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申請書範文(通用14篇)

司法鑑定申請書範文(通用14篇)

  在當今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申請書應用範圍廣泛,正確運用申請書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寫申請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司法鑑定申請書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委託鑑定機構對楊某某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因謝xx、西安xx客運責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損病危,20xx年xx月xx日在xx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顱骨缺損修補手術(具體見住院病歷)。

  術後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該院確診為外傷性癲癇。至今,有確切見證人見證和送醫院就診記錄的癲癇病發作已有三次。發病時,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隨後休克昏迷。不發病時,亦經常精神呆滯,頭疼頭暈,噁心抑鬱。現因申請人的精神健康狀況直接關係到本案的審理,所以申請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並進行傷殘等級鑑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實,確定賠償依據。

  請予批准。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目的:

  依法對某醫學中心對被申請人作出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書進行重新鑑定

  事實與理由:

  一、某醫學司法鑑定中心並沒有嚴格按照《司法通則(試行)》對被申請人進行鑑定,存在嚴重違法行為。

  第一,某醫學司法鑑定中心接受被申請人委託作出司法鑑定書違法。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試行)》第十四條規定司法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案件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透過律師事務所進行。某醫學司法鑑定中心沒有接受司法機關的指定,在被申請人還沒有提起訴訟的情況下為其進行鑑定違法。

  第二,某醫學司法鑑定中心並沒有要求被申請人重新拍片確認傷情,依據沒有註明拍片時間和片子編號的X片作出鑑定結論違法。

  被申請人受傷經過康復治療後,傷勢可以有所好轉,青島九鼎醫學司法鑑定中心應當要求被申請人重新拍片,根據恢復情況作出鑑定結論。另外,被申請人提供的X片沒有拍片時間和片子編號,無法證實是針對被申請人傷情所拍的,某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卻據此認定被申請人傷情,依據何在。

  二、法院對法醫臨床司法鑑定書予以採納,程式違法。

  申請人在對司法鑑定書進行質證時,僅表示對真實性沒有異議,對內容是否有異議並沒有明確表態司法鑑定書內容部分並沒有經過當事人質證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法院採納程式違法。

  三、申請人對被申請人單方委託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申請鑑定經人民法院同意後熡傷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熜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青島九鼎醫學司法鑑定中心即非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協商確定的,亦非萊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 申請人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綜上所述,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請重新鑑定,望批准。

  此致

某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xx.xx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男,漢,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委託代理人:劉xx,安徽安援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項:

  通知鑑定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xxx訴xxx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委託xxx司法鑑定所對日期為20xx年xx月xx日的合同中“xxx”簽名字跡的真偽進行司法鑑定所作出的《筆跡檢驗鑑定書》(以下簡稱鑑定書),申請人認為該鑑定書認定的事實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且鑑定結論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為了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實,根據相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通知鑑定人出庭。請貴院通知。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楊xx,男,漢族,農民,出生於19xx年7月22日,系林州市河順鎮xx村人,現住本村,聯絡電話:1383xx-xxx10。

  被申請人:崔xx,女,農民,出生於19xx年10月17日,系林州市河順鎮x村人,現住本村,聯絡電話:603xx-xx。

  申請人楊xx因離婚糾紛一案,不同意被申請人崔某提出的鑑定申請,對司法鑑定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林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技術科不應對被申請人崔某提出的鑑定請求給予委託鑑定或指定鑑定。

  申請理由:

  申請人楊xx訴被申請人崔xx離婚糾紛一案,於20xx年7月11日向貴院起訴,貴院河順法庭受理此案先後於20xx年8月30日,9月22日二次開庭審理本案。期間,被申請人崔xx方沒有提出鑑定申請,20xx年9月22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順法庭向雙方當事人下達了轉換程式通知書,該通知書上明確告知:“本案的舉證期限延長至20xx年10月11日,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可是在20xx年10月11日之前,被申請人崔xx仍然沒有提出鑑定申請,只到20xx年10月15日才提出鑑定申請,據此,申請人屬於逾期申請,應視為其放棄舉證權利。

  綜上所述,申請人楊xx認為,被申請人崔xx的司法鑑定請求已經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的規定》第25條第1款、第33、34條之規定,人民法院不應對其本次請求委託或指定鑑定機構。

  此致

林州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楊xx

  20xx年12月13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委託相關權威鑑定機構:司法部刑事技術鑑定中心就證據《證明》上加蓋的印章“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拆遷業務專用章”的真實性作出司法鑑定,並追究相關人員相應的法律責任,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理由:

  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浦東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房屋拆遷安置協議中糾紛案中,申請人提供了一份20xx年4月蓋有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業務專用章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情況說明》),但是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卻將申請人提交的此份證據《情況說明》更換成一份20xx年9月蓋有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業務專用章的《證明》(以下簡稱《證明》),被更換後的.《證明》上所蓋的印章與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情況說明》中所蓋的印章具有明顯的區別,而且,經過申請人的調查,真正的印章持有人是不可能會出具類似被更換後的《證明》類的檔案,因此,申請人認為此份證明是被申請人透過偽造印章而製作的一份虛假檔案,並透過非法手段將申請人提交的《情況說明》更換成其偽造的《證明》。申請人提交的是《情況說明》,而並非《證明》,之所以會出現此類情況,繫有人想透過非法手段達到非法的目的。此司法鑑定結論,對於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依法查實、提起再審至關重要,故懇請法院予以准許。

  綜上所述,請求法院對蓋有上海市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業務專用章的《證明》做出司法鑑定,確定印章的真實性,從而確定上海浦東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二0xx年六月二十七號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申請作出xxx中心鑑定結論書(xx價認鑑字[20xx]3號)的鑑定人xxx、xx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貴院審理的被告人xxx一案,xxx委託了xxx價格認證中心透過司法鑑定確定涉訴帕薩特的價格。20xx年11月3日該中心作出《鑑定結論書》(xx價認鑑字[20xx]3號),鑑定涉訴“鑑定標的的價值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元)。申請人認為,該鑑定意見證明涉訴標的價格,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直接影響。另還需由鑑定人出庭說明鑑定人資質、鑑定方法及過程事項。為查明上述案件事實,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特申請鑑定人出庭作證。請予以核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二〇xx年十二月三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濱江市xx保險公司總經理 李xx

  訴訟代理人: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蘇xx 袁xx

  被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通知濱江市老工程師協會鑑定人員陳軍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對於濱江市光明鞋業公司與濱江市財產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經濱江市保險分公司的委託,濱江市老工程師協會塑模專業工程師陳軍於20xx年11月29日陪同保險公司的同志到濱江市保險公司對實物進行鑑定。濱江市老工程師協會於20xx年12月12日作出xx號鑑定結論。申請人認為,鑑定人具備鑑定資質,現場勘驗過程認真仔細,是專業水準。申請人對其作出的鑑定結論毫無異議。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特申請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xx

  20xx年5月7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絡方法:

  申請事項:

  通知(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被告人被控一案的 (證人、鑑定人)。申請人作為人 委託的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鑑定意見)有異議,且該證據對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為查明案件事實,對被告人進行公正判決,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特提出申請。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xxx

  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9

  申請人:李××,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區××,電話:

  被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請求對北京市平谷區醫院醫療過錯進行鑑定,如存在過錯請確定參與度。

  事實理由

  申請人訴北京市××區醫院醫療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本案已經醫療事故鑑定鑑定結論雖為不構成醫療事故,但從分析意見中可以明確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嚴重過錯。

  申請人也堅持認為北京市××區醫院的治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今為查明案件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項、《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之規定特申請進行司法過錯鑑定,請予准許。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xx.xx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x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委託相關權威鑑定機構:司法部刑事技術鑑定中心就證據《證明》上加蓋的印章“xxx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拆遷業務專用章”的真實性作出司法鑑定,並追究相關人員相應的法律責任,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理由:

  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浦東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房屋拆遷安置協議中糾紛案中,申請人提供了一份20xx年4月蓋有xxx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業務專用章的《情況說明》(以下簡稱:《情況說明》),但是在審理過程中,法院卻將申請人提交的此份證據《情況說明》更換成一份20xx年9月蓋有xxx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業務專用章的《證明》(以下簡稱《證明》),被更換後的《證明》上所蓋的印章與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情況說明》中所蓋的印章具有明顯的區別,而且,經過申請人的調查,真正的印章持有人是不可能會出具類似被更換後的《證明》 類的檔案,因此,申請人認為此份證明是被申請人透過偽造印章而製作的一份虛假檔案,並透過非法手段將申請人提交的《情況說明》更換成其偽造的《證明》。

  申請人提交的是《情況說明》,而並非《證明》,之所以會出現此類情況,繫有人想透過非法手段達到非法的目的。

  此司法鑑定結論,對於xxx高階人民法院依法查實、提起再審至關重要,故懇請法院予以准許。

  綜上所述,請求法院對蓋有xxx浦東新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房屋拆遷業務專用章的《證明》做出司法鑑定,確定印章的真實性,從而確定上海浦東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高階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二0xx年六月二十七號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xx

  委託代理人:XXX

  被申請人:xx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進行司法精神鑑定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中,因被申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狀況直接關係到本案的實體審理以及被申請人對其代理律師的授權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貴院提出司法精神鑑定申請,以便查清相關事實,請予批准。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xx.xx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xxxxxx

  住址:xxxxxx

  被申請人:xxx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的xxx鑑定

  事實和理由: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XXXXX

  被申請人:XXXXX

  申請人xxx因xxx一案,不同意被申請人提出的鑑定申請,對司法鑑定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xx鑑定機關不應對被申請人提出的鑑定請求給予委託鑑定或指定鑑定

  申請理由:

  xxxxx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司法鑑定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xxxx

  住所地:xxx

  負責人:

  被申請人: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西安市蓮湖區xx號。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委託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對被申請人的傷殘等級進行重新鑑定,並對後續治療費重新評估。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一案,20xx年10月16日,被申請人委託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對其傷殘等做出司法鑑定意見:構成九級傷殘,並對後續治療費評估為一萬元。對該鑑定結論申請人提出異議。

  被申請人傷殘鑑定時,內固定尚未取出,治療並未終結,傷情亦未完全穩定,且西北政法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即非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協商確定,亦非人民法院指定,而且評估的後續治療費用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人有權申請重新鑑定

  綜上所述,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請重新鑑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西安市蓮湖區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

  二〇xx年一月三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