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議紀要格式
公司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是指有組織、有領導、有目的的議事活動,它是在限定的時間和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的。小編整理的公司會議紀要格式,供參考!
一、會議紀要的概念與特點
會議紀要是“適用於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公文,屬於下行文。它具有以下特點:
1.紀要性擇要而記,即記錄會議中的重要情況、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和決策意見,概括會議的主要精神。
2.紀實性如實反映會議過程和內容,不可以進行人為的拔高和粉飾。
3.約束性會議紀要作為檔案一經下發,就會對受文單位和有關人員起到指導和約束作用,必須遵照執行。
4.會議紀要格式。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主送、抄送單位構成。
標題有兩種情況,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機電管理部周例工作會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如《機電管理部關於採煤機維修改進的專題會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1.會議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後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會議紀要的三種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這一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一種寫法多用於召開小型的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採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後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一種寫法側重於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一種紀要一般用於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3)發言提要法。這一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一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佈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採用這一種寫法。
三、會議紀要的寫法
1.標題一般由“會議名稱+紀要”構成。
2.正文開頭主要交代會議的基本情況,如會議目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員、議題、主要成效等;主體部分要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和成果,如會議所研究的問題、討論的意見、分析的情況、做出的決定、提出的.任務措施等,要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進行整理、歸納、分析、概括,通常用“會議認為”、“會議強調”、“會議提出”、“會議同意”等詞語引出會議成果;結尾一般是提出希望、號召,要求有關單位和人員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也有的會議紀要把這部分內容放在主體部分,寫完會議成果即結束全文。
四、會議紀要的寫作要求
1.突出重點要抓住會議的主要議題和主要解決的問題,集中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反映多數人的一致意見,對於少數人的意見或有分歧的意見,除學術性會議紀要外,一般不要寫進會議紀要中。
2.善於歸納在忠實會議內容的前提下,要把會議內容進行整理、歸納、提煉,使之條理化、理論化,但注意不可任意增刪內容或有意粉飾、拔高。
3.語言簡潔會議紀要要以“會議”的名義來寫,要使用簡潔、準確的語言,如“會議認為”、“與會代表一致認為”、“部分代表認為”。
五、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範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會議記錄格式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
對於發言的內容,一是詳細具體地記錄,儘量記錄原話,主要用於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要的發言。二是摘要性記錄,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於一般性會議。
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