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模板

最新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模板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模板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則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鋪,乙方用於酒店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物業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樓,二間共三層,第一層,第二層,第三層,建築面積的商鋪,供乙方經營使用,甲乙雙方簽字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經營範圍

  1.租賃期限為五年,自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從第二年起,租金按前一年遞增8%,直至合同結束。

  2.本合同期滿後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續定合同,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不續合同。

  3.甲方如不接受乙方提出的續租條件,本合同期滿後即自行失效。

  4.乙方的經營範圍是酒店,在未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其不得隨便經營其它專案。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第二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應於年日向甲方全額交納第一年租金人民幣¥元,大寫。並交納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履約保證金。

  2.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於每年月賃費用及物業管理費。

  3.乙方需交納1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元,大寫整。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違約,此保證金將作為甲方的補償金,不予退還;如乙方履約,待合同期滿後甲方足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和物業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經營場所或利用經營場所從事非法活動。

  3逾期不交納租金,物業費,經限期交納後,仍拒絕不交納

  4嚴重違反青雲花園物業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3、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4、為乙方經營提供方便。

  5、依合同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10%向乙方交付違約金。

  6.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修和屋面防水維修費用及甲方的修繕責任。因甲方延誤維修而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另行銷售該房屋,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甲方也有權抵押該房屋,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並且甲方保證在該房屋產權轉給第三方時,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擁有和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8.租賃期間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不得從事非法經營,經營活動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3.愛護經營場所設施,在租賃期間如損壞設施,必須承擔修復賠償責任。

  4、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端正經營態度,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定。

  5.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

  6.嚴格按房屋使用性質使用房屋,乙方改變使用,用途與甲方協商,並取得甲方同意。

  7.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將房屋轉租,必須簽定轉租合同,該合同必須在甲方備案。

  8.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裝置,發現房屋及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而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乙方負責賠償,使用房屋不當或者造成房屋損壞,應負擔修復或賠償。

  9.租賃期間內,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租賃期滿日,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回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繼續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免責條約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不負擔責任(房屋租金按實際天資料實計算租金)。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房地產租賃管理法律、法規,另一方有權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租賃期間內,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而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可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專案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其它條款

  1.在甲方交付乙方該房屋前,乙方需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用等由乙方負擔。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註:

  該房屋已精裝修,合同終止時,乙方需保持正常使用的狀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模板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位於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於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m2。該商鋪不得用於飯店等對室內環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證明作本協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元( )/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同乙方續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後2日內交付。以後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8、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並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手續等交割完畢後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後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牆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衝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並交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築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步行街商鋪租賃合同模板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定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經營品類__________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營業專案與方針

  (1)乙方經營專案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稽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專案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透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透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裝置,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裝置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裝置,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裝置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定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稽核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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