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主體變更申請書範文

執行主體變更申請書範文

  在人們越來越重視發展的今天,有各項事務需要申請書,申請書不同於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那麼相關的申請書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執行主體變更申請書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執行主體變更申請書1

  申請人:許A,男,漢族,19 年 月 日生,職業,住(詳細住址)

  申請人:

  申請人:

  申請人:

  申請事項:

  將貴院業已受理的原申請執行人許某某訴(被執行人姓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一案的執行主體變更為許A、許B、許C、許D。

  事實與理由:

  原申請執行人許某某訴被執行人(名字)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人民法院已於(時間)作出例如:(20xx)德城民初字第X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名字)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原申請執行人於(時間)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進行強制執行。但由於被執行人的原因,導致執行程式中止。執行程式中止期間,原申請執行人許某某去逝。故原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享有的債權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並享有權利。

  許A(系逝者之妻)、許B(系逝者之子)、許C(系逝者之子)、許D(系逝者之女)等四人為原申請執行人的合法繼承人,依法享有原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所享有的債權。故向人民法院提出變更申請,請及時變更。

  申請人:

  年 月 日

  執行主體變更申請書2

  申請人:XXX

  住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請求變更“代縣中小企業局”為被執行人或追加被執行人,並與原公司承擔連帶償付責任。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原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於XXXX年11月4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XXX)朔民終字第194號民事判決,裁定由原被申請人代縣鄉鎮煤炭運銷公司給付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費。申請人依法於XXXX年11月27日向朔城區人民法院提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

  1、被申請人是代縣鄉鎮煤炭運銷公司股東出資%,朔城區人民法院下達了(XXXX)朔城執字第2號執行裁定書。

  2、XXXX年原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承包合同,原被申請人一次性繳納被申請人承包費七十五萬元。合同約定原被申請人不承擔承包前的一切債務。(附承包合同書)

  3、原被申請人在XXXX年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違規辦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煤炭經營資格證》被山西省有關部門吊銷,所有公章被代縣中小企業局收回,公司隨及被解散終止經營,自XXXX年營業執照未年檢。

  4、被申請人利用原被申請人營業場所(鐵路專運線)重新註冊新的公司進行營運。鑑於上述理由證明,被申請人是原被申請人的.主管部門又是開辦單位,同時收取了承包費,存在著管理與被管理關係。所以變更被執行主體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81條之規定。

  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書得到及時執行,充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3關於“在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變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變更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被執行人”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變更被申請人“代縣中小企業局”為新的被執行主體,並負連帶償付責任。

  申請人:XXX

  年月日

  執行主體變更申請書3

  申請人:XXXXX(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聯絡電話:XXXXX(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XXXXXX。

  申 請 事 項

  請求將申請執行人安合章與被執行人隋利勞務合同執行糾紛案的申請執行人主體,由安合章變更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申 請 理 由

  申請執行人安合章與被執行人隋利勞務合同執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正在執行中。現因申請人與申請執行人安合章於XXXX年 月 日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書》,申請執行人安合章將其對被執行人享有的全部到期債權(具體以東港市人民法院(XXXX)東民初字第403號民事調解書為準)轉讓給了申請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據此,特向貴院申請將本案申請執行人主體變更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申請人:XXXXXXX(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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