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仲裁申請書範文十篇
有關仲裁申請書範文十篇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態度要誠懇、樸實。那麼申請書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請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仲裁申請書 篇1
合同編號:65327 仲裁申請書模板
勞動者姓名:xx性別:xx,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
用人單位名稱: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電話:xxxxxxxxxxxx銷售部負責人:xxxxxxxxxxxx手機號:xxxxxxxxxxxxx
申訴事由:
本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xxx公司xxx工作,職務為xxxx,月工資xxxx元,用人單位在x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無理由辭退我,在該公司工作的x____月期間,該公司未給我籤勞動合同,也未給本人買社會保險(當時公司錄用我工作約定是沒有試用期也答應給買社保的),現本人要求按照國家新勞動法合同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1.要求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xxxx(單月工資x0.5)元。
2.要求該單位補交xx個月的社會保險。
3.要求在職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xxxx(單月工資x2)元。
提供證據:
本人提供XX銀行(公司代辦的銀行工資卡)卡折對賬單
(提供工資條等,不涉及保密協議的證明檔案,如打卡,簽到等)工作介紹人:xxxx
由於公司發工資是透過銀行發放,向公司索要工資條,公司不給。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有考勤記錄——此用人單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單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現申請仲裁委員會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幫助我收集公司發放本人的工資記錄和本人的考勤記錄,以證明本人與該公司存在實事勞動關係而要求維護本人的合法權益。
申訴人:XXX
時間:XXXXXXXXXX
仲裁申請書 篇2
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與_____________因_______經濟合同糾紛一案,你會正在審理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的規定,特請你會採取________保全措施,如因採取保全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由申請人承擔責任。
申請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貨物、變賣不易儲存物並儲存價款或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或法律准許的其它方法。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一、申請書副本X份(按被申請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證據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仲裁申請書 篇4
商事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1.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______。
2. 支付違約金
3. 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XXXX年XX月XX日向申請人採購了總金額為XXXXX萬元的起重吊裝裝置。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被申請人已支付了________元,此後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請人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申請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據銷售合同第十五條之約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違約金,應按______計算,共計______元,應由被申請人支付於申請人。
基於上述事實,申請人依據《銷售合同》第十六條之約定,向貴委提起仲裁。懇請貴委查明事實真相,依法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仲裁委員會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經濟仲裁申請書
申訴方:××縣××鎮××村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牛××,村長
被訴方:××縣××廠,地址:××縣城關鎮東方紅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南××,廠長
案由:被訴方單方終止合同。
請求事項:
(一)繼續履行協議;
(二)賠償申訴方經濟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年5月5日,申訴方與被訴方簽訂“聯辦澱粉廠協議書”,約定雙方共同投資建廠。申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一,被訴方投資為三分之二,投產後利潤也按投資比例分成。協議書第xx條規定:“本協議簽訂後,雙方信守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任何一方終止協議,一切後果由提出終止協議方負責。”(見附件2)
雙方於20××年5月籌建施工。申訴方與被訴方各投資10萬元,計劃20××年元月底建成投產。不料被訴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經請示縣經計委,不再給澱粉廠投資”(見附件3),為此,申訴方數次找被訴方協商,同時主動向縣經計委申明情況,希望督促被訴方履約。但被訴方竟不予理會,公然單方終止協議,不但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還無理要求申訴方承擔被訴方全部投資款項。不僅如此,被訴方還揹著申訴方函告縣電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電補貼,故意給籌建工作設定障礙。申訴方多次規勸其繼續履行協議,但被訴方卻根本聽不進去,置經濟合同法和雙方簽訂的協議書於不顧,一直奉行違法行為。申訴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見效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特向貴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仲裁委員會
申訴方:××鎮××村民委員會(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請書副本一份。
2.協議書一份(影印件)。
3.被訴方擅自終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 郵編:xxxxxx
法定代表: xxxxxxx 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
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xx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
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
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xx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工傷仲裁申請書
申 請 人 :X,男,漢族,初中文化,1970年4月 工作單位:宣威市格宜鎮張衝煤礦達樂煤礦 住 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電 話:
被申請人:宣威市格宜鎮張衝煤礦達樂煤 地 址:宣威市格宜鎮龍泉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業務人員:
仲裁請求:
一、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事實勞動關係;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依法支付140811元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元(拾肆萬零捌佰壹拾壹元整)具體如下:
1、住院期間生活補助:4480元(35元*2/人*80天);2、住院期間工資:57810元(2710/30 *80);3、住院期間家人的護理費:3840元(45*80天);4、一次性醫療補助:5420元(2710元*2月);5、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32520元(2710元*xx月);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390元(2710元*9月);7、鑑定費:300元;8、第二次手續費4800元。9、煤礦企業傷殘賠償(131號令):65040元(271元*xx月*2);
事實及理由:
20xx年8月15日,申請人X在煤礦井下砌碹時被矸石砸傷左腳,被送往宣威市中醫院醫治,經醫院初步診斷為:1、右足背挫裂傷;2、左第五指骨開放性骨折;3、左足背異物殘留;4、左第二趾骨撕脫性骨折。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xx年xx月26日會議討論決定予以認定為工傷(曲人工認字【20xx】第30440號)。20xx年 月 日經曲靖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九級傷殘(曲人鑑委字〔20xx〕第XX號)。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委支援申請人的請求為謝。
此 致
宣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X
二0一二年 月 日
附件:
1、《工傷認定通知書》影印件一份;
2、《曲靖市勞動能力等級鑑定通知書》一份;
3、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發票影印件一份;
4、《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兩份。
5、《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撤銷仲裁裁決申請書
申請人:青島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島膠南市人民東路
519號。法定代表人:高巖緒。
被申請人:周興海,男,漢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漢縣東鄉鎮學壩街48號。聯絡電話:13808024329:
申請事項:
1、判決撤銷成都市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第**號作出的成華勞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號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理由:
一、仲裁裁決的法律適用錯誤,
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規定,裁決申請人支付被申請人半個月經濟補償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理由如下:
1、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仲裁本案時,事實認定錯誤。
第一:被申請人勞動合同期間處於試用期,根據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的申請人公司的《績效考核制度》、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公司對作出的《關於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於周興海處罰規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等證據相互佐證,可以證實申請人處於合同試用期,被申請人工作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申請人績效考核不合格,但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中(見裁決書第7頁第14行---20行)認為申請人舉證的20xx年8月份對周興海的績效考核表中沒有周興海的簽字,以此推斷申請人提供的此證據依據不充分,屬於事實認定錯誤,為什麼8月份對周興海績效考核沒有周興海的簽字,那是因為周興海工作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側面證明了周興海違反了公司績效考核的規定,按照公司績效考核規定,任何員工必須進行績效考核,周興海入職後4月、5月、6月、7月的績效考核都簽字,為什麼8月份績效考核不簽字呢,只能證明其8月份不服從公司管理,由於自己的行為導致績效考核無勞動者簽字,故,應認定申請人提供的8月份績效考核是真實的,能證明周興海8月份績效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
第二:由於被申請人不服從公司規章制度管理,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開除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申請人就是依據被申請人處於試用期,又經考核不合格,不服從公司管理,所以申請人有權利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故,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以《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第1款裁決,裁決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屬於法律適用錯誤。第三:因為《勞動合同法》46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按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真實意思為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要想使用第38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前提是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申請人處於試用期間,其擅自離職,未向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所以應屬於擅自離職,不應適用《勞動合同法》第46條、38條規定情形,,不應享受經濟補償。
三、仲裁程式違法。
在仲裁開庭前,申請人向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交了《關於周興海同志的處罰決定書》、《通知書》、《關於周興海處罰規定》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相關規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仲裁庭應讓雙方進行質證,然而,申請人提交的上述證據,仲裁庭仲裁裁決書中無此證據的舉證質證,嚴重違反法律關於仲裁程式的規定。
綜上所述,成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該案的仲裁過程中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式,所作出的仲裁裁決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青島康大食品有限公司
20xx年1月xx日
仲裁申請書 篇5
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
申 請 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住 址:××××××××××××
電 話:××××××××
被申請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仲裁請求:
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傷待遇共計 元。工傷鑑定申請人為×級傷殘,平均工資為×元/月,申請人住院×天,停工留薪×月,×年×月×日入職至×年×月×日受傷,所以工傷賠償具體計算如下:
1.工傷鑑定費用為: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月*×元/月=×元
3.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為:×月*×元/月=×元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月*×元/月=×元
5.住院伙食補助為:×天*×元/天=×元
6.住院護理費為:×天*×元/天=×元
7.停工留薪為:×月*×元/月=×元
8.交通費:
9.住宿費:
10.經濟補償金為:×月*×元/月=×元
事實與理由:
×年×月×日×分左右,員工×××在××工作時,不慎×××××××××××××。當天送入××××××醫院進行救治,×年×月×日辦理了,共住院×天。出院診斷為:×××××××××××××××××××××。
×年×月×日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受傷為工傷。
×年×月×日長沙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申請人工傷級別為玖級傷殘。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享受工傷的相關待遇,請貴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長沙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異議申請人:,男,漢族,現年歲,住鄭州市。電話:
異議事項:請求對河南XXX有限公司與河南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中,涉及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進行除外仲裁。
事實與理由:河南隆XXX有限公司與河南X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其中對工程款部分的裁決,包含有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的價格,其裁決對異議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厲害關係,但是該裁決異議申請人並沒有參與,也沒有與有關方面達成仲裁協議,異議申請人無法舉證、表達自己的觀點理由,因此,如果裁決將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的價格做出仲裁,就會對異議申請人的權利造成侵害。
異議申請人特提出此申請,請仲裁庭批准。
仲裁庭也可在仲裁當事人與異議申請人就其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價格達成最終具有強制履行效力的協議後提交仲裁庭後再對仲裁當事人的爭議進行仲裁。
此致
鄭州市仲裁委員會
異議申請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性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民族:
身份證地址:
確認有效的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第二被申請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仲裁請求: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資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加班費元。
3.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元或賠償金元。
4.工傷待遇元(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元;傷殘津貼元(僅限1-4級傷殘);醫療費元;住院伙食費元;其他元)。
5.非因工死亡待遇元(包括喪葬補助元;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元;一次性撫卹金元)。
6.其它
以上合計:元
事實與理由:
入職時間工作崗位
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實際離職時間/原因
工作時間約定實際工作時間
已付款情況
其它需說明情況:
附件:1.《仲裁申請書》副本份;
2.證據清單及有關證據材料份。
注:1.仲裁申請書應用黑色鋼筆、毛筆書寫或a4紙列印,列印件需由申請人用黑色鋼筆簽名;
2.除提交申請書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及第三人數目提交相應份數的申請書副本及有關證據;
3.事實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夠用時,可用同樣大小紙續加中頁;
4.申請人應當提供給確認無誤的通訊地址作為仲裁文書送達地址,如地址變更的,須及時書面告知仲裁委員會,因申請人自己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不提供送達地址、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仲裁機構、申請人本人或者申請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導致仲裁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x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xxxxxxx,聯絡電話:xxxxx
被申請人:xxxxxx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董事長 聯絡電話:xxxxx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6200元(9個月×1800元/月)。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在沒簽書面合同期間向申請人支付雙倍工資 14400元(8個月×1800元/月)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從20xx年至仲裁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從20xx年4月起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從事車工工作,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的合同書。截止到20xx年1月1日起,被申請人才與申請人簽訂了為期三年的書面的勞動合同。截止到20xx年底單位因經營不善,通知部分人員放假,隨時等候訊息繼續上班。20xx年1月份,被申請人通知我去單位上班,我在單位工作了7個月。後20xx年7月份,單位又通知我回家休息,等單位通知後再來上班。
但截至到目前為止,單位仍未通知申請人繼續上班。另外申請人在20xx年5月拿到了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上表明單位從20xx年起就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過保險費用。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從20xx年7月份起就一直沒有提供給申請人上班的工作條件,且長期沒有給申請人繳納過社會保險。因此申請人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要求解除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請求貴委責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籤書面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及20xx年到仲裁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10月30日
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訴人: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被訴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請求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包括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等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此致
申訴人(單位):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證__________ 份
3.書證_________ 份
(2) 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文書時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前應當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一條例》規定,勞動爭議是指: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發生的爭議,比如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等;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只有在上列幾種情形下,爭議雙方當事人方可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提起仲裁程式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在3人以上,並且有共同理由的,應當推薦代表人進行勞動調解或者仲裁活動。同時,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既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第二,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根據《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縣、市、市轄區仲裁區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因此,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發生地的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書。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轄區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係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
第三,爭議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書時,應當有正本和副本兩份,正本提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副本傳送給被申訴人,當事人應當按照被申訴人的人數提交申訴書副本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訴人。
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x0年12月3日簽訂的《甲醇合成塔訂貨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協議無效。
事實與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甲醇合成塔訂貨合同》,該合同第12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約定為“12.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當時有效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
12.2仲裁地點為合同簽訂地(古縣)。”
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合同中對具體的仲裁委員會約定不明,雙方在簽訂合同後也未達成補充協議,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的仲裁協議屬於無效。
為此,請求貴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x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