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
在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申請書應用範圍廣泛,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得到合理表達。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05211978020xx。
代理人:姚XX 北京中銀(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長沙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0731-8408XXXX
聯絡人:劉XX 聯絡電話:13707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200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長沙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二0XX年三月十九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
身份證號:××××××
代理人:××
××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於××年××月××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年××月××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年1月至××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直至××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並從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並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援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
日期: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xxx,男,漢族,20x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xxx
身份證號:xxx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 律師
聯絡電話:xxxxxxxxxxx
被申請人: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聯絡電話:xxx
聯絡地址:xxx
仲裁請求:
1、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於20x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20xx年8月25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3.5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25%計算);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38.5萬元(按3.5萬元/月計算,共11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20xx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但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直至20xx年2月6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3.5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38.5萬元的二倍工資。
20xx年8月25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12.2.4.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並從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期間的工資並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
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特申請勞動仲裁,依法支援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xxx
日期: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張__,男,1__X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號,身份證號碼:43x5211____2__X。
代理人:姚__ 北京中銀(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經濟技術開發區__號,電話:__31-x4______
聯絡人:劉__ 聯絡電話:13__x31____
法定代表人:羅__ 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x234元(自2__x年x月至2__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__x 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__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__x年x月至2__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__x年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__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__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__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__
二____年三月十九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5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徐強,男,漢族,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龍庭·林清園二單元301室, 電話:13809972614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電話:0991-3668600。
法定代表人:李建平,烏魯木齊市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徐強
20xx年10月21號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浙江省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一:浙江省XXXX公司住所地:浙江省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二: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嘉興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請事項:
1 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月工資2500元。
2 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額髮放的工資1808元。
3 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 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 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 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 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於20xx年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係,也沒有結清20xx年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秀洲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0X年X月XX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徐xx,男,1966年7月18日生,原系xx市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住xx省xx市
xxxx村xx巷xx號 電話:13xxxxxxxxx
被申請人:xx市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x區xx街xx號(通訊地址:xx路xx號東鼎大廈
xx號)
法定代表人:陳xx 電話:0355-7xxxxxx 136xxxxxxxx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xxxx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xxxx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xx個月(每月工資xxxxx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xxxxx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正式到被申請人x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
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
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xx萬
元,實際回收xx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
被申請人xxxx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x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男,漢族,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電話: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電話:。
法定代表人:李,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建平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10月21號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銀某某,男,出生於1980年×月×日,住北京市×
被申請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陽區
法定代表人:×,性別:職務:電話:
請求事項: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5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20xx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排程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20xx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排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X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10
申訴人:
電話:
住所地:
被訴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仲裁請求:
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xx年到被訴單位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訂勞動合同後,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係,必須要簽訂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1994年12月3日釋出)》第十條規定: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於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係。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係,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有關規定,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仲裁委員會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致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生,住XX省XXXXXXXXXX
被申請人一:XX省XXXX公司住所地:XX省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申請人二: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申請事項:
1、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xx年X月工資2500元。
2、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至X月未足額髮放的工資18XX元。
3、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雙倍工資9000元。
4、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8000元。
5、裁決二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社會養老保險1350元及補繳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未足額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3760元。
6、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17400元。
7、裁決二被申請人支付未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4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一將申請人派遣到被申請人二處,從事XXX工作,經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才於20xx年X月XX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被申請人二處,平時工作盡心盡責,每天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20xx年X月XX日,被申請人二無故解除用工關係,也沒有結清20xx年X月份的工資,平時加班工資也未發放。
申請人認為,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提出仲裁申請,望仲裁委查清事實,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徐*,男,漢族,19**年7月18日生,原系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住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二單元301室,
電話:1*****
被申請人:烏魯木齊華通豐田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市區 銀川路39號 ,
電話:0991-36****。
法定代表人:李**,烏魯木齊市****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請人李**華通**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於公司經營不規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後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餘輛車。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於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100萬元,實際回收70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淨利仍能達到10萬元,對於這樣的利潤對於被申請人李**華通豐田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烏魯木齊****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徐xxx
20xx年10月21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______,男,漢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住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_____元(月平均工資________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費共________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_______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2、休息日加班費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____元;。
以上合計: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可簡單闡述一下籤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具體的職務,加班的事實以及計算方式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版勞動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
被申請人:XX市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
聯絡人:劉XX,聯絡電話:1370576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的雙倍工資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的經濟補償金45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資共計98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800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0xx年1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xxx》、《xxx》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請予支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