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會議紀要優秀範文
施工安全會議紀要優秀範文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專案部始終堅持安全文化的重要性,並以"安康杯""安全生產月"為契機,接下來小編為你帶來施工安全會議紀要優秀範文,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不少地區的普遍反映和監理企業的強烈要求,2010年7月7日至8日,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理論研究委員會與江蘇省建設監理協會在江蘇南京聯合召開了全國監理對施工安全監管理論研討會,
這次會議得到了有關政府部門的關心和指導,得到了各監理協會和廣大監理企業的大力支援,共收到百餘篇論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副司長王樹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徐學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建設諮詢監理處處長江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施工安全監管處副處長王天祥、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林之毅出席會議並講話。出席會議的還有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協會的領導。參加會議的代表,有來自2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建設監理協會、10多個有關專業部門建設監理協會(分會、專業委員會)、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各分會以及監理企業202人。由於會議議程安排緊張,與會人員強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討論。與會人員熱情之高、探討之認真,是多年來少有的局面。同時也表明,監理行業對“監理對施工安全監管” 問題高度重視,研究該問題是眾望所歸。會議紀要如下:
一、提高了認識,增強了信心
王樹平副司長在講話中,既肯定了監理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貢獻,又指出,要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不斷修改、完善相關法規。他更希望大家繼續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華處長不僅肯定了監理對提高施工安全生產做出的成就,還通報了全國監理行業的發展狀況。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監理工作的同時,繼續關注有關法規建設,繼續為提高施工生產安全水平做出貢獻。
林之毅副會長指出,近年來由於監理責任界定不清,安全責任被無限擴大,有關部門對監理處罰不當或處罰過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監理人員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而鋃鐺入獄。低收益、高風險,使業內一些優秀人才流失,嚴重影響了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所以說,召開這次研討會很必要,並希望大家積極建言獻策,為推進建設監理事業發展貢獻聰明才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理論研究委員會主任劉廷彥代表會議主辦單位,對會議作了小結(以上領導講話摘要另行印發)。
研討會期間,同志們從不同的角度,總結了“監理對施工安全監管”的現狀;從法理層面對該問題作了深入的剖析;從制度上探討了改進方略和辦法。透過研討,進一步提高了關於監理對施工安全監管問題的認識;進一步明辨了相關的工程監理責任體系;同時,進一步堅定了繼續搞好工程監理的信心。可以說,這次研討會,是一次理論聯絡實際的有益探索。
二、監理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積極貢獻
眾所周知,自從我國建立工程建設監理制以來,監理企業在“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工作過程中,客觀上促進了施工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質量控制管理中,完善、強化了質量管理措施,有效地減少了由於工程質量問題引發的人身傷亡事故。2003年,國務院頒發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安全條例》)以後,監理企業無不投入大批力量,廣大監理工作者更是盡心盡力,協助搞好施工生產安全工作,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這些成效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減少了事故。如地處祖國邊陲的新疆崑崙監理公司,群策群力、嚴把安全生產關,在中石油西部銷售中心工程監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產無傷亡事故的好成績。其他地區的施工安全形勢,多數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轉。二是間接成效,即在工作實踐中,不少監理單位還總結歸納出了一些成功的經驗,有些經驗昇華為工作規程。像上海市,早在2003年就要求監理企業關注施工生產安全問題,著手規範施工生產安全監管,並於2008年初,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編印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規程》,有效地指導了監理對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不僅降低了事故頻率,而且杜絕了群死群傷事故。這些規範性的成效不僅有效地指導著監理工作,而且,促進了施工企業,乃至業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關方面對 “安全監理”認識上的偏差嚴重,制約了監理事業的發展
幾年來,監理工作者們在施工安全監管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勞動,促進了安全水平的提高,但同時,企業的發展也承受著巨大的困難,
一是監理工作的導向偏移。同志們普遍反映,實施《安全條例》後,監理企業的工作量急劇增加。總監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監理”方面。有鑑於此,總監原本致力於工程“三控”、“兩管”的業務不得不丟棄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監理”上來。二是不當處罰急劇增加。儘管監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較大的精力,但是由於有關方面對監理責任存在不正確認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監理,尤其是總監,往往被追究責任,甚至追究刑事責任。近幾年來,由此追究總監刑事責任鋃鐺入獄的人數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當處罰。即,有些施工安全監管工作原本不應由監理負責,相關責任強加於監理而形成的處罰;有些是被監管單位不接受監理的監管而引發事故對監理的處罰;甚至連沒有監理合同關係的工程發生安全事故,也要處罰監理。三是挫傷了監理人員的積極性。相對於設計、施工、開發商,監理在低收益下,要擔負難以自主的巨大風險。因此,監理企業的領導和專案總監們整天提心吊膽,甚至灰心喪氣,有些總監甚至因此離開了監理行業。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觸地說:對“安全監理”的錯誤認識導致的不當處罰嚴重挫傷了監理人的積極性,渙散了監理人的心。四是加劇了監理人才的流失。據反映,鑑於以上原因,有的總監等企業骨幹離開了監理行業;不少年輕同志也不安心監理工作,伺機轉而從事其他行業。另一方面,受安全責任風險無限擴大的影響,近幾年來,每年報考監理工程師的人數急劇下降,從2003年的10萬多人,直降到2009年的4萬多人。按照工程建設量逐年增加的實際需求,報考人數應當穩步增加,並應穩定在一定的數量上,才能適應工作需求。而事實是,非但沒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斷減少。
在研討中,代表們普遍認為,有關各方尤其是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應更加重視對“安全監理”的認識,客觀公正地鑑定“安全監理”的責任,積極支援監理履行法律職責,充分發揮監理的重要作用。
四、關於改進“安全監理”的希望和建議
1、希望儘快出臺《工程建設監理條例》,明確監理的職責許可權,只對自己的錯誤指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直至承擔刑事責任。
2、抓緊修訂《安全條例》,明確界定監理責任。
一是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如果監理履行了監理程式,即不再承擔安全事故的責任。二是不承擔與施工安全沒有直接關聯的事故責任,如施工交通問題、工人食宿問題、工人安全教育問題、工人操作問題等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三是修改監理報告制度。對施工現場監理無法控制的安全隱患,監理只宜向業主報告,不宜超越監理合同委託職責而向主管部門報告。
3、希望在調查處理安全事故時,選派監理專家共同參與,科學鑑定監理責任。
與會同志們還期望進一步加強對業主的監管,規範業主的市場行為;期望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施工企業管理脫節、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的研究,從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體系。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理論研究委員會將根據大家的建議,積極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進一步組織對監理安全責任界定等問題深入研討,為相關部門制定法規政策提供參考,積極努力為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提供法律援助。與會同志們積極表示:現階段要繼續按照現行法規要求,盡職履責,搞好監理工作,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為工程建設事業的發展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