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

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甲方自願將位於第村民小組的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稻穀,共計每年支付公斤(大寫:)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元(大寫: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定,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專案相牴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面積__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體以合同附圖為準)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至____年。每年租金為____元/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計人民幣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轉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人,無需徵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按照實際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時甲方還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出租,乙方有有權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照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3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最佳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並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第二條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成都市區,總面積約20xx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註為準)。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__年2月1日起至20__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_年至20_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地皮租賃合同通用版範本4

  甲方:戶縣_鄉周貴_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西安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和用途

  甲方將戶縣五竹鄉周貴_村所屬土地約 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 。

  租地界址 。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 畝;每畝年租金為1000元/畝,壹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 月 日交納給甲方 。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劃定,將地上附著物清理乾淨,達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開發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5、如果乙方改變土地用途,需要辦理各種手續, 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費用。.

  7、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策劃。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開發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該土地上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