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長期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植物長期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植物長期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植物長期租賃合同-租賃合同1

  乙方:

  為了美化室內環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承包乙方室內花卉觀葉植物租擺業務,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權益,特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擺觀葉植物數量、規格及租金見下表:

  二、服務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金額每月 元,付款方式應在植物進場後 日內提前支付租金。(支行帳號:346xxxxxxxxxxxxxxx81)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提供擺放場地及無償提供水資源,並對其植物有保管義務,如有遺失,應照價賠償。

  2、乙方對甲方花卉租擺數量、品種、規格及質量進行指導監督,在合同範圍以外需加擺放植物數量,應及時同甲方協商,擺放後應立即簽訂附加合同。

  3、乙方如需更換擺放位置及品種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未經甲方允許,私自搬運更換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損壞,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工作人員應遵守乙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區域,不做與租擺無關的事。

  2、甲方工作人員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乙方設施,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做到人走場淨。

  3、甲方保持擺放植物美觀、葉面清潔無塵,並據季度變化及其它植物作定期或不定期更換。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違約提前終止合同,需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合同期總額百分之三十。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屆合同期滿兩日內雙方未提出異議,此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如有未盡事宜,雙方代表協商解決。(以此合同為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植物長期租賃合同-租賃合同2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綠色植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植物的數量、規格、單價及總價:

  1.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徑1~1.5米或珍貴品種):單價為45元/月/株,數量為3株;

  2.大型植物(高1.2~1.9米):單價為 5元/月/株,數量為4株;

  3.中型植物(高0.8~1.1米):單價為20元/月/株,數量為9株;

  4.小型植物(高0.3~0.7米):單價為元/月/株,數量為

  5.時令花卉和水培花:單價為元/月,數量為合同總價680元/月,優惠後實價為600元/月(人民幣陸佰元整)。

  【備註:合同期內,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數量,則根據合同的植物單價,金額按實結算。】

  第二條租賃時間: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賃植物的擺放地點:

  租賃植物的擺放地點為: ;

  第四條植物品種:

  植物品種詳見附件《綠色植物清單》,具體將根據環境和季節的變換,會作區域性的調整;

  第五條租金的繳納方式與繳納期限:

  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繳納,自植物進場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預交

  一個月的租金;一個月後再預交第二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月租金不足20xx元的,需預交一個季度租金);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甲方承擔租賃植物配送、搬運和更換的一切費用;

  2.根據乙方的環境、採光條件及植物的生長習性,甲方負責對植物進行合理的`擺放和搭配,以確保植物的正常生長和環境的美觀協調;

  3.租賃期內,甲方承擔租賃植物自然損耗的費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與乙方無關;

  4.租賃期內,甲方承擔定期對植物護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換的費用;

  5.租賃期內,若出現租賃植物與附著體(如缽子、花盆、底盤等)被人為損壞,或非自然蟲害(如蟑螂、老鼠、寵物等)造成的損壞則損壞部分由乙方照價賠償;

  6.由於乙方原因(如經常開不了門、長時間空調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護理,從而導致植物死亡,乙方須按市價給予甲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續簽條件: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續簽權利;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期一個合同期,延期間的合同條款與本合同相同,並可以此類推;

  若雙方無意再延期合同,須在合同期屆滿30天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若一方違約,則另一方可根據相關法規法律,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附件:

  本合同帶有附件一份,為《綠色植物清單》;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共同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署地點: 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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