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註冊標準房屋租賃合同

工商註冊標準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商註冊標準房屋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間數、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租金(大寫):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規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法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鑑證意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名):

  (簽名):

  鑑證機關(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名):

  (簽名):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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