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裝置租賃合同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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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2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裝置、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裝置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裝置。

  四、甲方裝置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裝置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裝置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裝置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裝置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裝置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淮安市榮華建築裝置租賃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施工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起用時間:年日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4

  承租人(甲方):(單位全稱)xxx______

  出租人(乙方):(單位全稱)xxx______

  行業確認證書號:xxx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

  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xxx__元。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xxx__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支付方式:xxxxxx________。

  支付時間:xxxxxx________。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xxxxxx________。

  使用地點:xxxxxx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____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____個月,按____個月結算租賃費。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xxx__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____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其他約定:xxxxxx____。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________方負責操作、由________方負責維護。

  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____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____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____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xxx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____名/臺,指揮工____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租賃期滿後____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四、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____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xxxxxx________。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_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________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_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xxxxxx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向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xxx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xxxxxx。

  其他約定:xxxxxx。

  承租人:(甲方簽章)xxx__ 出租人:(乙方簽章)xxx__

  住所:xxx__ 住所:xxx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xxx__ 電話:xxx__

  傳真:xxx__ 傳真:xxx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xxx__ 賬號:xxx__

  xx編碼: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5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兩臺,用海南三風友製藥GMP異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的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基本情況

  型號QTZ80、-TC5610,生產廠家:長沙京龍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出廠時間: 年,安裝高度按工地高度約40m,臂長57.5米,臂端起重量1噸,獨立高度37.5米。

  第二條 租期

  1、起租日:從塔式起重機安裝除錯完畢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或應甲方要求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停機時間作為停租日。

  3、租期暫定為4個月,不足4個月按4個月收取租金;超過4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月租金按第三條第1點約定)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的1/30),春節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停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租期結束日起計,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如塔吊無障礙物能正常拆機,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機書面通知後須7天內將塔吊拆除運走。若不拆,則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天。

  第三條 租金及進退場費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機使用消費、司機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維修保養費、裝拆運營和加班補助費用等。

  2、進退場費:一次性¥15000元整/臺(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臺)。按照正常塔吊裝拆工藝,在路通和場地平整的條件下,乙方負責汽車吊拆的費用。

  注:進退場費包含了運輸、進場、安裝、驗收、拆卸、退場、基礎、附牆預埋件費等費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聘請有資質的塔吊單位對塔吊進行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乙方安裝、拆除、維修、保養委託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視安裝、拆除、維修、保養人員為乙方人員(工資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機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頂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機,甲方扣下一個月的租金其餘全部支付乙方,餘下一個月的塔機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據專案部規定上報付款申請表,甲方稽核後 15日內支付);以此類推,直至租期結束。

  2、進退場費:塔機進場安裝試吊後支付。

  3、以上所費用為不含稅租憑費(工資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使用說明書雙方認可接受。

  (一)、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基礎受力資料來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報裝手續。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機進場安裝、拆機的具體時間。

  3、負責塔式起重機進場前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設立塔機外專用配電箱等協助工作。

  4、乙方進行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及該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提供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

  5、負責塔式起重機進退場安裝、拆卸所需的場地清理。塔吊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汽車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塔吊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由甲方負責。

  6、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相應資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7、保證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過5萬元,則乙方有權停機,以示提醒,停機期間租金照合同規定計算,由此產生的工程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提供塔機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送電至塔機基礎20米範圍內。

  9、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地面指揮,維修時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負責提供租期內乙方作業人員在工地期間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電用水;乙方負責提供每臺塔吊2名司機。

  11、保證塔吊的安全供電特別是在塔吊頂升程中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頂升過程甲方擅自停電導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導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電業局斷電等。雙方安全責任界安如有爭議,以使用地建委安監站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12、協助辦理司機工作卡,費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工程簽證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安全完整、合格,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合資質維修廠的維修合同證)等相關資料。

  2、負責提供地腳螺栓及固定附牆預埋件;並負責免費安裝。

  3、負責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驗收,領取塔吊使用證並14天內交付甲方專案部;

  4、負責因乙方產品質量、操作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5、應加強對裝置時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裝置的正常運轉,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速派人到達現場並在2小時內進行故障排除,裝置計劃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專案部意見,協商安排計劃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6、提供機械操作司機每臺2人,並負責司機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用,必須持證上崗,且能滿足甲方24小時內不定時的施工需要。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6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7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 (以下統稱為裝置)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

  一、機械裝置概況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專案名稱:

  租賃的裝置權限於在 工程使用。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嚴禁在裝置租賃期間將該裝置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裝置扣除稅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裝置在不足月計算。超出 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裝置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裝置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裝置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裝置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 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裝置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裝置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裝置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裝置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執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造成裝置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裝置的安全生產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8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有關權利義務達成如下條款,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用機械名稱、規格、數量:

  1、機械名稱及型號,生產廠商;

  2、數量臺;

  3、租用高度為m。

  二、使用地點:省市(縣)路號工程專案

  三、租用期限及機械進場時間:

  1、機械的進退場時間,以乙方的通知為準。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安排機械的進退場。

  2、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按月租金計算方式收取和支付租金。

  1、月租金:元/臺(小寫:);

  2、租金計算:租賃期以機械安裝單位安裝結束進行檢測合格日起計算租金,至乙方通知要求停機之日止。

  3、租賃費不論甲、乙雙方在簽約前是否預料到(包括租用時間的期限等)均不得調整,且甲方應滿足乙方工程施工正常運轉的需要。

  4、租賃的裝置,除基礎(不包括地腳螺栓、螺母)和附著預埋打孔工作由乙方負責外,機械本身電箱以內的線路、任何配件(包括維修的配件及輔助材料)、附著(包括附著的改制等)與租用機械有關的一切材料和裝置均由甲方負責,由此而發生

  5、每月30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月租金的%;租用結束後天內,乙方支付給甲方總租賃費的%;餘款在機械退場前,乙方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結算手續,支付並扣除已支付租金的剩餘租賃費用。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或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合格的建築機械裝置,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和數量,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機械裝置的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以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檔案。

  (2)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合同、合格證、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檢驗報告、維護保養記錄等執行資料;安裝驗收資料。

  (3)甲方應提供技術保障服務,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並儘快修理排除故障,恢復執行。

  (4)向乙方就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提供技術交底。

  (5)承擔操作、保養、維護工作,指派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指揮應持有相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應做好記錄。

  (6)負責處理甲方操作過程發生的一切事故或問題,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或損失。

  2、乙方義務

  (1)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拖欠。

  (2)負責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裝置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裝置驗收。

  (3)按機械使用規定和操作規程檢查機械裝置的保養維護情況及記錄。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承租機械的進退場作業以及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⑸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本合同的建築起重機械。

  六、雙方具體的工作及責任:

  1、甲方工作及責任

  (1)甲方委任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提供一份機械裝置的基礎施工圖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基礎的施工。

  (3)負責租賃機械裝置的進場和退場的運輸工作,根據乙方要求的進場和退場的時間,及時組織和做好機械的進場和退場的準備工作。

  (4)隨機操作人員(由甲方按規定配備人/臺)工資由甲方發放,滿足乙方施工生產的需要和安排,保證機械在要求的時間內正常運轉。

  (5)根據乙方施工生產進度的要求,及時地做好租用機械的組拆、頂升、附著、保養等工作,確保乙方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

  (6)甲方應對乙方租用的機械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配備易損的零部件,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應及時派員組織搶修,盡力縮短搶修的時間。每月累計保養及維修天數為。

  (7)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小時內應到達現場維修,若搶修超過了上條及本條約定的時間或天數,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復執行日止。若機械故障系乙方違章指揮、作業造成,乙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

  (8)做好自身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9)甲方的司操人員(包括作息時間)和機械的運轉應聽從乙方統一安排,若發生司操人員有消極怠工等不良現象,乙方有權要求換人或在支付租金費用中扣罰司操人員的工資。

  (10)甲方提供裝置所帶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符合標準要求,若不能透過報驗或不能滿足乙方文明施工的需要,甲方應立即更換和整改,否則乙方有權替換,所涉及費用在租賃費中扣除。甲方提供的裝置也不應出現鏽蝕、油漆剝落等問題,應進行防腐刷漆處理。

  2、乙方工作及責任

  (1)乙方委託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為乙方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

  (2)按工程進度的要求,向甲方提出租賃機械進、退場時間。

  (3)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基礎圖在預期的時間內做好裝置基礎和附牆預留工作。⑷對甲方司操人員、機械的執行狀況等有安排工作的權力,對甲方消極怠工等不良行為而提出合理意見甲方應該執行,若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做好工作,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相關人員調離乙方的工地。

  (4)乙方做好大型機械進、退場的準備工作,做到路通、電通(電源送到裝置本身的二級配電箱內),並做好起重機械從進場到退場全過程的安全保衛消防監控工作。

  (5)乙方為甲方司操人員提供食宿方便。

  (6)乙方應合理安排機械維修和保養時間由甲方進行維護保養作業,進行記錄並簽字確認。

  (7)乙方配備專職的機械協調人員,負責對機械作業統一協調,但不得強令司操人員違章作業。

  (8)乙方提供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砼試塊報告、地耐力說明。施工機械避雷接地裝置應在基礎周圍安裝,接地電阻≤30Ω,且應保證施工機械所需電流、電壓正常,供電電壓380V(獨立專線)。

  七、安全工作

  1、雙方同意按相關規定另行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遵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權力義務,安全協議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租賃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機械事故,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如由於甲方裝置質量或操作等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操作機械裝置、違章指揮及其他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八、其他約定

  1、租賃機械的交接與驗收:

  (1)甲方應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提交合同約定的租賃機械,由甲方現場安裝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自甲方安裝除錯合格之日起為移交日期。法律法規規定的須安裝除錯且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實際檢測合格之日為移交日期。

  (2)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和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由乙方委託並與之簽訂安裝拆卸合同或檢測合同,所訂立合同受本合同條款約束。

  (3)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規定的塔吊、施工升降機現場使用期超過一年要進行再次驗收,應按規定或按當地主管部門規定使用期限的規定執行。

  2、租用期內,乙方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的裝置無關。乙方違反合同義務以本合同所承租的機械裝置對外作抵押、質押、擔保、轉賣、抵債等有損於甲方物權的任何行為均為嚴重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雖提供機械裝置,但型號、規格與合同不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未按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逾期損失金元/日。

  5、甲方在合同期間無合理理由停止服務致使機械停工達天及以上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認為應當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

  6、補充條款:

  7、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相互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款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9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合同編號:( )吊字 號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乙方的起重裝置,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作地點:

  二、工程概況:

  三、進出場往返里程: 公里

  注:以上費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五、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吊車進場,租用 天。具體時間以甲 方通知為準。合同期滿,若甲方需繼續租用且雙方均無異議,此合同自動延續;

  六、超額加班費計算:

  吊車工作加班計算。臺班工作小時按 小時計,加班小時累計按臺班計價。加 班小時以甲方的簽證單為準。

  七、合同總價:(大寫) 元,¥: 元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吊車進場作業前,甲方預付合同定金 元

  (2)吊裝完工後,在乙方離場前,甲方即向乙方付清所有吊裝費用;

  (3)其它雙方約定的方式:

  九、雙方責任和權力:

  (一)甲方的責任和權力:

  1、負責吊裝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負責向乙方提供經批准的施工作業方案,嚴禁指令乙 方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吊裝作業前,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 派有施工經驗和比較培訓合格、有起重操作證的人員擔任現場起重作業指揮。

  2、負責向乙方準確提供所吊裝置的幾何尺寸及重量等重要引數。甲方安排乙方每次作業, 必須滿足乙方吊車作業效能範圍 ,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3、負責吊車施工現場的道路清理、地下管網及空中排障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吊裝施工 的條件,確保吊車作業安全。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 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在租賃期內不得轉讓、轉租、變賣和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 自行操作乙方裝置。如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負責按時支付吊車租賃費用,若逾期支付,乙方將按結算金額×0.5%/天收取滯納金, 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負責乙方在施工現場吊車的安全保衛工作,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吊車損壞或零部件丟失,損失由甲方負責。

  7、負責指派專人為乙方簽證任務單,並提供乙方派駐現場人員食宿方便,協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8、其它約定的職責: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力:

  1、負責按合同規定或雙方約定的時間組織吊車進場施工。

  2、乙方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領導的指揮和安排,並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選派服務態度好、有良好職業素養、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的人員隨機進場服務。

  4、如果甲方未按時支付租賃費用,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吊車出租。

  5、負責對派出人員的思想教育、安全生產教育。

  6、其它約定的職責:

  十、安全職責:

  1、甲方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的,乙方吊車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接受指揮。在吊裝過程中,甲、乙雙方對所吊物件發生爭議時,甲方若堅持自己意見,應向乙方吊車操作人員出具書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吊車和其它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2、如果因甲方謊報、瞞報所吊裝置的幾何尺寸及重量等重要引數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名譽上的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吊裝置(構件)的質量,因裝置(構件)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吊車機械方面的原因,由乙方負責。

  十一、其它:

  1、在出租期間,乙方吊車原則上不報停。

  2、未盡事宜及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有關條款不能正常執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 效。如一方違約。必須支付對方伍萬元作為違約賠償金。本合同一旦工作完畢,結清 價款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0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在 業基花苑商住樓 工程專案向乙方租用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 裝置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賃的裝置為廣西建工集團建築機械製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牛頭牌系列,根據各種規格型號不同,工作臂長分別為:50 –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 18 噸,臂端起重量: 1 – 3 噸,無附著獨立自由高度分別為: 40 –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為: 176 – 280 米。

  二、 租賃期限及相關事宜:

  1、裝置租賃期為裝置安裝除錯完備,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書面通知停止租賃並付清合同標明的裝置在本工程所產生的費用及裝置退場為止。

  2、甲方保證該裝置在本工程租賃期不少於則按 12 個月支付租金,多於 12 個月則按實際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數不足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為日租金)。 

  三、 租金、進退場費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幣計算,包含操作司機工資,裝置保養、維修、日常維護等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2、進退場費為人民幣:起重機臺。(含裝置進場安裝、報檢、頂升、拆卸、運輸等所需的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3、進退場費在裝置進場安裝自檢、除錯完備並能正常使用時,甲方在10日內一次性付款貳萬伍仟元正,餘款待該裝置拆卸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應按時辦理好交付使用手續,租金按每月結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個月的今天為一個月,甲方於每月10前付給乙方上個月租金,以後每月以此類推。

  5、甲方可以現金、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任何一種方式支付裝置的進退場費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期票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上述款項,均視為拖欠租金行為。

  6、乙方收取進退場費及租金時,出具收款收據,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發票時,甲方需另外支付發票金額7.5%的稅金。

  四、 甲方責任:

  1、必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裝置基礎受力資料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安裝報檢。基礎達到保養期後,通知乙方裝置進場,安排安裝的具體時間。

  2、負責工地現場道路暢通,確保裝置進退場時的吊車、板車順利出入。清除安裝及拆卸現場的障礙,確保裝置在安裝、拆卸時50T汽車吊車有足夠的作業空間。如因施工現場障礙原因造成裝置不能正常安裝、拆卸或解體,需要使用超過25T以上的吊車,則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裝置基礎2米範圍內,設定一個專用電箱,配備200A的漏電和閘刀開關,供電電線截面不少於25m㎡,負責裝置的用電。

  4、負責配備裝置吊鉤以下的吊裝用具、索具、對講機等。加強專案對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並指定一名管理人員安排、監督裝置班組工作。

  5、保證按約定日期,準時向乙方支付租金。並負責提供裝置操作司機的食宿。

  6、保證裝置的正常供電,特別是在裝置運作及頂升過程中,如須停電要提前告知現場操作司機及工作人員。如在裝置操作司機及現場工作人員未知情的情況下突然停電,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五、 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裝置的報裝、報驗、安檢取證及裝置進退場的運輸、裝拆、頂升調試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在承租期內,乙方保證提供裝置是符合國家有關裝置質量及其標準的裝置,並負相應的責任。

  3、每臺裝置負責配備2名操作司機,工資由乙方發放。如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及責任人承擔。乙方司機必須堅持做好交接班記錄及裝置日常保養與安全裝置檢查維護等工作。

  4、乙方委派的裝置操作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在不違反操作規程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管理,保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派的吊裝工作。對於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工作安排,且態度惡劣的操作司機,甲方有權隨即將其清退出場,乙方要按照甲方意見及時更換操作司機。

  5、乙方裝置維修人員應做到全天候24小時服務,如遇突發大故障,必須全力搶修。

  6、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日常維護、強制保養、定期檢測、視情修理”的原則,實施維修保養計劃。每月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技術鑑定工作,確保裝置安全執行,並承擔其費用。

  六、 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簽訂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向另一方賠償本合同所約定的租金和進退場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不含稅),還必須在七天內付清尚欠的租金及違約金。

  2、本合同標明的裝置,所有權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擁有裝置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抵押、扣押及處置所租賃的裝置。

  3、裝置退場,如需對現場道路進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及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4、若裝置因質量原因,經相關檢測部門檢測,因驗收不合格而不能使用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給予甲方800元人民幣的罰款。

  5、乙方操作司機必須按時上班,每天工作時間為16小時,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配合甲方施工吊裝,保證裝置正常作業,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操作司機上班時間影響吊裝時間每次超過30分鐘(每月超過3次),即開始處罰乙方300元人民幣/次。

  6、未經乙方授權,不能隨意開啟所租賃的裝置,若甲方在未經乙方書面或口頭同意,違規操作租賃裝置,由此所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7、若乙方無故或與其他藉口停止裝置使用,甲方有權更換租賃單位,由於更換租賃單位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租賃期內,每月因故障停用累計超過36小時,扣減相應的租金。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以外的其他責任。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裝置的損壞及安全事故,雙方互免追究責任。

  9、租金原則上是連續計算,不因國家節假日而改變,也不因工程專案停頓而停止。因工程停工待料超過兩個月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協商解決報停或退場事宜。

  10、逾期付款,乙方有權停止裝置的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甲方應在書面通知停止租賃日期10天內付清租賃款。在沒有付清租賃款項的情況下,乙方保留不退場的權利,同時,租期繼續延續,直至付清租賃款項為止。

  11、租賃期結束,如甲方付清所有租賃期內的費用,工程無障礙物能正常拆卸,乙方在接到甲方拆卸通知後,必須在15天內將裝置拆除運走(特殊情況順延),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專業人員拆卸,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甲方若在乙方裝置拆除並運走後,仍拖欠租金,乙方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並按所拖欠租金總額每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內容與本協議據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有效期從簽字之日起至甲方付清租賃款項裝置拆離現場之日止。如果雙方發生糾紛,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原告方可在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2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承租人單位制定的《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租用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使用地點、專案名稱和施工內容

  使用地點: 彭山區青龍開發區

  專案名稱: 成都蘇寧B2C自動分揀中心專案

  第二條:租賃裝置明細、租賃費用及支付

  1、進出場費為正常安拆價,如甲方由於圖紙更改或場地原因使安拆場地發生變化增加難度,則進出場費甲方應按實際增加費用進行追加。塔機一次性進出場地運輸費、安裝拆卸所用吊車費(25T及以下汽車吊費用)、安裝拆除人工費、地腳螺栓等配件費和塔機檢測費(包括塔機頂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終高度後再次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費用)以包乾方式計,由乙方包乾使用。進出場費16000元/臺,包乾使用。

  2、春節放假期間7天不計取租賃費。遇不可抗力引起裝置停用閒置時,不收取租賃費。

  3、計價方式: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預計使用時間月,租賃費用總額約)。租賃費用結算以實際使用天數辦理;辦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開據發票、在甲方公司辦理付款手續。

  5、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6、支付期限:進出場費在裝置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支付全額16000元,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發放;租賃費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資其餘25%在建築起重機械拆除出場後辦理租賃費用結算打欠條公司蓋章;工程竣工後四個月內支付完剩餘費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裝置進場到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之日為安裝期間,裝置租賃費用計算從檢測合格之日開始計算至報停日塔吊租賃不足四個月按四個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15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租賃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裝置租賃費用計算截止日期為裝置停止使用之日。

  如裝置停止使用後不具備拆除條件,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計取閒置費用,具備拆除條件後,不再計取閒置費用。

  第四條:租賃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專案要求的時間完成建築起重機械安裝,並透過第三方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並開始計算租賃費。甲方工程專案必須保證合理的安裝條件。起重裝置備案、安拆備案、使用備案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必須配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2、甲方工程專案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儘快安排建築起重機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須保證合理的拆除條件。

  3、如果甲方停止裝置使用後,通知乙方折除裝置,或無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裝置,將從停止使用之日開始不再計取租賃費用和閒置費用。

  第五條: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的裝置管理

  1、租賃的建築起重機械由乙方負責操作和裝置管理。建築起重機械應當配備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的操作、指揮和安拆人員,並對裝置及配置的機組人員進行日常檢查和管理,確保裝置在安全、正常技術狀態下執行,對裝置的安全使用負責。

  2、因故障造成租賃機械無法正常執行時:一般故障乙方應在4小時內排除,大的故障(起升、迴轉、小車的大故障)不得超過12小時。如12小時內未能修復的,乙方免收維修期間的租賃費。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甲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每月每臺塔機故障不得超過2次4小時以上,若超過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個臺班,每月超過一次24小時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個臺班。

  3、雙方約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由甲方工程專案與乙方管理人員商定。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要求乙方正確安全地操作和維護租賃使用的建築起重機械。若因為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3、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承租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或驗收乙方交付的機械裝置。

  4、甲方應當為租賃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本合同名下機械,不得對租賃機械進行改裝或增設他物。

  6、配合乙方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完成有關蓋章用印手續。

  7、不得違章指揮建築起重機械和機組人員,不得強令機組人員冒險作業。

  8、承租人應當確保出租人塔機進出場三通一平,排除障礙,提供安裝和拆卸的地理條件。

  9、保證塔機供電電源安置在塔機基礎附近三米內,專用配電應按用電規範要求配置,電壓應保持在360-400之間。

  10、塔機操作和指揮人員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過20點,超過由承租方付超時工資,每人每小時15元。

  11、為機操工和指揮人員提供食宿環境。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於塔機本身效能原因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完成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並透過第三方檢測,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裝置。乙方應提供塔機基礎圖並負責安裝地腳螺栓的預埋工作,提供塔機使用的相關資質及裝拆資格說明,並保證進場塔機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內(20xx年08月01日後出廠的`裝置)。

  4、乙方應向甲方當提供建築起重機械的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產權備案證等資料,負責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的安裝備案和使用備案。(塔機駕駛室應加質量好的鎖,加強管理)。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乙方應每月向甲方出具每臺裝置的自檢記錄;操作人員應按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維修保養記錄。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並承擔鋼絲繩、滑輪、料斗(每臺一個)、長短吊繩。吊繩三副以舊換新,丟失賠償每副80元,塔吊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出租方自備,場地上的繩卡、吊鉤、吊環由承租方承擔。

  7、乙方指派的機組人員具有兩年以上的操作經驗,必須具有相應的上崗證(四川省建設廳頒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並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保證每班一個司機,兩個指揮,否則將視具體情況扣除當班人員的工資及機械租賃費。

  8、由於承租方工地供電電壓的問題造成塔機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賃費出租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按正常租賃費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單方解除合同,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機械的,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租賃機械轉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因甲方施工現場條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賃機械進場後停工或停工後延遲出場,甲方應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閒置費用。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告之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效能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機械裝置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不當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該機械日租金100%的違約金。

  4、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和裝置進行緊急搶救和搶修,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乙方和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的向有關部門報告裁定:甲乙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雙方特指定以下人員為履約聯絡人。

  甲方專案經理: 乙方業務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執行經理: 劉富兵 維修聯絡人:

  聯絡電話:XX 聯絡電話:

  現場裝置管理:彭正明 投訴聯絡人:

  聯絡電話:XXX投訴電話: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檔案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數量、使用地點、工作內容

  1、租賃機械裝置情況

  2、使用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起重機現場安裝除錯完畢,經乙方及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並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計算(以檢測合格證書時間為準),至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停機之日止。

  第三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

  1、機械進場、退場的費用、安拆費用、運輸費等由乙方承擔,每臺計 元(人民幣大寫:壹萬肆仟元整),一次包死,不在調整,該費用包括:進場時,從塔吊存放地運達施工現場的運輸費及卸車費、安裝和除錯費;塔吊預埋件和基礎的製作費用;出場時,塔吊的拆卸費以及由施工現場運出塔吊的裝車費等。

  2、塔吊的保險費,除錯、檢測檢驗取證、操作和維修保養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3、塔吊正常工作月租金(含正常維修費):(不含稅),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天數計取費用。

  4、計費時間:從起重機現場安裝除錯完畢,經乙方及有關部門檢測合格並交付給乙方之日起計算(以檢測合格證書時間為準),至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停機之日止。

  5、支付方式: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除錯完成並取得使用合格證後,乙方支付甲方進出場費50%,即每臺7000元,共計14000元(大寫:壹萬肆仟元整),剩餘進出場費50%待塔吊出場後支付。租賃期滿,塔吊出場後,塔吊租賃費用根據租賃時間雙方確定後,一次性付清,以支票或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給甲方。

  6、裝置進場時間:年月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第五條、承租方(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乙方使用部門負責向甲方提供施工的內容及《作業指導書》等相關資料。並負責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

  2、負責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組裝、試驗、施工場地,並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進行詳細交底,必要時負責清除,使其具備施工條件。

  3、負責對甲方機械作業任務單進行簽字確認,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賃費。

  4、負責與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

  5、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裝和拆除作業措施進行審查,但乙方的審查並不減少甲方的任何責任。

  第六條、出租方(甲方)的責任和任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有關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料及其它條例規定合法、有效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企業程式碼、法人資格(或法人授權委託書)、裝置《安全檢驗合格》證、《安全檢驗報告》、《特殊工種操作證》等,並保證所提供證件的真實行,影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2、甲方在塔機安裝時應派人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後期使用時的維修保養。

  3、甲方應保證所提供機械的質量及相應技術引數符合合同要求及國家有關規定,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確保安全使用。

  4、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抓緊時間搶修,及時排除故障,超過12小時,按天扣除乙方租賃費。

  第七條:安全施工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理》,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於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作業“十不弔”。

  3、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由雙方及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理》,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責任和任務進行責任劃分並承擔相應損失。

  4、由於乙方對施工現場或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申報不清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5、由於乙方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損失或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預期,甲方除按所欠費用的0.5%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滎陽市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條:未盡事宜:

  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章單位合同章即可生效;使用完畢,租賃費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4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有關權利義務達成如下條款,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用機械名稱、規格、數量:

  1、機械名稱及型號,生產廠商

  2、數量_____臺

  3、租用高度為__________m。

  二、使用地點:

  省市(縣)路號工程專案

  三、租用期限及機械進場時間:

  1、機械的進退場時間,以乙方的通知為準。乙方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安排機械的進退場。

  2、租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按______月租金計算方式收取和支付租金。

  1、______月租金:_____元/臺(小寫:________________)

  進退場費、組拆裝費、檢測費:_____元/臺(小寫:________________)

  基礎螺絲:_____元/臺(小寫:________________)

  司機(指揮和司機)工資:_____元/人·天

  附牆:_____元/道(小寫: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以機械安裝單位安裝結束進行檢測合格______日起計算租金,至乙方通知要求停機之______日止。

  3、租賃費不論甲、乙雙方在簽約前是否預料到(包括租用時間的期限等)均不得調整,且甲方應滿足乙方工程施工正常運轉的需要。

  4、租賃的裝置,除基礎(不包括地腳螺栓、螺母)和附著預埋打孔工作由乙方負責外,機械本身電箱以內的線路、任何配件(包括維修的配件及輔助材料)、附著(包括附著的改制等)與租用機械有關的一切材料和裝置均由甲方負責,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機械的租賃或進退場及組拆裝的價格中。

  5、每月______日乙方支付給甲方______月租金的_______%租用結束後天內,乙方支付給甲方總租賃費的_______%餘款在機械退場前,乙方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結算手續,支付並扣除已支付租金的剩餘租賃費用。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義務

  ⑴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或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供合格的建築機械裝置,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生產廠商和數量,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機械裝置的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以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檔案。

  ⑵建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合同、合格證、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檢驗報告、維護保養記錄等執行資料安裝驗收資料。

  ⑶甲方應提供技術保障服務,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並儘快修理排除故障,恢復執行。

  ⑷向乙方就出租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提供技術交底。

  ⑸承擔操作、保養、維護工作,指派的操作人員、維護人員、指揮應持有相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應做好記錄。

  (6)負責處理甲方操作過程發生的一切事故或問題,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或損失。

  2、乙方義務

  ⑴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拖欠。

  ⑵負責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裝置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裝置驗收。

  ⑶按機械使用規定和操作規程檢查機械裝置的保養維護情況及記錄。

  ⑷乙方應為甲方提供承租機械的進退場作業以及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

  ⑸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本合同的建築起重機械。

  六、雙方具體的工作及責任

  1、甲方工作及責任

  ⑴甲方委任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⑵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提供一份機械裝置的基礎施工圖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基礎的施工。

  ⑶負責租賃機械裝置的進場和退場的運輸工作,根據乙方要求的進場和退場的時間,及時組織和做好機械的進場和退場的準備工作。

  ⑷隨機操作人員(由甲方按規定配備人/臺)工資由甲方發放,滿足乙方施工生產的需要和安排,保證機械在要求的時間內正常運轉。

  ⑸根據乙方施工生產進度的要求,及時地做好租用機械的組拆、頂升、附著、保養等工作,確保乙方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

  ⑹甲方應對乙方租用的機械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配備易損的零部件,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應及時派員組織搶修,盡力縮短搶修的時間。每月累計保養及維修天數為。

  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起小時內應到達現場維修,若搶修超過了上條及本條約定的時間或天數,自第______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復執行______日止。若機械故障系乙方違章指揮、作業造成,乙方仍應支付修復停運期間的租金。

  ⑻做好自身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⑼甲方的司x人員(包括作息時間)和機械的運轉應聽從乙方統一安排,若發生司x人員有消極怠工等不良現象,乙方有權要求換人或在支付租金費用中扣罰司x人員的工資。

  ⑽甲方提供裝置所帶的配電箱、開關箱必須符合標準要求,若不能透過報驗或不能滿足乙方文明施工的需要,甲方應立即更換和整改,否則乙方有權替換,所涉及費用在租賃費中扣除。甲方提供的裝置也不應出現鏽蝕、油漆剝落等問題,應進行防腐刷漆處理。

  2、乙方工作及責任

  ⑴乙方委託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為乙方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按工程進度的要求,向甲方提出租賃機械進、退場時間。

  ⑶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基礎圖在預期的時間內做好裝置基礎和附牆預留工作。

  ⑷對甲方司x人員、機械的執行狀況等有安排工作的權力,對甲方消極怠工等不良行為而提出合理意見甲方應該執行,若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做好工作,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相關人員調離乙方的工地。

  ⑸乙方做好大型機械進、退場的準備工作,做到xx、電通(電源送到裝置本身的二級配電箱內),並做好起重機械從進場到退場全過程的安全保衛消防監控工作。

  ⑹乙方為甲方司x人員提供食宿方便。

  ⑺乙方應合理安排機械維修和保養時間由甲方進行維護保養作業,進行記錄並簽字確認。

  ⑻乙方配備專職的機械協調人員,負責對機械作業統一協調,但不得強令司x人員違章作業。

  ⑼乙方提供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砼試塊報告、地耐力說明。施工機械避雷接地裝置應在基礎周圍安裝,接地電阻≤30ω,且應保證施工機械所需電流、電壓正常,供電電壓380v(獨立專線)。

  七、安全工作

  1、雙方同意按相關規定另行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遵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權力義務,安全協議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租賃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機械事故,費用由責任方承擔,如由於甲方裝置質量或操作等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操作機械裝置、違章指揮及其他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乙方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八、其他約定

  1、租賃機械的交接與驗收:________________

  ⑴甲方應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提交合同約定的租賃機械,由甲方現場安裝後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自甲方安裝除錯合格之______日起為移交______日期。法律法規規定的須安裝除錯且檢測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實際檢測合格之______日為移交______日期。

  ⑵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和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由乙方委託並與之簽訂安裝拆卸合同或檢測合同,所訂立合同受本合同條款約束。

  ⑶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規定的塔吊、施工升降機現場使用期超過一______年要進行再次驗收,應按規定或按當地主管部門規定使用期限的規定執行。

  2、租用期內,乙方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的裝置無關。乙方違反合同義務以本合同所承租的機械裝置對外作抵押、質押、擔保、轉賣、抵債等有損於甲方物權的任何行為均為嚴重違約,甲方可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雖提供機械裝置,但型號、規格與合同不符,乙方認為不能適用,且甲方未依合同進行調整的,甲方構成違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本條解除合同權利的,由甲方賠償乙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______月租金的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而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______日期或未按乙方通知______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每逾期一______日,支付乙方逾期損失金___________元/______日。

  5、甲方在合同期間無合理理由停止服務致使機械停工達天及以上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該機械一個______月租金的違約金。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認為應當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解除。

  6、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

  ⑴

  ⑵

  ⑶

  7、在執行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相互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款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訂立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起重裝置租賃合同1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工程,租用乙方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安裝高度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年月日,把裝置運進場,乙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裝置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裝置起租日直至裝置退租之日終止。

  二、裝置進出場費(含裝置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壹臺。裝置安裝完畢時(裝置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大寫:)(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大寫:)(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3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裝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執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裝置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x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在裝置安裝完畢後對裝置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裝置(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裝置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裝置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定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裝置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裝置事故的責任。

  4、確保裝置運轉良好,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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