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挖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本

簡單挖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簡單挖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簡單挖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本1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以及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此合同。

  一、甲方租用乙方 臺,到甲方的 工地使用,租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進場運輸費由甲方負責承擔。若租用期滿 個月,出場運輸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租用期不滿 個月,則出場運輸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租用乙方機械,月租費為 元(大寫: )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機械工作每月保底時間為 小時,若因甲方施工組織不當、天氣變化、工程設計變更等原因造成乙方當月工作時間不足 小時,甲方必須按全月租費付給乙方。若乙方機械當月工作時間超出 小時,超出部分,甲方按每小時 元付給乙方。

  三、乙方機械每月維修,保養累計時間為叄天,每超出叄天,甲方將按每天 小時,每小時 元從乙方租費用中扣除。

  四、乙方機手進場後必須服從甲方指揮,在施工期間,施工現場範圍內地上、地下公共設施及不明物,如有損壞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機械在施工過程中,如果工程場地出現險情,不能施工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如甲方強行施工,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在租用期間,乙方機械的燃油(柴油)及機手食宿由甲方免費提供,維修保養及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付款方式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挖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本2

  甲方(承租方): 車型: 240挖機 (帶破碎頭)

  乙方(作業方): 租賃使用地點:南江縣上兩鄉光明村5社

  為了確保挖機在租賃過程中正常執行,經甲乙雙方就挖機租賃有關事宜進行協商,特籤本合同。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挖機的'柴油消耗和隨機配備工作人員的食宿,以及裝置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業任務,對於岩石部分應作出相應的爆破,嚴禁硬性作業。

  3、甲方負責挖機作業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計劃。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挖機一臺,工作人員一名,確保車況正常,如因機械故障,月度內維修保養時間不得超出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係數扣減乙方的實際誤工租金(月度工時達到時免扣),達不到工時按每小時150扣除。

  2、乙方自理挖機的維修配件和付油開支,以及業務往返的差旅費用。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過程中自身人為造成的安全責任。

  三、租賃期間作業時間規定:

  月度租賃作業工時為270小時,如因甲方原因或者無作業任務等,乙方作業工時不足270小時,乙方的租賃費不變:如作業工時超出小時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130元的標準再支付乙方的超時作業款。計時方式為挖機電腦計時,月度到期之日開具完工單。

  四、進退場費用規定

  甲方租賃乙方挖機期限不足2個月的,進場費用由甲方承付,達到2個月的進出場費由乙方支付。

  五、租金標準

  合同宗旨為月度租賃,即每月(三十天)挖機的基本租賃使用費為33000元整。

  六、租賃費用的支付

  挖機自進場之日起每月租賃時間達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當月租金。

  七、安全責任及裝置保管

  1、甲方必須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正確指揮施工,如乙方覺得施工環境太差,工作難度太大,作業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再施工。如甲方強行施工,造成裝置及人員傷亡,甲方全部承擔賠付。

  2、如出現甲乙雙方事先沒有預測的事故發生,造成裝置損壞和人員傷亡,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3、屬乙方挖機手責任,造成裝置損壞和人員傷亡有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責任人員必須聽從安排,積極、主動配合甲方責任人員的指揮,優質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並遵守甲方的作用時間和規章制度。

  八、綜上所訴,甲乙雙方互相遵守,確保施工正常進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以本合同為準,20 年4月10日的合同終止。

  附:挖機租賃使用起點日期為:

  挖機進場電腦工作起點時間為:

  柴油油箱表格指數為: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巴中市南江縣

簡單挖機裝置租賃合同範本3

  租賃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現有甲方將一臺挖掘機(帶破碎錘)租賃給乙方在【新安鎮鹹曹村龍料屯道路(楊灣路口至龍荷屯)修整路基1.8公里;新安鎮南立村天逢屯道路(念寧至天逢屯)修整路基1.21公里)】工程進行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無異,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期間,乙方除支付甲方的裝置租賃費用之外。其他所有配件費用、燃油費、維修費用、來回拖車費、看車費等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租金付款方式

  兩條路修整路基費用共貳萬元(¥20 0.00元)人民幣。機械到達施工現場後乙方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仟元(¥20 .00元);甲方修整完1.8公里路基後,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甲方進入另一條路開始修整路基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仟元(¥20 .00元);甲方修整完全部路基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下壹萬壹仟元(¥11000.00元)給甲方。

  三、施工要求及工期

  1、按該路現狀路寬進行路基修整施工,另增加四個避車道。

  2、工期為25天,即從 年8月22日- 年9月18日止。

  四、租賃期間甲方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和指揮,盡職盡責,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離崗,但乙方不得強令操作人員違章冒險作業,如因此造成事故,乙方應負全責。甲方操作人員因自身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甲方應負全責。

  五、甲方工程完工後,應提前通知乙方現場驗收,作好退場準備。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使用管理不當,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擅自拆卸等原因,造成所租機械的損壞、損失,甲方自己負全部責任。

  2、甲方擅自將機械轉租或擅自安排未經乙方同意的人員上機操作所造成機械事故,或利用機械進行非法活動,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如甲方中途退出不按合同修整完路基,乙方有權不支付給甲方剩餘款項。

  4、挖掘機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負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以申請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工程完工且剩餘款項全部結清後,本合同自然失效。

  九、 本合同簽字地點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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