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
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
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如何寫?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供大家參考。
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部,有關發證檢驗機構:
為貫徹落實好《關於開展鋼鐵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的通知》(質檢監函﹝xxx6﹞73號)有關要求,總局監督司決定在北京召開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會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解讀質檢監函﹝xxx6﹞73號文要求和水泥產品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總體方案,研討具體實施措施、流程、時間和相關工作檔案,對做好監督檢驗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二、參會人員
總局監督司許可證處工作人員,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此項工作的處室負責人,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部工作人員,質檢監函﹝xxx6﹞73號文明確承擔本次監督檢驗任務的發證檢驗機構。
三、會議時間和地點
會議時間:xxx6年7月27日,26日報到,會期1天。會議地點:北京西苑飯店,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號,酒店聯絡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有關事宜
本次會議由水泥產品審查部具體承辦。會議代表食宿費用自理。請各參會單位於7月25日前將會議回執傳送到水泥產品審查部。
水泥產品審查部聯絡人:唐興,電話:xxxxxxxxxxxx,傳真:xxxxxxxxx,手機:xxxxxxxxxxxxxxx,電子郵件:xxxx@@cqbm.com.cn。總局監督司聯絡人:秦xx,電話:xxxxxxxxxxxxxxxx。
附件:會議回執
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
xxx6年7月21日
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2
各市、縣(區)農牧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局),廳直屬有關單位:
為了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切實加強我區古爾邦節、中秋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決定召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現將會議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時間、地點
時間: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
地點:農牧廳二樓多功能廳
二、會議內容
安排節日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佈置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行動。
三、參會人員
各市、縣(區)農牧局主管局長、科長、執法大隊隊長、檢測中心主任;廳獸醫局、畜牧局、屠宰辦、種植業管理局、漁業漁政管理局、飼料辦主要負責人;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銀川)、農科院農業部枸杞質檢中心、寧夏回族自治區水產技術推廣站、區獸藥飼料監督所、農技推廣總站、園藝技術推廣站、畜牧站、環保站、區動物衛生監督所主要負責人。
四、其他事項
請各參會人員將參會名單于8月29日上午下班前報農牧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聯絡人:xxx 電話:xxxxxxxxxxxxx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傳真:xxxxxxxxxxxxxx。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廳辦公室
xxx6年8月24日
召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的通知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深入貫徹全國質檢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實施質量振興,部署全國紮實做好xxx7年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總局決定召開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會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一)監督司作工作報告。
(二)地方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經驗交流。
(三)總局領導講話。
二、會議形式
採用視訊會議形式。主會場設在總局辦公樓419會議室,分會場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視訊會議室。具備條件的,可將影片開通到市(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參加會議人員
(一)主會場參會人員:總局相關司(局)、認監委、標準委負責人、質檢協會負責人、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及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人員。
(二)各分會場參會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管局領導、監督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及質檢院(所)有關人員;各市(地)質量技術監督局主管局領導及有關業務科(室)、質檢所負責人員。有條件的地區,可請縣局和質檢所的同志參加會議。
四、會議時間
xxx7年3月30日(週五)上午10:00—12:00。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會議組織工作,確保會議順利召開。請視訊會議系統管理人員於3月29日下午1:30起保持影片終端開機狀態,參加會前聯調(聯調時間到下午4:30分)。3月30日上午8:00開始,保持影片終端開機狀態。總局影片主控室電話:xxxxxxxxxxxx5。
(二)各分會場要保持良好會場紀律,參會人員保持良好會風,開會時請將手機置於靜音狀態,不要在會場內接聽電話。
(三)有關會議檔案將透過公文傳輸系統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聯絡人:產品質量監督司綜合處徐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
二〇xx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