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版個人商鋪租賃合同
簡易版個人商鋪租賃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簡易版個人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簡易版個人商鋪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聯絡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為 年,每年付一次房租上打。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元整(¥ 元)。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 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 繳納;(水錶表底數為 度,電錶底數為 度, 取暖費的費用由 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本合同共 頁,1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版個人商鋪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門店面積約 平方米左右 。
第二條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租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出租該房屋僅作為 公司辦公用房 使用。
3、出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必須在出租期滿 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重新簽訂出租合同。但租金參考當時的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元整)。租金第一年不變,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 %計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續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滿三個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從約定交款日第3天開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 %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繳納的,屬拖欠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4、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貳仟元整,合同終止無違約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四條 出租期間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水錶表底數為 度,電錶底數為 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出租期間,由於乙方導致出租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空調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繼續有效。
第六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乙方的裝修裝飾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門市,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乙方如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出租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於房屋的裝修及裝置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乙方應於房屋出租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3、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損壞房屋或房屋結構的;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險物品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損壞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5)在約定的交租金時間無故不交,並推遲 天以上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裝修損害房屋的,保證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等)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 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易版個人商鋪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 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為每年 人民幣,大寫 .第一次需支付 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第 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 %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裝置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裝置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 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影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 元/噸 ,電 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 元,大寫 .在乙方退租並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後,甲方退還給乙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