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範文(通用6篇)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範文(通用6篇)

  在人們越來越重視發展的今天,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透過申請書,我們可以提出自己的請求。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麼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新便來到被申請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為:

  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

  2、右肘關節脫位;

  3、右尺神經斷裂;

  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

  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評定黃新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申請人:

  時間: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請求確認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20xx年4月16日申請人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由被申請人承建的xxx泵站工程中做工,工作屬於木工,每天工資兩百元,申請人於20xx年4月26日在工地上一座其正在作業的建築上摔下來受傷骨折,但是被申請人一直不予工傷認定,由於進入單位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也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保,無奈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著勞動關係,以維護勞動者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申請人:

  20xx年5月30日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xx年x月x日起至今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是xxxxxxx)有限公司授權下的“xxxx”桶裝水特約經銷商,申請人於x年x月x日入職被申請人處,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到其下屬的xx水店(xx區xx大馬路xx街xxx號)處任送水工一職,為客戶送xx桶裝水。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未購買社保。

  xx年x月x日,申請人在送水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被申請人不為申請人申請工傷認定。

  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從快裁決!

此致

  xx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2200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418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繳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自20xx年2月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聘任為司機,每月工資為1100元。20xx年3月被申請人通知申請人必須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便將其辭退。申請人表示不同意,無奈於20xx年3月31日離開了單位。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過勞動合同,且未給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被申請人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沒簽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勞動仲裁,請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x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________元(月平均工資________元)。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費共________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_______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元;

  2、休息日加班費元及經濟補償金________元。

  以上合計: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可簡單闡述一下籤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具體的職務,加班的事實以及計算方式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呂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戶籍地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現住上海市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室。

  被申請人:上海_________裝置有限公司,辦公地址上海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總經理: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請求裁令恢復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2、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按月薪3600元標準支付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產假期滿)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工資。

  3、請求裁令被申請人補繳_________年______月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城鎮社會_____費用。

  4、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三年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______元。

  事實和理由:

  1、申請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月薪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申請人開始休產假。_________年______月上班後,發現被申請人_________年_______月即辦理了退工手續,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有被申請人出具退工單為證。工商企業機讀資料證明,被申請人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經多次協商交涉未果,迫使申請人不得不申請勞動_____。

  2、《_____》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鑑於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則請求裁令恢復雙方的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3、_____釋出的《女職工_____規定》(_____令第9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九條也明確規定,無過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合同。”申請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生產,產假四個半月即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期滿。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產假期間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剝奪了申請人的勞動權利和生存權利,工作一直處於不確定的懸空狀態,也無法去其他單位應聘上班。

  為此請求依法支付產假期滿的.次日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工資。

  4、《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_____,繳納社會_____費。”就是說,繳納社會_____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_____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養老_____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第四十五條規定,養老_____事業管理中心對不繳、漏繳或者少繳養老_____費的單位,可以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可以透過銀行扣繳,並可處以未繳納金1-2倍罰款,但最高不超3萬元。

  申請人持有本市引進_____居住證,一直繳納的是城鎮社會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_年______月停止繳納申請人社會_____費,現請求補繳_________年______月至本案裁決生效之日的社會_____費用。

  5、依據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已近3年的工齡,每年應當享受帶薪年休假,被申請人一直沒有依照規定給予安排,故請求依法支付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_____公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該條例第三條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因此申請人3年的休假時間應當為15天。該條例第五條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申請人不具備不享受年休假的法定條件。

  上海市_________區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

  附件:

  本申請書副本一份,證據目錄及證據。

  申請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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