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通用6篇)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通用6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說到簡報,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簡報具有一般報紙的新聞特點,特別是要求有很強的時效性。你知道什麼樣的簡報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簡報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1

  近年來,生態環境不斷向好,野生動物數量、種類有所增加。隨著公安機關對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力度及對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強,廣大群眾對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意識得到了進一步增強,有效保護了野生動物資源,促進了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樺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在近期多次救助受困野生動物,並於7月6日成功放飛一隻受傷後得到救助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

  6月29日,樺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居民電話求助稱,有一隻“大鳥”飛進了他家屋內,步履蹣跚疑似受傷,不知如何處置。接到求助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並在居民家中發現了躲在角落的這隻“大鳥”正瞪著圓溜溜的大眼睛四下打量。經民警仔細辨認確定,這隻“大鳥“”名叫紅隼,屬於隼科的小型猛禽,系國家重點二級保護動物。隨後,民警在對這隻紅隼檢查中發現它左腿部有輕微外傷,便把它帶回進行救助治療。

  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民警輪流照顧這隻受傷的紅隼,為其治療、餵食、喂水。經過一週的悉心照顧,在確認這隻受傷紅隼精神狀態良好,受傷的左腿已經完全恢復,可適應野外生存條件進行自主覓食後,7月6日,民警們將這隻紅隼放歸自然。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2

  興業街派出所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不斷加強對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宣傳力度,按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全力為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添磚加瓦,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保駕護航。

  近日,熱心市民王先生在長春市第六人民醫院附近撿到一隻受傷的小鳥,將它送到興業街派出所,請求民警對小鳥進行救助。警長邱翔宇、民警朱銘澤發現這隻“小傢伙”體長25釐米,背部和翅膀呈棕紅色且分佈黑褐色斑紋,初步判斷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的幼鳥,細心地民警發現其右側翅膀受傷,無法正常飛行,為及時救助這隻“小傢伙”,民警楊曉波、輔警馮遲驅車二十多公里將其送往吉林省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由工作人員對它進行專業救治,目前,受傷的小紅隼已經得到妥善安置,狀態良好,待恢復後將重新放歸大自然。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3

  2022年7月12日,濟民路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撿了一隻鳥,好像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需要幫助。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瞭解,該鳥類為紅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翅狹長而尖,尾亦較長,是隼科、隼屬的.小型猛禽之一。民警向報警人表示感謝後將紅隼帶回了所內,並立即聯絡中山公園野生動物救助站將紅隼送去進行救助。

  近年來,公安機關在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保護野生動物宣傳等方面措施得力,成效顯著,廣大群眾對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有了明顯提高,救助野生動物的行為逐年增多,生態環境與生物多樣性也越來越好。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4

  近日,古浪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聯合黃花灘派出所成功救助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獲得轄區群眾好評。

  6月29日,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黃花灘派出所警情協查:轄區群眾發現一隻疑似受傷野生動物,請求辨認處置。接到警情後,森林警察大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進行辨認,發現該動物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隼,並對其身體狀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後,確認該紅隼身體狀況良好。由於該紅隼處於幼年時期,民警為避免其受傷,立即採取相應措施,將該幼年紅隼放置在鐵絲網箱內進行保護。

  目前,民警已將該紅隼帶至古浪縣八步沙林區,放飛其到大自然當中。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5

  7月2日,我局聯盟路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在香柏路奧園楓丹名郡小區發現一隻被遺落的幼鳥,疑似保護動物,急需救助。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在對這隻受傷幼鳥進行初步檢查後,發現其因翅膀受傷無法飛行。隨即民警與秦都區林業站取得聯絡,經鑑定,此受傷鳥類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紅隼”。目前,秦都區林業站工作人員已將紅隼送至救助站進行治療救助,擇日放歸自然。

  紅隼是隼科隼屬的小型猛禽之一,棲息于山地和曠野中,以獵食時有翱翔習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蟲、鳥和小哺乳動物,在我國分佈範圍較廣。

  保護良好環境和物種多樣性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請積極參與到關愛、保護、救助野生動物行列中。如果您發現野生動物受傷、被困時,請及時與警方取得聯絡,由專業人員提供救助。

  救助紅隼野生動物簡報6

  9日,丹陽警方與市民一起,成功救助一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隼”,並移交丹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8月9日一大早,一陣“撲稜、撲稜”的響動聲引起了丹陽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值班民警的注意,原來是一位居民送來了一隻小鳥。經詢問,居民姓李,當日上午7時許,他在丹陽市開發區某小河邊散步時,發現一隻小鳥在路邊草叢中,似乎受傷了,飛不起來,李某也不認識種類,便向鄰居借了一個鳥籠,於7時30分許就近交到丹陽市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民警對小鳥進行初步檢查,其全身為灰褐色,爪子鋒利,體長20釐米不到,翅膀有傷所以無法起飛。雖然貌不驚人,但大大的圓眼睛格外有神,似乎在告訴大家,自己可不是一般的小鳥。

  後開發區派出所聯絡丹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鑑定,這隻飛禽學名叫紅隼,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目前開發區派出所已將小鳥交由丹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帶回救治、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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