

  (一)公司的資產完整

  (二)公司的人員獨立

  (三)公司的財務獨立

  (四)公司的機構獨立

  (五)公司的業務獨立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五、業務

  (一)主營業務情況;

  (二)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證書。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一)關聯方

  (二)關聯交易

  (三)同業競爭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七、主要資產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二)房產

  1.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三)機動車輛

  1.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程式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型別:______;

  2.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程式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型別:______。

  (四)主要生產經營裝置

  1.裝置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2.裝置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五)智慧財產權

  1.商標:

  (1)名稱:______,註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稱:______,註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權屬狀況:____________。

  2.專利:

  3.專有技術:

  4.版權:

  經過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八、科研

  (一)科研人員隊伍(專案帶頭人簡歷、隊伍結構等)。

  (二)承擔的科研專案。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九、重大債權債務

  (一)購銷合同(時間、金額、商品名稱、違約責任)。

  (二)借款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擔保情況)。

  (三)擔保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公司章程

  (一)設立時的章程(時間、主要內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一)公司目前的組織架構如下圖

  (二)股東會會議

  1.股東會議事規則。

  2.歷次股東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四)監事會會議

  1.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

  (一)公司設立時的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

  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

  經理: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第一次變化情況

  (三)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第二次變化情況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

  1.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2.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3.高階管理人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三、稅務

  (稅務登記證、稅種稅率表、近三年的納稅申報表和完稅證明、享受的減免稅情況及依據檔案、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一)公司員工名冊、勞務合同樣本、工資表和社會保障費用明細表(養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醫療、衛生保健、教育、工會費等)

  (二)安全生產製度、安全事故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一)公司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二)高階管理人員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三)關聯企業訴訟、仲裁的材料:(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獲榮譽及證書。

  (二)科學技術成果鑑定。

  (三)財務會計報告資料。

  (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額、淨利潤增長率、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增長率、非經常性損益)

  (四)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上述機構中承辦貴公司專案的從業人員名單及其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以上中介機構與貴公司簽訂的委託協議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謹致

  商祺!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盡職調查中獲得的所有資料文字及其資訊目錄

  備註:

  1. 此報告主要是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擬上市公司是否具備創業板上市的條件,所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第二章“發行條件”中的各項規定,逐項進行分析。

  2.在盡職調查報告的最後部分,可以增加一個附件或法規指引,重點解釋一些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出現的專業術語,比如關聯人、高階管理人員等。

  3.因為 此報告的作用之一是為了規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個部分的結論,律師應當對所發表的意見(是否合法、有效、存在問題及其整改建議)以腳註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據。

盡職調查報告4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於資訊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透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專案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於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專案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後,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瞭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透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透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二、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物件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專案均是獨一無二的。對於一個重大投資專案,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式:

  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彙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複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專案立項後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透過複核程式後方能提交。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檔案資料

  透過公司工商註冊、財務報告、業務檔案、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資訊

  透過網路、行業雜誌、業內人士等資訊渠道,瞭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檢視企業廠房、土地、裝置、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四、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發現並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鬍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況

  一、公司歷史演變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公司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檢查其對公司的發展演變和企業文化形成的重大影響;

  (2)對公司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歷史演變較為複雜,著重考察企業歷史演變發展邏輯合理性。

  2調查程式

  (1)獲取公司所在行業管理體制歷次改革的有關資料,調查行業管理體制的變化對公司的影響;

  (2)獲取公司歷次產品、技術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變動及獲獎情況的有關資料,判斷公司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地位的變化;

  (3)調查公司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事變動,判斷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經和可能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

  (4)審查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受到重大處罰的情況,判斷其影響是否已經消除。

  3調查結論

  (1)公司歷史演變定性判斷(複雜與否)

  (2)歷史演變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無實質性影響(體制、人員、技術演變)

  二、股東變更情況調查

  1調查目標

  (1)股東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範;

  (2)公司股東變更的行為和程式是否合法、規範。

  2調查程式

  (1)編制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檢查公司歷次股份總額及其結構變化的原因及對公司業務、管理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2)取得公司的股東名冊,檢視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3)追溯調查公司的實質控制人,檢視其業務、資產情況是否對公司的產供銷以及市場競爭力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4)檢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關情況,關注其在公司的任職及其親屬的投資情況;如果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較大,還應檢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透過此人間接持股的情況,而可能引起潛在的股權糾紛;

  (5)檢查公司是否發行過內部職工股,是否有工會持股或職工持股會持股; (6)調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於質押或其他爭議而被凍結或被拍賣而發生轉移,並導致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7)獲取公司與股本結構變化有關的驗資、評估和審計報告,審查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變化以及股本結構的變化的程式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檔案;

  (8)相關股東變更資料取得當地工商資料為準。

  3調查結論

  (1)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較大變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職及外部任職情況;

  (3)股本變動的驗資、評估及審計是否齊全,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檔案。

  三、公司治理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規;

  (2)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立、運作的實質性判斷;

  (3)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 2調查程式

  (1)查閱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過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式,其內容是否與《公司法》等相牴觸;

  (2)確認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其合規性;

  (3)查閱公司歷次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認其決議內容、尤其是確認董事會的對外擔保、重大投資、融資及經營決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透過會議記錄瞭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員的變化;

  (4)確認董事、經理是否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5)考察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如設定股票期權,判斷這些機制是否有利於吸引人才,保持高階管理人員的穩定。

  四、組織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全面瞭解公司主要股東(追溯到實質控制人)及整個集團的所有相關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情況,查詢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關聯方;

  (2)瞭解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模式的設定對公司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畫出整個集團的組織構架圖,標明各經營實體之間的具體組織聯絡;

  (2)畫出公司組織結構設定圖,並以實線和虛線標明各機構之間的權力和資訊溝通關係,分析其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

  (3)與管理層有關人員進行討論,進一步獲得公司組織結構設定方面、執行方面情況的資料。

  五、管理團隊調查

  1調查目標

  (1)主要管理層(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以及財務總監等高階管理人員)是否正直、誠信;

  (2)主要管理層是否具有與發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開拓精神和經營管理能力;

  (3)瞭解關鍵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和離職情況,及其程式是否合法;

  (4)瞭解公司與主要管理人員有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及其對公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員學歷和從業經歷簡況,對核心人員要取得其詳細資料,尤其要關注主要成員在本行業的的執業經驗和記錄;

  (2)與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就企業發展、公司文化、競爭對手、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的關係等主題進行單獨的會談;

  (3)調查過去三年中公司關鍵管理人員離職的情況,調查其辭職的真實原因;

  (4)調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

  (5)與公司職員進行交流,獲取其對管理團隊以及企業文化貫徹情況的直觀感受;

  (6)調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規定、年度經營責任書,瞭解公司是否制定經濟責任考核體系,特別考核體系的落實情況;

  (7)瞭解公司為高階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調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適當的兼職,並說明必要的兼職是否會對其工作產生影響。

  六、業務發展戰略與目標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的關係;

  (2)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實現的可行性、風險。

  2調查程式

  查閱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資料,或與經營決策層訪談,得到以下的資訊:

  (1)公司發展目標的定位,包括長遠發展戰略、具體業務計劃;

  (2)公司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間的關係;

  (3)公司實現業務發展目標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包括法律障礙等;

  (4)公司實現未來發展計劃的主要經營理念或模式、假設條件、實現步驟、面臨的主要問題等。

  第二部分:行業和業務經營調查

  一、行業及競爭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驅動因素與本質;

  (3)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較之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地位;

  4)調查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2調查程式

  (1)查閱權威機構的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如國家計委、經貿委、行業協 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機構),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的發展現狀與前景,分析影響其行業發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內企業是否受到國家宏觀控制,如果是,其產品定 價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3)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產業鏈情況,公司所處鏈條環節情況;

  (4)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進入壁壘,包括規模經濟、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環境保護或行業管理機構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等方面,分析其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5)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整體特徵,是屬於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瞭解該行業對技術(或對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依賴程度、技術的成熟度;瞭解該行業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鉅額的廣告營銷費用;是否應收賬款週轉慢;產品價格的變動特徵;出口佔總銷售的比例等方面。

  (6)調查公司近三年內銷售產品所處的生命週期階段,是處於匯入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個階段?調查公司產品的壽命。

  (7)查閱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公司相關財務資料和發展規劃檔案,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產銷量明細表,瞭解公司產品結構構成;瞭解公司未來產品結構調整的方向。

  (8)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影響公司產品需求的相關因素以及產品需求的變化趨勢,分析未來幾年該產品的需求狀況、市場容量;獲取公司所處行業中該產品的現有生產能力、未來幾年生產能力的變化資料;所處行業是否因過多受到國家政策、技術進步、可替代產品的衝擊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具有較大的脆弱性。

  (9)對公司產品價格變動作出預測;

  (10)調查可替代產品的價格和供應狀況,調查公司產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預計的將來多大程度上受到進口同類產品的衝擊;

  (11)對公司現有與潛在的競爭者調查,應包括但不限於整個產品市場容量、競爭者數量、公司與市場競爭者各自的市場份額;對公司與競爭者的比較應包括相對產品質量、相對價格、相對成本、相對的產品形象及公司聲譽等(見附表)。對公司目前、未來的市場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斷;

  (12)利用各大證券報、主要證券類網站披露的公開資訊,與已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選擇5-10家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相同的公司,以這些公司近幾年的資料為基礎,至少在生產能力、生產技術的先進性、關鍵裝置的先進性、銷售收入、銷售的地理分佈、主要產品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行業平均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方面進行比較。

  二、採購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供應方市場、採購政策及主要的供應商;

  (2)調查公司採購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式

  (1)調查供應方市場的競爭狀況,是競爭、還是壟斷,是否存在特許經營 權等方面因素使得供應方市場有較高的進入壁壘;

  (2)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必須的原材料、重要輔助材料等的採購是否受到資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瞭解公司主要的供應商(至少前5名),計算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向主要供應商的採購金額、佔公司、同類原材料採購金額、總採購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

  (4)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主要供應商與公司的地理距離,分析最近幾年原材料成本構成,關注運輸費用佔採購成本中的比重;

  (5)與採購部門人員溝通,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應商考評制度;

  (6)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的資金結算情況,是否及時結清貨款,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7)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場供求狀況,查閱公司產品成本計算單,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動力漲價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

  (8)與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的銜接情況,關注是否存在嚴重的原材料缺貨風險,是否存在原材料積壓風險;

  (9)與主要供應商、公司律師溝通,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糾紛;

  (10)如果存在影響成本的重大關聯採購,判斷關聯採購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三、生產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實際產量;

  (2)調查公司生產組織、保障;

  (3)成本分析;

  (4)調查公司生產的質量控制、安全、環保。

  2調查程式

  (1)調查公司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是屬於個別製造或小批次生產;大批次生產或用裝配線生產;用流水線生產;

  (2)瞭解公司各項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獲取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調查公司行業中工藝、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

  (3)調查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實際生產能力以及主要競爭者的實際生產能力,進行盈虧平衡分析,計算出盈虧平衡時的生產產量,並與各年的實際生產量比較;

  (4)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各環節中是否存在瓶頸?是否存在某種原材料的供應、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不穩定或生產能力不足而制約了企業的生產能力;

  (5)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的生產是否受到能源、技術、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

  (6)採用現場察勘的方法,調查公司主要裝置的產地、購入時間,機器裝置的成新率,是否處於良好狀態,預計尚可使用的時間;現有的生產能力及利用情況,是否有大量閒置的裝置和生產能力;

  (7)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裝置抵押貸款的情形。如有,查閱或查詢借款合同的條款及還款情況,判斷預期債務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保障構成影響;

  (8)製造成本的橫向比較。查閱公司歷年來產品成本計算單、同類公司資料,分析公司較同行業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競爭地位;

  (9)製造成本的縱向比較。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的毛利率、貢獻毛利佔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指標,分析公司主要產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項產品在銷售價格未發生重大變化時,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現異常,分析單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製造費用等成本要素的變動情況,確認成本的真實發生;

  (10)與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溝通、現場實地考察、查閱公司內部生產管理規定,調查公司的質量控制政策、質量管理的組織設定及實施情況;

  (11)調查公司保障安全生產的措施,成立以來是否發生過重大的安全事故;

  (12)瞭解公司生產工藝中三廢的排放情況,查閱省一級的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函件,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發生過環境汙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環保問題而被處罰的情形;

  (13)查閱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檔案,調查公司產品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受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處罰。

  四、銷售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營銷網路的建設及執行情況;

  (2)調查公司產品商標的權屬及合規性;

  (3)調查公司銷售回款、存貨積壓情況;

  (4)調查公司銷售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式

  (1)瞭解公司的分銷渠道,對自營零售的,調查公司銷售專賣店的設定;對透過批發商進行銷售的,調查經銷或代理協議,是否全部委託銷售代理而導致銷售失控?

  (2)查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商標註冊證,調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產品的商標註冊人;

  (3)查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覆,調查公司的產品質量是否執行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近3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4)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打假力度如何;

  (5)調查公司的主要競爭者及各自的競爭優勢,從權威統計機構獲取公司產品與其主要競爭者產品的市場佔有率資料;

  (6)獲取或編制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各項產品佔銷售總收入比重明細表、各項產品產銷率明細表;

  (7)獲取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對主要客戶(至少前5名)的銷售額、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調查其客戶基礎是否薄弱,是否過分依賴某一客戶而連帶受到客戶所受風險的影響;分析其主要客戶的回款情況,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8)獲取近幾個會計年度按區域分佈的的銷售記錄,分析公司銷售區域侷限化現象是否明顯,產品的銷售是否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9)是否存在會計期末銷售收入的異常增長,採取追查至會計期末幾筆大額的收入確認憑證、審閱複核會計師期後事項的工作底稿等程式,判斷是否屬於虛開發票、虛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異常大額的銷售退回,查閱銷售合同、銷售部門與客戶對銷售退回的處理意見等資料,判斷銷售退回的真實性;

  (11)測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應收賬款週轉率,調查公司壞賬、呆賬風險的大小;

  (12)對於銷售集中於單個或少數幾個大客戶的情況,需追查銷貨合同、銷貨發票、產品出庫單、銀行進賬單,或函證的方法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如果該項銷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報關單、結匯水單等資料,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

  (13)查閱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調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殘次、陳舊、冷背、積壓的存貨;與會計師溝通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計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產成品週轉率,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

  (14)抽查部分重大銷售合同,檢查有無限制性條款,如產品須經安裝或檢修、有特定的退貨權、採用代銷或寄銷的方式;

  (15)調查關聯銷售的情況。如果存在對主營業務收入有重大貢獻的關聯銷售,抽查不同時點的關聯銷售合同,獲取關聯銷售的定價資料,分析不同時點的銷售價格的變動,並與同類產品當時市場公允價格比較。如果存在異常,分析其對收入的影響,分析關聯銷售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五、技術與研發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專利、非專利技術;

  (2)調查公司研發機構、人員、資金投入;

  (3)調查公司正在研發的專案;

  2調查程式

  (1)瞭解公司的行業技術標準,是否有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2)調查公司核心技術的選擇。調查公司較同行業其他企業在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關注其核心技術是否為其他新技術所取代;

  (3)獲取公司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權利證書、在有權管理部門的登記檔案以及相關協議,瞭解公司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有哪些?瞭解公司和新技術的來源,是屬於自主開發、股東投資、購買或及擁有使用權。調查公司對於上述技術擁有的許可權,並且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與上述技術相關的重大糾紛,核心技術是否超過法律保護期限;

  (4)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應的機制保障與主要產品生產相關的非專利技術不被洩漏。

  (5)瞭解研發機構設定,獲取公司目前的研發人員構成、近幾年來用於研究開發的支出、研發支出佔銷售收入的比重等資料;

  (6)瞭解公司是否存在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發,有哪些機構,合作專案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專案的進展情況;

  (7)瞭解公司研究人員的薪酬情況,包括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競爭者(國內、外公司)同類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瞭解公司研究人員歷年來的流失情況,公司是否實行了包括股權激勵的其他激勵措施;

  (8)調查公司新產品研究開發週期(從產品開發到進入市場的週期),主要研發專案的進展情況,並對專案的市場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業模式調查

  1調研目標

  (1)行業商業模式的演變與創新;

  (2)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未來創新模式;

  (3)透過商業模式理解與評估企業價值。

  2調查程式

  (1)企業商業模式主要指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係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路和關係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併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業模式參考模型主要九個要素:價值主張;消費者目標群體;分銷渠道;客戶關係;價值配置;核心能力;合夥夥伴網路;成本結構;收入模式等。

  (3)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發展歷程及行業內的企業商業模式演變發展,分析行業內商業模式演變歷程,及未來新的創新商業模式;

  (4)透過公司高管訪談及上述採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情況及公司發展戰略資料瞭解公司現有的商業模式,以及行業內是否具有創新性,其商業模式其他企業是否能夠容易模仿和超越;

  (5)確認公司未來商業模式發展方向,及對商業模式創新採取的準備行動;

  (6)結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定位,及行業內的標杆企業對比,評估公司未來公司價值。

  第三部分:法律調查

  一、獨立性調查

  1調查目標

  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是否做到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2調查程式

  (1)公司的業務是否獨立於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獲取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的營業執照、公司與關聯方簽定的所有業務協議,檢查公司與關聯方的業務是否存在上下游關係;

  (2)公司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調查公司的部門設定,檢查原材料的採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是否與關聯方分開,檢查發起人與關聯方的採購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是否相互獨立,有無兼職現象;檢查所有采購、銷售或委託加工協議,確認是否存在委託關聯方採購、銷售或委託加工的情況;獲取公司的採購、銷售帳戶,檢查原材料的採購、貨物銷售是否與關聯方帳務分離;

  (3)如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商標權等在短期內難以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簽定的如下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委託加工協議、委託銷售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其他業務合作或許可協議;上述合同是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4)擁有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獲取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書、商標註冊證明、專利證書、特許經營證書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租賃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有關房屋、土地其所有權證明,有租賃的,對相關租賃協議進行檢查;

  (6)檢查主要裝置的產權歸屬:檢查固定資產帳戶,對其產權歸屬進行調查,並調查有無抵押發生;

  (7)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8)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財產被擔保或者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9)是否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10)控股股東和政府部門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是否透過合法程式進行,公司董事長是否不由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在本單位領取薪酬,是否不在股東單位兼職;

  (11)公司是否已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了組織機構,是否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

  (12)公司是否設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是否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對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東違規佔用(包括無償佔用和有償使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情況,如有,需說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獨立在銀行開戶,是否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帳戶的情況;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將資金存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的情況;

  (16)檢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的往來帳項;

  (17)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的稅務登記證,公司是否依法獨立納稅;

  (18)與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溝通,檢查公司有關財務決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二、同業競爭調查

  1調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採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2調查程式

  (1)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存在同業競爭;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是否採取瞭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1)簽署有關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及決議,需審查該協議或決議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的條款。

  2)調查有無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如:

  A.針對存在的同業競爭,透過收購、委託經營等方式,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競爭方將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棄與競爭方存在同業競爭業務的措施;

  D.競爭方就解決同業競爭,以及今後不再進行同業競爭做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3)查閱公司的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檔案,是否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規定。

  三、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目的

  (1)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式。

  2調查程式

  (1)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調查。檢查所有關聯方,包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企業、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取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檢查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關聯方;

  (2)調查公司與關聯企業是否發生以下行為: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擔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專案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檢查關聯交易的詳細內容、數量、金額;調查關聯交易是否必要;該關聯交易是否對公司能夠產生積極影響;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佔同類業務的比重如何;

  (4)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如該交易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價格如何,檢查關聯價格與市場價格(第三方)的差異及原因;

  (5)檢查關聯交易協議條款,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允合理,有無侵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對關聯交易的遞增或遞減作出評價,並分析原因。獲取為減少關聯交易簽定的協議、承諾或措施,檢查這些承諾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提供擔保。

  四、訴訟、仲裁或處罰

  1調查目標

  (1)公司是否存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2)上述事項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調查是否具有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2)如果有上述事項,需調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原因,訴訟或仲裁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情況,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的較大影響。

  第四部分:資產調查

  一、資產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

  2調查程式

  (1)瞭解固定資產規模、類別,並核實期末價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調查房屋建築物的成新度、產權歸屬。

  3)調查機器裝置成新度、技術先進性、產權歸屬。

  4)瞭解有無設定抵押的固定資產,並與瞭解到的借款抵押進行核對。

  5)瞭解並描述計提折舊的方法,並將本期計提折舊額與《製造費用明細表》中的“折舊”明細項核對是否相符。

  6)瞭解並描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判斷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瞭解在建工程規模,若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查在建工程價值、完工程度,判斷完工投產後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3)瞭解並核實無形資產入賬依據及價值的合理性;

  1)取得無形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

  2)調查每項無形資產來源;

  3)判斷各項無形資產入帳及入帳價值的合理性;

  (4)關注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權利狀況。

  第五部分:財務調查

  一、銷售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的真實性;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因銷售活動產生債權債務餘額。

  2調查程式

  (1)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細表,並與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損益表核對是否相符;

  2)價格調查:取得產品價格目錄,瞭解主要產品目前價格及其前三年價格變動趨勢,蒐集市場上相同或相似產品價格資訊,並與本企業進行比較;

  3)單位成本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變化幅度,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4)銷售數量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比率,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5)毛利率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毛利率的變動比率,若變動幅度較大(>10%),應詢問原因並核實;與行業平均的毛利率進行比較,若發現異常,應詢問原因並核實;

  6)主要客戶調查:取得前三年主要產品的《主要客戶統計表》,瞭解主要客戶,檢查主要客戶中是否有關聯方,對異常客戶進一步詳細調查。

  (2)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個會計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餘額明細表,檢查大額應收票據、預收款項、應收賬款的客戶是否為主要客戶明細表中的主要客戶;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戶,詢問原因。

  2)結合銷售結算方式,判斷各客戶賬齡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對長期掛帳款項,判斷可回收性。

  3)瞭解前三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是否發生變化,並瞭解變化的原因;結合賬齡分析,判斷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4)計算應收帳款週轉率,與同行業進行比較,異常情況進一步調查原因。 (3)營業費用調查

  計算各期之間營業費用變化比率,結合銷售收入的變動幅度,分析營業費用變動幅度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二、採購與生產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企業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2調查程式

  (1)瞭解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初步判斷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產量、銷量統計表;

  2)結合產量,判斷生產裝置利用情況;

  3)結合產量、產成品庫存,計算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為核實年銷售總成本提供依據;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抽查因採購原材料而發生的大額債權債務的對應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戶,若不是,應抽查採購合同,瞭解業務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正常。對其他大額長期掛帳款項,要查明原因;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資產負債表中“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金額是否異常,若為異常,進一步核實;

  三、投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短期投資餘額、期末市價、跌價準備;

  (2)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長期投資餘額、減值準備;

  (3)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的真實性;

  2調查程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投資及跌價準備餘額明細表,判斷投資風險;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委託貸款及投資收益明細表,判斷委託貸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投資收益明細表,關注大額及異常投資收益;對現金分得的紅利,關注是否收現,有無掛賬情況;

  四、融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債務融資的規模、結構

  (2)瞭解權益融資

  2調查程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及長期借款增減變動及餘額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相符;

  (3)取得財務費用明細表,與貸款合同規定的利率進行復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應付款及專項應付款明細表,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及餘額表,與各年增資、配股情況和各年利潤分配方案相核對。

  五、稅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執行的稅種和稅率;

  (2)調查公司執行的稅收及財政補貼優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3)調查公司是否依法納稅;

  2調查程式

  (1)查閱各種稅法、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檔案,或與公司財務部門人員訪談,調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執行的稅種(包括各種稅收附加費)、稅基﹑稅率,調查其執行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調查公司是否經營進口、出口業務,查閱關稅等法規,調查公司所適用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稅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稅的減、免,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法規或檔案,調查該項法規或檔案是否由有權部門釋出,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稅收優惠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財政補貼,查閱有權部門的法規或檔案,調查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5)獲取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享受的稅務優惠、退回的具體金額,依據相關檔案,判斷其屬於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測算其對公司各期淨利潤的影響程度;

  (6)查閱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其他適用的稅種及附加費的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等檔案,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稅;

  (7)獲取公司所處管轄區內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及直屬的稅收分局徵收處的證明,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稅情形,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是否拖欠稅金;

  (8)如果公司企業組織形式變化,如: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是否補足了以前減免的稅款。

  六、或有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或有事項的具體情況。

  (2)判斷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影響。

  2調查程式

  (1)調查公司因訴訟或仲裁情況可能引起的或有負債,引證訴訟專題。

  (2)如果企業對售後商品提供擔保,參照歷史情況,估量顧客提出訴求的可能性。

  (3)公司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調查提供擔保的債務數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是否採取反擔保措施,估算可能發生或有負債金額,確認公司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或者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4)環境保護的或有負債

  1)查閱公司有關環保方面的批文,明確是否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

  2)調查公司是否有汙染環境的`情況發生。

  3)測算出公司可能發生的治理費用數額或者可能支付的罰金數額。

  第六部分: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調查

  1公司發展規劃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

  2調查程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發展規劃,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措施。

  (2)取得企業計劃投資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的可行性。

  2公司財務預測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的可能。

  2調查程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財務預測表,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財務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

  (2)以銷售為起點,核實企業所提供的各項預測指標制定的依據;

  (3)根據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調查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4)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生產經營的其他條件,判斷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輪融資及上市計劃調查

  一、與本輪融資有關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所提出來的與本輪融資有關的事項。

  2調查程式

  透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與本輪融資有關的如下資訊:

  (1)本輪的融資是股份轉讓,還是增資擴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業價值的估計、本輪融資的金額、所佔的投資比例。

  (3)擬引入的投資者的數量,對投資者的具體要求;目前已接觸過的、有傾向性的投資者。

  (4)募投專案及資金的具體用途。

  (5)本輪融資時間計劃。

  (6)融資後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資訊披露的程度及具體措施。

  (8)企業能夠接受的對賭協議的內容。

  (9)是否有管理層或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具體內容。

  二、未來上市計劃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的上市計劃及已做的工作。

  2調查程式

  透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如下與上市有關的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5

  一、公司基本情況

  (一)公司簡況

  1、名稱、住所、通訊方式、法定代表人、主營業務、註冊資本

  2、公司當前股東構成及股權結構,公司實際控制人簡介

  (二)公司歷史沿革事實概況

  (三)歷次驗資、審計和評估

  (四)業務主要專案

  1、公司主營業務

  2、主要專案描述

  3、主要專案的實施對主營業務的貢獻

  二、業務規範

  (五)業務---------行業標準、資質和許可證

  (六)業務-------獎勵、認證和評級

  (七)業務------主要竟爭對手的業務狀況

  (八)業務-------風險和對策

  三、主要財產及公司管理機制

  (九)主要財產

  (十)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演變

  (十一)公司的對外投資

  (十二)目前股東結構圖和組織結構圖

  (十三)管理層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及演變

  (十四)員工激勵機制

  (十五)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

  (十六)重大規章制度

  (十七)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職能

  (十八)重大合同

  四、關聯交易、同業競爭資產收購等

  (十九)關聯交易和同業竟爭

  (二十)重大資產收購、處置和重組

  (二十一)最近三年主要財務資料

  五、稅務、財政、安保、環境、債務

  (二十二)稅務及財政補貼

  (二十三)質量控制、安全和環保

  (二十四)重大債務

  六、重大爭議、糾紛以及所受行政處罰

  七、未來發展規劃、資金使用計劃和盈利預測

  八、可能影響本次交易的重大風險提示

  (二十五)重大風險提示

  (二十六)本次重大交易需要獲得的審批

  (二十七)本次重大交易可能給公司帶來的變化

  九、結論和建議(本次重大交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和風險的結論,以及如何防範或/和控制風險的建議)

  十、本盡職調查報告的用途和責任限制宣告。

  (注:可用“特別陳述與保證”作為盡職調查的補充材料)

  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x

  年月日

盡職調查報告6

  一、盡職調查目標

  1、弄清楚兼併或控制目標公司對收購方的股東來說是否具有長期的利益;

  2、瞭解目標公司價值如何;

  3、判斷收購方是否有能力進行此次收購。

  二、盡職調查範圍及內容

  (一)盡職調查基本內容

  1、深入瞭解併購雙方的合法性、合法名稱,公司可以合法存續的期間。透過閱讀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會議記錄瞭解是否有與國家或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內容,是否包含限制公司經營活動的條款。即首先確認公司是否是一個合法的法人組織,公司的章程是否合法,公司的業務範圍有多大,以確定準備收購的是一家可以合法正常經營什麼業務的公司及併購雙方的大致業務對接性。

  2、瞭解併購雙方擁有和發行各種股份(普通股、優先股或可轉債等)的全部歷史和現狀。即深入瞭解併購雙方股權結構的演化情況,以清晰地把握公司股份發行、轉讓、登出及交易的全過程,清楚地瞭解公司在發行股票的過程中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並確定併購方在持有多少目標公司股份時就可以最低限度地控制該公司了,或持有多少股就可以擁有公司多大的控股權了。

  3、通過了解併購雙方公司章程和會議記錄,看看是否規定了公司股權交易的特別條款、公司董事選舉或改選的特別規定、公司控制權轉移方面的特別條款,看看是否存在股權交易的優先順序規定、限制特定證券發行的條款、限制發債的條款、反接管的條款,這包括收購時是否需要對公司董事、高管進行高額補償,確定收購公司、轉移公司的控制權所需要的條件,以防備在收購中遇到限制收購股權、不準利用被收購公司資產融資及各項反收購措施的抵抗;

  4、透過閱讀併購雙方公司董事會的會議記錄及相關的檔案,瞭解公司是否做過重大風險的經營決策,公司是否有較重大的法律訴訟在身,以便為盡職調查時的財務情況調查和法律情況調查做準備;

  5、併購雙方的下屬公司、子公司、在海外經營機構的有關檔案,公司及所屬機構的組織結構圖,公司及所屬機構與其他公司簽署的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所有權、控制權、優先購買權等方面的協議,最近數年公司的主要公告等。以深入瞭解子公司和海外公司的有關情況;知道公司的組織結構,清楚在進一步的盡職調查中針對什麼問題去找什麼部門;並找出公司對外簽署的協議和董事會的決議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併購風險。

  (二)反映併購雙方行業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所處的宏觀大環境,行業所處的生命週期和前景,市場的規模、整合度,公司與其競爭對手的各自特點和所佔市場份額,今後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影響?

  2)行業整體是否處於上升期或是衰退期?

  3)技術變革是否有可能使行業不復存在?

  4)是否有新的內資或外資的競爭對手進入從而帶來更好的產品或引發價格戰?

  5)公司是否有區別於競爭對手的優勢?

  6)公司的市場份額是否有下滑趨勢

  3、資料搜尋指南

  1)行業年鑑、期刋

  2)行業協會網站

  3)市場調研顧問報告

  4)公司檔案中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5)分析師對行業的分析報告

  6)可比公司招股書、招債書或定期報告中對行業和競爭的描述

  7)新聞檢索

  (三)反映併購雙方業務發展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業務和運營的各主要方面,從側面驗證公司的優勢和不足以及公司發展戰略的有效性,對兼併收購後所能產生的收入和成本等方面協同效應作估計。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董事會記錄和決議中對過往成績和失誤的分析和對發展戰略的決策性意見

  2)分銷商、客戶的集中度是否過高?

  3)產品單價是否下滑嚴重?

  4)新產品是否曾不斷成功推出?

  5)供應商的集中度和依賴度是否過高?

  6)與分銷商和供應商在價值鏈中所處的談判地位是否在削弱?

  7)生產製造是否有安全隱患,是否符合投資方當地的安全要求?

  8)生產產能是否存在瓶頸而需立即擴建?

  9)是否需要動遷?

  10)預期有哪些新產品在近期上市?

  11)對行業特殊領域如技術先進性、房地產淨資產值等需要專業顧問評估意見

  3、資料搜尋指南

  1)公司提供的內部資料

  2)公司的網站、管理層報告、招股書、招債書、定期報告和公告

  3)分析師、評級機構對於公司的分析報告

  (四)反映併購雙方財務資訊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公司財務預測的基礎假設,確保公司的作為估值基礎的預測的合理性和在近期和遠期的可實現性;確認公司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理解生成財務報表背後的內控機制、報告機制、會計假設和估計,對歷史財務報表作趨勢分析,對公司的稅務合規性進行確認。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的經營業績(包括重大虧損或高額盈利)情況,虧損(如有)的原因是什麼?

  2)公司未來的經營方向;

  3)根據近期計劃或規劃進行的投資專案可能對公司的控制權、資金、債務等方面造成哪些負面影響?

  4)近期是否曾更換審計師?審計師報告是否有保留意見?審計內容中對管理層的建議內容是否較長且指出內控的許多不足?

  5)會計政策是否與投資方所在國有很大出入?

  6)對壞帳等的會計估計是否過於樂觀和寬鬆?

  7)存貨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

  8)歷史財務資料同期比較變化的原因和業務上的推動因素?

  9)按產品或地域分的分部會計報表分析

  10)按產品或地域分的銷量和單價、毛利、促銷費用、管理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研發人員數量和人均開支、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應付帳款週轉率、資本開支佔收入比例等比較分析

  11)擔保訴訟等或有負債的詳細分析,包括公司與子公司各項擔保、保單、委託理財等協議造成或有負債的潛在影響分析;如果是外債,還需對國別風險及匯率風險進行分析;

  12)目前的稅收優惠是否在兼併收購後還能延續?公司歷史賦稅是否合規?避稅操作是否合法?

  13)企業是否已對主要資產投保?

  14)土地使用證、房產權證是否完備?

  3、資料搜尋指南

  1)歷史財務報表及附註

  2)對歷史業績的管理層分析與討論

  3)公司提供的未來5–10年的財務預測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後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

  5)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6)財務報表及附註

  7)會計師對管理層的建議書

  8)獨立會計師盡職調查報告

  9)可比公司對其財務業績的管理層分析和討論

  (五)反映併購雙方法律和監管環境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確保公司依法成立並擁有經營其業務的營業執照,找出任何實際的和潛在的法律訴訟;理解公司所處的政治和監管環境,理解兼併收購所涉及的審批程式,以便及早開展遊說工作、獲得支援、降低獲准審批的不確定性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法律

  1)營業執照是否有效?是否按時進行年檢?

  2)所有權結構是否明確?(上市公司)股權是否已抵押或質押?

  3)主要合同是否合規?是否有特殊性條款會對公司兼併收購後造成不利?續簽有何條件?

  4)公司、子公司相關法律協議可能帶來的風險;

  5)公司成立是否有相關部門的審查批准?

  6)是否有任何產品責任、智慧財產權、勞資關係等方面的訴訟或訴訟威脅

  7)將來法律法規的發展趨勢對公司產生什麼影響?

  (2)監管

  1)有哪些政府部門會對公司有管轄權?

  2)各政府部門之間如何協調?

  3)是否有對公司業務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新法規或條例出臺?例如對產品定價的限制,對反壟斷的審閱要求,對資產充足率的底限

  4)公司需要承擔什麼樣的社會責任?是否有普遍服務義務?

  5)公司、子公司及海外公司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司法程式?公司的董事會與高管是否涉及重大訴訟或相關的司法程式?並判斷這類或有訴訟會對公司及此次併購交易造成何種影響及帶來的風險。

  3、資料檢索指南

  1)公司章程股東協議

  2)董事會記錄和決議

  3)主要合同(採購、銷售、管理層、關聯交易)

  4)訴訟檔案

  5)智慧財產權檔案

  6)新聞檢索

  7)公司工商登記檢索

  8)相關法律、法規

  9)行業管理條例

  10)產業政策

  11)政府鼓勵或限制的措施

  (六)反映併購雙方人事情況的內容

  1、目的

  理解目前的人事制度、人力資源結構,確保沒有對社保機構拖欠員工福利,提前為兼併收購帶來的人事變動做好準備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兼併收購後對目前管理層的安置?

  2)是否需要籤非競爭承諾?

  3)對管理層的考核和激勵機制是否有效?能否留住人才?

  4)員工的工資水平在行業中是否有競爭力?

  5)員工的離職率是否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6)是否存在人員過剩?

  7)員工合約中對於裁員有何賠償要求?

  8)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是否符合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

  3、資料搜尋指南

  1)組織結構圖

  2)人事制度手冊

  3)管理層簡歷

  4)公司提供的人事工作報告

  (七)反映併購交易事項的專門內容

  1、目的

  深入瞭解該次併購的方案內容的合理性、可行性,融資(如有)擔保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本次併購交易及所需要件的合法、完備,確保該併購交易不會因為缺少有權部門的批准而被最終撤銷。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對收購兼併的審批程式如何?確保獲得各審批程式的所需批文;

  2)此次併購是否涉及違反反壟斷法?

  3)此次併購如涉及國有資產,是否具有相應國資管理部門的批准?

  4)為併購融資(如有)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是否充分和有效?

  5)此次併購交易的方案(如有)是否合理、可行,如該方案為併購方提供,瞭解其意圖並對其可行性進行分析。

  3、資料搜尋指南

  1)併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併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

  2)可行性研究報告、併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併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為此次併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檔案;

  4)有權部門對併購交易出具的批覆檔案或證明檔案(如需要)

  (八)反映公司環保情況的專門內容

  1、目的

  評估公司所面臨的環保問題,確保公司沒有違反環保條例,確保公司不會受環保問題導致的訴訟(清理環保問題的成本可能是極其昂貴的,可能會導致公司的名譽損失,也可能導致歇業的嚴重後果)。

  2、需要注意的問題

  1)公司是否曾受到違規通知和處罰?

  2)現場走訪參觀時觀察對廢水、廢氣、廢渣的處理是否與操作規章一致?

  3)是否接到有環保方面的訴訟?

  4)排汙費是否安期支付

  5)今後環保方面的法規的立法趨勢及其對公司的影響?

  3、資料搜尋指南

  1)公司排汙的許可證

  2)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處理報告

  3)土壤、地下水檢測化驗報告

  4)環境評估顧問實地檢測報告

  三、盡職調查清單

  (一)基本情況

  1、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的執照與章程;

  2)說明公司的名稱、法定註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智慧財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這些智慧財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公司由成立迄今的主要歷史及發展,包括主要活動、營運業務方法的主要變動。

  2、公司所有權

  1)公司詳細的股權結構圖;

  2)自成立以來所有關於股本變化以及股份轉讓的細節,包括公司之成立程序及自公司成立以後的合併、收購、分拆活動或重組之所有檔案及資料(包括交易對方的名稱,股權轉讓的價格);

  3)公司下屬控股和參股公司的股權結構圖,並說明公司持有主要控、參股公司(持股權>5%)成員股權的歷次變動情況,主要控、參股公司的名稱、法定註冊地、擁有或租賃的不動產地址一覽表;主要控、參股公司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商品名稱、許可)或權益及其對公司業務的重要性。請同時提供與這些智慧財產權或權益相關的登記證書或特許協議及其它有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這些智慧財產權的合同、紀錄等)

  3、職能部門

  1)公司的職能部門結構圖,並簡要說明各部門職能

  4、公司業務

  1)公司主要業務情況,包括生產線的簡要描述;主營業務及非主營業務收入及利潤結構情況;

  2)過去三年內及未來三年有關公司的業務報告、分析及預測(如擴充及改善服務、研發、提升技術);

  3)公司對其產品在未來三年至五年間的需求預測;

  4)公司的主要產品及即將開發的新產品;

  5)說明公司各主要產品的生產程式,提供公司產品曾獲得的任何國家級、本地或省級獎項(如有),以及公司在生產產品過程中所持有的任何政府的批文;

  6)列出主要競爭對手清單,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主要競爭者及競爭狀況,說明公司和其他主要競爭者的產品市場佔有率,以及所採取或擬採取的保持或改善其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的策略及計劃;

  7)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業務或公司(包括公司股東直接或間接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任何其他大股東、高管所控、參股的其他公司有沒有利益衝突或競爭?如有,請列明;

  8)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有無關聯交易,如有,請按照經常性關聯交易和偶發性關聯交易情況列明,並簡要分析這些關聯交易對公司主要業務、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影響;

  9)公司及主要控、參股公司所面對的業務、投資或外匯(如有)限、管制以及准入門檻。

  (二)財務資訊

  1、財務會計

  1)公司近3年的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2)公司最新一期的內部財務報表;

  3)公司當前的內部預算、經營計劃與預測、財務計劃與預測及所有長期預算、資本擴張的戰略性計劃或相關內容的報告;

  4)公司提供的過去2年及今後2年的按季度的財務報表和財務預測,並說明過去的財務預測與實際的偏差;

  5)公司成立以來股份發行情況及收購者的出價情況的文件;

  6)近3年負責審計的註冊會計師或內部審計人員出具的針對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方法或程式的管理建議書或報告,以及公司對此回應的報告。

  2、稅務

  1)列明過去五年,適用於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的資產/公司的各種稅項、關稅,以及適用於公司的稅項種類、稅率及款額;

  2)如有適用於公司、集團及公司擬收購資產/公司的稅務優惠/補貼等,請提供有關法規、政策及政府批文;

  3)影響公司的稅務條例;

  4)公司納稅的有關憑證或文件,稅務當局對公司納稅情況的評價意見;

  5)任何欠稅,如有,請說明欠稅稅種、金額和欠稅原因。

  (三)經營協議

  1)公司所有借款(包括銀行信用額度)、擔保、其他財務安排或與之相關的有價證券的協議或檔案;

  2)參股公司或合營公司的借款、擔保等情況的協議或檔案;

  3)近5年公司與債權人之間的重要函件;

  4)公司或股東與任一方簽署的有關證券的任何協議,包括股票、債券、期權等的發行、認購、擔保方面的協議;

  5)公司簽署的任何合資、合營、管理、經營或諮詢協議;

  6)公司近5年簽署的所有財產剝離或收購的協議及相關檔案;

  7)公司的主要客戶名單、與其簽署的合同副本、公司的所有分銷協議、重要的銷售合同、公司主要的原材料供應商名單及供貨合同;

  8)公司擁有或租入的主要財產清單,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清單及狀況;

  9)公司重要的保險單一覽表、近3年顧客投訴的記錄、近5年的研究開發報告;

  10)其他反映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檔案。

  (四)人事管理

  1)公司的人事制度手冊或人事管理辦法;

  2)公司員工清單,並說明員工人數、結構(可按級別、部門、學歷、年齡、合同性質等分別說明);

  3)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名單與履歷介紹,包括職責、學歷、工作經驗、在公司的職位及在集團工作年數等資料;

  4)公司作為締約方簽署的所有僱傭協議、續聘協議、集體議價協議;

  5)公司與高階管理人員簽署的各項工資、福利、期權和補償性協議

  6)公司簽署的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現有福利和期權性質的福利;

  7)近5年內勞資糾紛一覽表(如有)

  (五)行政規章與環保

  1、行政規章

  1)與公司經營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的證書、執照等;

  2)近5年公司與各級政府之間涉及行政事務、規章制度的過往函件、報告或記錄

  2、環保

  1)與公司環保事項有關的各種檔案、報告、汙染或受汙染情況的記錄和處理結果的報告或記錄,包括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擁有及租賃的房地產在內的所有專案的防治汙染設施、裝置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及其設計和被批准使用年限的檔案,公司及其控、參股公司對外簽署的涉及環保之所有合同、意向書、承諾書與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受讓、轉讓、出租或出借排汙設施之合同及意向書,與他人簽訂之環保諒解協議、備忘錄;

  2)公司及下屬控、參股公司歷年來繳納排汙及其他一切與環境保護相關的費用之證明或者憑證。

  (六)法律事項

  1、所有影響公司、公司的高管或董事的重要法律訴訟、判決、行政複議、政府調查或問詢事項的一覽表;

  2、公司在法律方面正在或潛在的訴訟、行政複議、仲裁等事項的一覽表;

  3、近3年公司聘請的律師就公司的業務、人員捲入的重大訴訟案件向有關各方發出的信函;

  (七)併購交易事項

  1、有權部門對併購交易出具的批覆檔案或證明檔案(如需要)。併購交易在有權部門的批准手續尚未完成的,申請貸款時可暫不提供,但應提供辦理進展情況說明;

  2、可行性研究報告、併購涉及資產的評估報告,被併購方出讓資產的產權證明、有經營特許權的經營許可證等;

  3、涉及併購交易的有關檔案,包括併購方案(如有)、合同或協議、原有債權債務的處理方案,股份制企業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併購的決議原件及相關公告等。

  4、為此次併購貸款融資(如有)所提供的各項擔保、質押及證明其有效性的檔案。

  (八)其他重要資訊

  1、由公司自身、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註冊會計師、管理諮詢專家、技術專家、政府有關機構出具的各類報告

  2、近3年新聞媒體對公司的有關報道

  3、其他對公司有關的重要資訊

盡職調查報告7

  一、專案組成員介紹

  專案負責人:從業10年的資深註冊會計師

  專案組成員1我:從業第33個月的註冊會計師

  專案組成員2:從業第16個月的註冊會計師

  專案組成員3:從業第36個月的審計員

  二、專案組任務

  我們此次的工作性質是財務盡職調查,目標物件是對X集團下屬開採鎳礦石為主的A公司和B公司及C公司組成的資產包進行初步審慎性調查。

  三、專案組背景

  X集團為一在全國有近40處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的企業,其中集中於鎳、銅等金屬。該公司目前戰略計劃為擬將其前述資產包透過買殼上市或則借殼上市的計劃實現資產包流通於證券二級市場。

  重組上市一般分為兩種:

  1、買殼上市即先買殼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後,再增資配股注入優質資產。

  2、借殼上市則是在實施前即已擁有某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然後增資配股注入優質資產。而買殼上市的操作方式也有很多不同,有直接在二級市場透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取得控制權;也有透過定向增發的形式擴股取得控制權,然後再用增發的資金購買優良資產;也有透過特殊方式在證監會豁免全面要約的形式下取得控制權等等。

  根據不同的操作方式,面對的監管層也不一樣。如只要是涉及增發股票籌集現金的,都要透過發審委。而除此之外的操作方式一般都是有重組委稽核,所以很少會有選擇兩種方式都進行的運作。

  四、專案實施過程

  1、出師不利未獲取業務約定書

  在初步實施該專案的過程中,我們碰到的第一個困難是,從接到通知出差至我們到達客戶現場,總共不到24小時。瞭解客戶的環境和實體就更不用談了,最基本的一點,我們連工作目標都不知道是什麼。於是專案負責人提出了向合夥人索取業務約定書。在此,我個人的體會是,從業審計兩年多,我做的業務主要集中在IPO和年審,這也是事務所的通用業務,而通用業務的業務約定書也都是大同小異。

  所以,我也很少意識到業務約定書對於我們工作範圍和方式的影響有多大。在此,有必要返回理論層面提起業務約定書的概念:業務約定書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簽訂的,用以記錄和確認審計業務的委託與受託關係、工作目標和範圍、雙方的責任以及報告的格式等事項的書面協議。

  A、委託與受託關係可以決定我們以什麼樣的身份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如果委託方是被審計單位,即委託方=工作物件責任方,那麼我們的身份就是直接受僱者,溝通的方式可以不至於太謹慎和尷尬。假如委託方不是被審計單位,那麼我們的身份就是間接受僱者,採取的溝通方式可能需要委婉和謹慎些。特別是在涉及權益性交易時的前期調查,就更應該持謹慎態度,適當的點到為止就可以了,但又必須完成委託方交給我們的任務。因為,有些適可而止的問題可以在後續的審計過程中解決。

  B、工作目標和範圍決定了我們實施程式的性質、範圍、及工作重點。也許,業務約定書規定我們的工作任務就不是審計,甚至我們使用的指導性準則就不是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等。如筆者參與的X專案指導性檔案為《證券發行上市稽核工作手冊重大資產重組》,在這個檔案的指導下實施我們的專業程式和做出專業判斷,才能製作出一個委託方需要的成果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對於該描述,我將在下文繼續)。

  C、報告的格式,通常來說如果是審計業務,報告格式一般來說大家都知道,無明顯差異,而且大多事務所都有自己的模版。可是,如果業務約定書約定不是事務所的通用業務,那麼我們就要根據約定書中委託方的需求做出其需要的模板,披露充分的資訊。

  儘管專案負責人提出了向合夥人索取業務約定書的要求,但是要求未果。只獲取了一個資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於是,我們開始嘗試理解在《證券發行上市稽核工作手冊重大資產重組》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在前期需要執行的工作,在此我們的前期是你所能想象到的最前期的工作。

  2、會計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業務財務盡職調查

  經過了解,我們此次專案的任務是受某私募委託對某即將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進行初步調查。之後,根據實際的可行性投資情況,該私募將進行權益性投資,並在之後將其注入上市公司並獲取同等對價股權。由此,我們的任務就是對該項資產包進行一個財務盡職調查(也叫財務審慎性調查),關注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對重組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同業競爭、股權關係、可持續經營等)、資產的合法屬性、或有債務和事項的描述及評價、財務報告的合理性、按照上市公司額定標準要求,提供管理層建議書提示公司待完善和整改的地方等等。

  所謂財務盡職調查,應該是沒有一個準確的概念能夠給予定性。但是,不管是何種定性方式,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的專業能力為委託方針對被調查單位的財務狀況做出一個合理判斷和預期規劃。這也是為什麼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沒有一個標準的模版,因為根據不同的委託方,在不同的戰略階段,會做出不同的判斷和規劃,那麼報告的重點和格式自然不一樣。

  故而,目前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水平從絕對意義上決定了會計師事務所的核心競爭力層次,這種水平沒有大所、小所之分,沒有審計系統好壞之分,純粹就是個人綜合能力(包含專案管理能力)的展現。一般來講,審計業務只會涉及如何設計程式去發現問題和規避法律責任,往往不會從實際意義角度幫助企業解絕問題(我們暫且不考慮職業道德規範),而財務盡職調查工作所涉及的不僅僅是發現問題,更重要的是設計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獨立性可以以後再考慮)。

  根據個人的理解,財務盡職調查按照需求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A: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所謂權益性融資,即公司的所有者將發生適當的變更,其中包含有定向者亦有不定向者。在此,我根據預期使用者的不同將權益性融資有分為以下兩種:

  A1:IPO目標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該種類型的財務盡職調查是當下最為廣泛和綜合的盡職調查之一,且是最具挑戰的工作。這其中要求專案工作組不單只是具備紮實的《企業會計準則》和《註冊會計師職業準則》,而且要求其能熟練的掌握《證券發行上市稽核工作手冊》。而真真意義上具備這幾項能力的財務工作者必定已經承接過N次IPO財務審計工作,而且在當下這種金融行業高收益的環境下,只有少數者依然堅守在會計師事務所的崗位上。所以,這也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核心競爭力的因素之一。

  這種型別的財務盡調查要求我們必須關注企業資產的合法屬性、產品的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財務報表分析、企業發展戰略的判斷及其相應財務戰略的選擇、行業發展的前景、行業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項、企業預期經營成果的規劃、融資成本的測算(我們所能測算的一般是稅務成本,這在更大程度上也涉及到了企業上市的實質性障礙)等。

  A2;股權收購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股權收購式權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相對而言就沒有A1複雜,所以更多是我們工作重點集中在企業的歷史沿革、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財務報表分析、行業發展的前景、行業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項、內部控制的瞭解和評價及建議、盈利預測等。由於股權收購大部分不是面向大眾,而是定向性質的股權交易,所以從監管層角度上限制少了很多,為此我們的財務盡職調查的著陸點也應報告使用者的不同而不同。

  B:債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

  債權性融資財務盡職調查一般適用於銀行和擔保類企業,該類調查工作相比A類權益性融資而言,工作內容相對簡單。主要關注重點在於企業的經營背景和歷史沿革、債務款項所投向的標的資產、針對標的的盈利及預期收益的模式和風險、企業整體的資產狀況和以往年度的經營成果分析、企業未來的資本性支出和潛在債務。

  C:自我完善型及稅務籌劃性財務盡職調查:

  該大類財務盡職調查是根據企業自身的發展需要,而專向性的尋找具備一定專業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其解決和設計專項方案。此種財務盡職調查的報告使用者和委託方必定是同一方,為此在很大程度上,我們對於所取得的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認定都不需要考慮。而相比較A和B類的報告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消極觀察和考慮起真實性和完整性,特別是在委託方與責任方及報告預期使用者不統一時,我們的工作從自身的報告持續發展上講,是應該將其做為鑑證業務的。

  PS:以我們專案組為例,雖然此次我們的工作任務不是審計,而只是做為資產重組上市前的前期調查工作。可是由於我們的報告預期使用者和報告工作物件的責任方及委託方各不一致。而又涉及權益性交易,所以我們的報告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預期使用的決策。而我們又非常希望我們能夠長期將該專案持續性的經營下去,為此,我們有責任將該報告從鑑證業務角度上執行,這樣也才能保證我們工作質量(其實,我們也可以完全充分信任被調查方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但這樣,我們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已失去意義)。雖然,這樣會增加我們的工作強度和報告格式,但是,當下會計師事務所正需要以這種責任心的態度去爭取委託方的信任。最後,也並非所以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不需要影印或則不需要底稿,隨著該類業務的廣泛推行,雖然在外部責任的要求下,我們不需要底稿,但是從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和員工考核而言,不需要底稿的做法不能一概而論。

  C1:自我完善型財務盡職調查:

  該類盡職調查集中在內部控制諮詢,由於筆者對該類業務接觸較少,只能分個大概,具體請參考其他文獻。

  C2:稅務籌劃性財務盡職調查:

  透過以上幾大類的財務盡職調查的分類和解釋,筆者簡單歸納了在財務盡職調查中一般共同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及注意事項有如下:

  A:企業經營背景及歷史沿革問題

  B:公司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及其業務範圍介紹

  C:公司經營範圍(包含與B中的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的描述)及盈利模式(包含收入成本來源、核心競爭力、收入確認方式、業務模式與會計處理的磨合)簡述。

  D:公司委託會計期間的實際與表現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分析及其存在問題和整改建議、存在的特殊行業或有事項與其建議。

  E:公司以往及預期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分析與其規劃

  F:管理層建議書

  筆者將當前會計師事務所涉及的財務盡職調查大致的分為以上六大塊,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按照不同的需求而做出一份詳盡不一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

  迴歸我所在的X專案,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幾個實質性問題,即公司實際控制人除持有即將注入某上市公司的資產包所附的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外,還持有全國各地相同礦產資源不下40處,所可能產生的同業競爭基本不太可能剝離。此外,行業特許的礦產資源採礦權費用的補繳問題也是困擾了我們和律師很長時間,即使到最後,我們也是依據謹慎性原則將其披露為一潛在的或有事項。

盡職調查報告8

 一、基礎資產

  1、擬進行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在法律上能夠準確、清晰地予以界定,並可構成一項獨立的財產權利;

  (2)基礎資產的權屬明確;

  (3)能夠合法、有效地轉讓;

  (4)能產生獨立、穩定、可評估預測的現金流。

  2、關注基礎資產在法律層面如何界定,是否有法律法規依據。

  3、關注形成該基礎資產的法律要件(如必備的證書、檔案等)是否已具備,原始權益人是否可據此合法轉讓基礎資產。

  4、關注基礎資產以及與產生該基礎資產的相關資產是否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如已設定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需關注擬採取的解除限制措施的法律效力及生效要件。

  二、基礎資產轉讓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轉讓環節需關注債權基礎法律關係涉及的資產權屬(例如因出租動產或不動產產生的債權,該動產或不動產的物權權屬)是否相應轉讓給專項計劃,在資產權屬不轉讓給專項計劃的情況下,需關注採取何種措施防止第三方獲得該資產權屬從而影響專項計劃合法權益。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資產轉讓環節需關注作為基礎資產的財產權利轉讓是否可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或透過其他公示及特定化手段使基礎資產轉讓行為可對抗第三人;原始權益人獲取該基礎資產的物權、經營權及相關權益是否有可能被第三方主張權利,擬採取何種風險防範措施。

  3、基礎資產附帶擔保權益等從權利的,需關注:

  (1)從權利是否透過轉讓行為完整地轉移給專項計劃享有;

  (2)基礎資產轉讓後,從權利的實現程式是否發生變化;

  (3)計劃管理人為受益憑證持有人的利益主張從權利是否已具備可操作性,在權利實現過程中是否需要引入服務提供商,服務提供商的權利與義務如何設定;

  (4)從權利對基礎資產的實際保障效力是否因基礎資產轉讓發生變化。

  三、交易結構

  1、關注基礎資產現金流近年的歷史記錄、波動性,關注現金流預測的考量因素與依據。

  2、關注現金流在產生與歸集過程中能否特定化並明確歸屬於專項計劃,在財務上能否與企業其他經營性現金流相區分,現金流歸集過程中的賬戶設定安排,是否存在被挪用或混用的風險,擬採取何種風險控制措施。

  3、對可能採取的信用增級措施的考慮。關注信用增級措施設計的觸發條件、觸發順序。

  4、各級受益憑證的本金及利息的償付安排與基礎資產現金流歸集環節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5、專項計劃權益分配與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權益分配及資訊披露流程是否能夠合理銜接。

  四、支付方信用

  1、基礎資產為債權的,支付方為債務人,需關注債務人的資信狀況、償還能力、持續經營能力、還款記錄、違約記錄、違約率與分散度等。

  2、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於原始權益人未來經營性收入的,基於風險隔離的要求,關注原始權益人的資產負債狀況、償債能力與財務穩健狀況以及專項計劃存續期內,原始權益人每年的償債安排。

盡職調查報告9

  一、公司債務問題分析

  首先在進行盡職調查報告中相關問題分析前,應該掌握兩個關鍵概念,一是財務盡職調查,財務盡職調查在控股中相對較常見,一般是控股方委託第三方對目標方進行企業相關情況的調查,並對目標企業相關資料進行調查整理,得出盡職調查報告,為相關決方或者投資方提供決策依據,具備一定資格的會計事務所通常扮演著第三方的角色。二是債務黑洞,會計上並沒有債務黑洞這一概念的標準定義,眾所周知,黑洞是天文學中的相關概念,在會會計中加以應用主要是為了表明債務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特別是涉及到企業控股活動時,要充分意識被控股企業即目標企業是否與第三方存在著隱性債務,透過對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目標公司進行財務分析以此來判斷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著債務黑洞。

  1、目標公司提供的公司報表。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著債務黑洞,最重要的證據來自目標公司提供的相關報表,這應該包括目標公司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資產評估報告等,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並沒有提供上述目標公司的資產報表情況,只是提到了目標公司擁有的主要財產、目標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以及對外重大投資和關聯方等,在主要財產上對目標公司固定資產、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等,並不能據此深入瞭解目標公司主要資產情況。在負債方面,報告中列出了目標公司與北京物美公司之間的債務情況,也不能全面瞭解目標公司的總體負債情況。

  2、目標公司提供的資金融通檔案。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中主要是列舉了目標公司從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11月28日間7次股權轉讓,並沒有對目標公司重要的資金融通情況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的貸款合同或者是涉及到目標公司於其他公司資金融通的情況的相關檔案,也可以是目標公司將要簽署的貸款合同等,這對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單從盡職調查報告列出的幾點無法準確的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目標公司的7次股權轉讓和一次增資,只能反映目標公司控股情況和註冊資本變動情況。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檔案中還沒有披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三角債務,或者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債務擔保,當然這裡所說的擔保有有幾個

  特點,一是擔保形式不侷限於資產抵押、質押、留置、向第三方出具的訂金等,二是擔保的數額應該能夠對公司正常經營產生不良良性,並且其所引發的風險目標公司無法承擔。

  綜上所述,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並結合相關理論知識分析,認為目標公司債務黑洞情況無法確認,這一結論的得出主要是依據目標公司報表和目標公司資金融通檔案不充分。無法具體判斷目標公司的債務情況,也就無法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隱性債務問題。

  二、控股出資情況分析

  一般情況下,要實現對企業的控制,要實現對目標公司股權的控制,可以分為對上市公司控制、對非上市公司控制、對子公司控制、對合營公司和聯營企業控制,在會計中控制是指能夠對目標企業財務或者經營權施加重要影響,而且還要能夠從控制目標企業中實現獲益,這是對目標企業實現控制的最主要標誌,眾所周知,控制的主體具有唯一性,當然這種控制主要表現在透過簽署投資協議,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透過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我們可以看出目標公司總共進行了7次股權轉讓,並且調查報告顯示,在20xx年12月3日,百誠來實業出資2700萬元,出資比例佔90%,藍海投資出資300萬,出資比例佔10%,都是以貨幣出資方式,因此可以看出在經過幾次股權交易後,目標公司基本上已經被白誠來實業所控制,其出資比例已經佔出資額的90%,而藍海出資300萬,佔10%,這是基本情況,要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股,可以透過收購百誠來實業股權的55%,也就是出資1485萬元,進而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業務出資1485萬元後,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發生了變化,百誠來實業出資額下降到1215萬元,而藍海投資股權不變,這樣就可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即佔55%股權擁有絕對話語權。

  三、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分析

  在進行目標公司控股時,應該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結合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告以及股權控股風險相關理論,認為在進行目標公司股權控股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目標企業是否具有控股價值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控股風險,首先要重視對所控股企業價值評估,也就說被控股企業有沒有控股的價值,沒有控股的價值而強行要進行控股,這是最大的風

  險,因為企業是盈利性組織,其終極目標是實現企業的盈利,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並沒有對目標公司在資產、負責方面進行詳細的披露,這對控股方進行債務黑洞風險規避十分不利。

  2、要對控股風險因素進行識別

  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目標公司控股風險,需要藉助一定的財務工具,特別是財務報表這一工具的運用十分重要,對控股風險因素的識別判斷要利用盡職報告中財務分析結論,不能忽視的另一個方面是所控股的目標公司在全國同行業中處於什麼地位或者在現行國家政策法規下目標企業所在的產業面臨著那些挑戰和機遇,要做到在微觀上重視目標企業經營業績和關鍵財務指標的變化,在宏觀上對行業經營大環境變化的把握等。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內部經營的詳細財務資料也沒有進行披露,特別是目標公司資產週轉能力、債務償還能力、現金流情況、債務結構等都沒有進行深入剖析,這客觀上也對分析目標企業風險帶來了挑戰。

  3、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影響進行評估、

  在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對目標公司進行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合同進行了揭示,主要是披露了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 29,035,797.62 元。根據目標公司 20xx 年 12月8日出具的《確認函》,截至 20xx 年 12月8日,除《審計報告》中披露的目標公司應付前關聯股東中融盛世代為墊付的地價款 29,035,797.62 元外,目標公司目前沒有其他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對這次重大交易對目標公司產生的後期影響也沒有進行評估,所以要防範債務黑洞必須要對重大交易或者合同的影響進行評估,這能夠第一時間給投資者風險評估提高判斷資料和決策依據。

  4、要對目標企業與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進行摸底

  判斷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債務黑洞風險,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對目標公司進行第三方訴訟和擔保情況摸底,要搞清楚目標公司是否存在對外擔保或者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訴訟情況,因為這些因素都是帶來債務黑洞的潛在因素,盡職調查也要關注這一點,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中指出於20xx 年 11 月 21 日,目標公司與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簽署《專案轉讓協議書》,北京海龍進出口服務公司將北京市朝陽區南磨房鄉建設的非貿易物品監管中心綜

  合樓專案(即利鴻大廈)以 3,780 萬元轉讓給目標公司。因此在進行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控制時,要對這一項重大交易進行系統調查和全面評估。

  四、分析結論

  根據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可以進行如下判斷,第一該盡職報告中對目標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和財務資料披露不夠充分,無法對該目標公司是否存在財務黑洞作出準確判斷,結合盡職調查報告,認為該目標企業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但是這無法表明目標企業存在巨大財務黑洞;第二,盡職調查報告中對目標企業股權結構調整進行了披露,根據控股需要可以收購55%股份實現絕對控股,即出資金額為1485萬元,當然這這是其中一種控股方案;第三,由於北京浩利鴻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報結論中提到該目標公司存在潛在的債務糾紛並給出了相應指導意見,結合債務風險控制相關理論,提出了四個維度來控制目標公司債務黑洞風險。

盡職調查報告10

  關於北京***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致:***先生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本所)接受***先生的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資信調查事宜出具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以下簡稱本調查報告)。

  重要宣告:

  (一)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現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調查報告出具日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基於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有關事實的瞭解,並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調查報告。

  (二)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已對****公司的主體資格進行了充分的核查驗證,並已對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需的檔案進行了審慎審閱。包括但不限於公司主體資格、公司的章程、公司的股東及股本結構、公司的財務和稅務、公司的訴訟與仲裁。本所律師保證在本調查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三)****公司已向本所律師保證和承諾,其已提供本所律師為出具本調查報告所必需的、真實的、完整的影印材料;其所提供資料上的簽字/或印章均真實、有效;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影印件與正本或原件完全一致;其所提供的資料檔案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四)本所律師僅根據****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對其資信情況相關事項發表法律意見,並不涉及有關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非本所律師專業事項。

  (五)本調查報告僅供***先生在本次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及本所律師書面同意,***先生及其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個人不得將本調查報告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於上述宣告,本所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檔案和事實進行了核查和驗證,以***先生特聘專項法律顧問身份,現出具法律意見如下:

  第一節釋義、引言

  一、釋義

  在本調查報告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公司章程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本所指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本調查報告指關於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資信調查報告。

  二、引言

  本所接受***先生的委託,作為其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對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資信情況進行了核查與驗證,具體內容如下:

  1、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2、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3、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4、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5、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6、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第二節正文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主體資格

  (一)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註冊,領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公司住所:北京市***工業開發區水源路***號;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5、實收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6、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7、經營範圍:一般經營專案: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地產資訊諮詢(中介服務除外);家居裝飾設計;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接受委託從事物業管理;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於20xx年4月7日經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雲分局年度檢驗。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僅向本所提供了上述(四)中對核定的房地產開發資質為待定資質的批覆檔案,並未提供暫定資質證書或其他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明其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相關檔案。

  二、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章程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組織及執行規範,對公司性質、宗旨、經營範圍、組織機構、議事規則、權利義務分配等內容進行記載的基本檔案。是公司存在和活動的基本依據。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於20xx年10月15日製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內容對公司的名稱和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股東的姓名、出資立式、出資額、股東的權利義務、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機構設定以及議事規則等作了詳細的約定,全體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

  本所律師經稽核認為: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成立時的公司章程對註冊資本、股東人數、出資方式、出資額、公司的機構設定及產生辦法、議事規則等內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亦合法有效。全體發起人股東均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之時,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對全體股東產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師提示: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時公司章程的內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斷,並不對****公司成立之後公司章程內容是否發生過修改或變動作出任何評價或判斷。

  三、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

  四、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本結構

  (一)****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實收資本

  根據****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內容顯示: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定、股本結構

  經核查,****公司設立時的股權設定、股本結構如下:

  股東姓名出資額(萬元)出資比例(%)

  崔曉玲150、0015%

  王衛軍200、0020%

  許隨義250、0025%

  宜敬東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師認為:

  ****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

  股權設定和股本結構由全體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確約定並在工商登記部門進行了備案登記,體現了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產權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師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設立時對股東出資相應的驗資報告等相關檔案,本所律師僅對****公司提供的現有的相關資料作出上述相關問題的判斷,對****公司設立之後股本及股本結構是否發生變動不作任何評價或判斷。

  五、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稅務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以及其他財務報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貸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稅務登記證以及相關的稅務發票。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作為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編制財務報告或相關納稅登記,應建立建全財務和稅務制度。由於****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關證件、資料,本所律師對****公司的財務、稅務狀況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六、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訴訟、仲裁情況

  本所律師提示:本調查報告僅對****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驗核查後所作出的相應法律評價或判斷,對在本調查報告中列明而缺乏獨立證據支援的相關事項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關債權債務憑證,本所律師對****公司是否對外發生債權債務情況以及是否設定相關擔保(抵押、質押、保證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訴訟、仲裁、行政處罰等相關檔案,本所律師對****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等不作任何法律評價或判斷。

  第三節結語

  一、本調查報告基於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透過核查、驗證,提出上述意見,供***先生參考。

  二、本調查報告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9)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xx)

  (3)組織機構程式碼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5)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北京市康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被調查物件主體資格(區分內資和外資企業)

  1、營業執照(年檢情況)根據現行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低於25%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均應按照現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登記程式進行審批和登記。透過審批的,頒發加註“外資比例低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取得登記的,頒發在“企業型別”後加注“外資比例低於25%”字樣的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

  《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外資企業批准證書

  3、根據規定,從事特定行業的批准檔案。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專案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其授權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審定。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合同和章程,由商務部及其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

  4、出資協議,合同

  5、章程股東及出資情況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關於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

  6、股權及股權變動情況

  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並按照本規定經審批機關批准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准的股權變更無效。《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7、驗資報告

  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1、房屋

  清單、所有權證書,他項權證書,房屋的取得方式;如果有在建工程,說明建設的情況,提供已經取得的批准檔案;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

  2、土地

  清單、土地使用權證,企業取得土地的方式(劃撥、出讓、轉讓、或出租);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

  3、機器裝置

  清單、有無抵押,查封、租賃等情況。有無受海關監管的裝置。對外商投資企業減免稅進口貨物解除監管證明《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貨物監管和徵稅辦法》

  4、無形資產

  (1)商標

  商標註冊證,有無質押《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程式》

  ,查封、交易等情況

  (2)專利

  有無專利權證書,是否質押,《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查封、交易,是否交納年費

  (3)著作權

  提供相關的登記證書,是否質押,《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辦法》

  查封、交易

  5、債權

  清單,有無擔保,訴訟時效,執行能力。

  6、債務

  清單,有無擔保,訴訟時效,

  三、重大合同

  提供相關的文字,是否履行,有無擔保

  四、訴訟及行政處罰情況。

  包括被調查物件已經發生的訴訟、仲裁、以及有無行政處罰的情況。

  五、保險

  交通工具、房屋、等重大資產是否辦理了保險。

  六、職工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交納社會保險,是否存在勞動爭議等情況。

  七、稅務

  提供稅務登記證,瞭解被調查物件是否享有稅收優惠政策,被調查物件是否存在拖欠稅款以及有無被稅務機關處罰的情況。

  八、環保

  對排放汙染物的企業,是否辦理申報登記;如果有在建工程,是否取得了環保部門的批准。

  九、外匯

  被調查物件如果是外資企業,瞭解是否辦理了外匯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十、財政

  被調查物件如果是外資企業,瞭解是否辦理了財政登記證。《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登記管理辦法》

  以上是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根據委託人的要求,可以對其他的委託人認為重要的情況進行調查。

盡職調查報告12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戶個人建房佔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佔了近65%.溫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佔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佔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複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戶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徵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戶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溫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佔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戶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複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徵,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複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透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範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戶村民,90%的居民戶,每戶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溫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戶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戶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戶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佔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佔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充套件、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定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並不明確、清晰。由於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並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於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著,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說根源就在於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稅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於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願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願意國家徵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透過增加稅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採取預設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說,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於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並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範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併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戶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藉口;而對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於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採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頒佈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戶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範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程序".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範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准後,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戶和開發商三方面自願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並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範圍擴充套件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範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不再辦理徵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徵地補償辦法,採用按價徵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透過調研,我們認為,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透過規範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並採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透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範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範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於城鄉結合部屬於"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於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戶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佔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戶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 農戶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農戶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並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採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戶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戶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於"圈內" 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願、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准,也可轉為(或徵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後依法流轉。

  2、對於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戶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戶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透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並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准可以給予一定的週轉指標,封閉執行,到期歸還;農戶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戶。對於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於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專案;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範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範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資訊公佈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資訊和土地市場資訊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儘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並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臺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臺相應的規範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13

  第一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引言

  國電光伏有限公司委派法務與資產管理部李小明與胡哲、電站金融產品中心孫成城,江蘇蘇美達能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周洛、李婧婧共計五人成立盡職調查工作小組,於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25日期間對寧夏達力斯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就寧夏達力斯賀蘭山頭關20MWp一期、30MWp二期、30MWp三期光伏電站專案開展盡職調查。在盡職調查中,工作組查閱了達力斯太陽能提供的檔案和資料(見附件1《盡職調查清單》),與相關人員進行了訪談,查閱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條例及規章,並對達力斯太陽能有關資訊向獨立第三方求證,達力斯太陽能同時亦出具承諾書(見附件2《公司專案合作承諾書》),承諾其提供的資料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本盡職調查報告所涉及之事實、資料及法律問題是截至20xx年8月25日,不保證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之後某些情況會發生變化。 為實現本盡職調查的目的,工作組假定達力斯太陽能提供的所有資訊,檔案等資料為真實,在此基礎上,工作組特作出如下報告: 本盡職調查報告及附件中,除非有特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詞語 定義

  工作組 盡職調查工作組

  一、二期專案寧夏達力斯賀蘭山頭關20MWp一期、

  30MWP二期、

  三期專案 30MWp三期光伏電站專案

  達力斯太陽能寧夏達力斯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 達力斯發電 寧夏達力斯發電有限公司

  光泰實業

  神鵬發電

  神鵬投資

  光泰典當

  市工商局

  開發區工商局

  永寧工商局

  寧夏發改委 寧夏光泰實業有限公司 寧夏神鵬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 北京神鵬國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銀川市光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銀川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銀川市永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

  第二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正文

  第一章 達力斯太陽能

  第一節 公司主體

  一、 主體資格

  工作組透過永寧工商局查詢達力斯太陽能從成立至今的公司內部檔案,作出如下報告:

  二、股東情況

  三、變更情況。

  1、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為寧夏達力斯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

  2、變更經營範圍:增加光伏投資建設諮詢服務,生物能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技術諮詢服務。

  第二節 光伏專案前期相關檔案

  工作組對達力斯太陽能提供的光伏專案前期相關檔案進行審查,作出如下報告:

  一、一、二期專案

  (一)、一、二期專案已具備的檔案:

  1、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函

  一期:寧發改能源【20xx】495號

  二期:寧發改能源【20xx】534號

  2、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3、專案建設用地預審意見

  一期:寧國土資預審字【20xx】42號

  二期:寧國土資預審字【20xx】41號

  4、環評批覆函

  一期:寧環表【20xx】132號

  二期:寧環表【20xx】133號

  5、水土保持方案批覆函

  一期:寧水審發【20xx】251

  二期:寧水審發【20xx】252

  6、建設專案用地不壓覆礦產資源備案證明

  一期:寧國土資(壓覆礦)字【20xx】71號

  二期:寧國土資(壓覆礦)字【20xx】70號

  7、地質災害危害性評估報告

  8、接入系統一、二次設計報告

  9、接入系統一、二次設計報告審查意見

  一期:寧電發展發【20xx】589號(集體) 寧電經研發【20xx】177號(單發)

  二期:寧電發展發【20xx】589號(集體) 寧電經研發【20xx】171號(單發)

  10、接入系統一、二次設計報告審批意見

  一期:寧電函【20xx】335號

  二期:寧電函【20xx】339號

  11、貸款承諾函(包括一、二、三期總計80MW)信銀銀函【20xx】6號

  (二)、一、二期專案所缺資料

  1、安全預評價報告本案的函(正在做)

  2、建設用地批准書

  3、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待專案備案後落實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土地使用證

  7、能評批覆(預計9月中旬完成)

  8、專案備案。

盡職調查報告14

  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資料和文件、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稽核,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併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購併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透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透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對於一項大型的涉及多家潛在買方的併購活動來說,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併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並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資料室”或“盡職調查室”)。

  7.建立一套程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並能獲得資料室中可以披露之檔案的影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資訊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併購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盡職調查報告15

  一、盡職調查主體方面的審查

  1、審查企業營業執照;

  2、如果是外企還要審查批准證書;

  3、審查專案公司相關許可證檔案;

  4、審查出資協議、合資協議;

  5、審查專案公司(企業)章程;

  6、審查驗資和資產評估報告;

  7、審查與主體相關檔案資料(對外投資、分、子公司〈參股、控股情況〉)。

  二、資產負債、投資者權益審查

  1、房屋產權審查;

  2、土地使用權審查;

  3、審查機器裝置(清單、權屬、監管、抵押等);

  4、審查無形資產;

  5、審查債權、債務。

  三、重大合同審查

  四、審查公司爭議和行政處罰

  五、其他需要審查的相關材料

  1、許可證和相關資質證書;

  2、保險;

  3職工安置情況(合同簽訂、繳付社保、涉訴及安置);

  4、稅務、環保、外匯、財政、產業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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