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簡單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簡單的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或整租)的座落在市區路弄號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分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用地,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型別為__ ____,房屋狀況為,產權證號碼.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准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____年__月__日起至自____年__月__日止。為期年。

  3-2.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4-2.租金按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以後乙方應於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元整,(大寫萬仟百元整)

  5-2.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後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後,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並付清應付費用後,經甲方確認後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後,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元整。(大寫萬仟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佔用範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鑑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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