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租賃合同(通用8篇)
電動車租賃合同(通用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動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租賃時間:起租______月______日還______月______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並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後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電話: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乙方:______電話: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電瓶,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退租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______元。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幣、3天租金20元人民幣、7天租金30元人民幣、半個月租金40元人民幣、1個月租金60元人民幣、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幣、六至八個月120元,九至十個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個月算一年,租用時間不足整數月的,按整月計算。)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______的電瓶每天______元,一年______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線上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漲鼓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______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______元。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線上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4、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線上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後用電瓶。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後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2、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所租賃的電瓶被乙方丟失,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及租金全部歸甲方所有。
3、甲方發現電瓶被乙方人為損壞時,可以拒絕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中止本合同,“人為損壞”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內容:
1)電瓶外殼及正負極耳遭受螺絲刀等尖銳器具故意刮傷、劃傷、刺傷,甚至於故意把正負極耳剪斷撬壞。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撕毀保修封條往電瓶內部灌裝自來水等任何液體及沙石泥巴木頭鐵釘等任何固體。
3)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有故障的充電器甚至於使用大功率充電器對所租賃電瓶進行長時間強行充電,導致所租賃的電瓶鼓包毀壞。
4)所租賃的電瓶裡的電用完後,超過24小時不給電瓶充電導致電瓶因內部嚴重硫化而毀壞。
六、甲方將除錯正常的電瓶租賃給乙方使用後,在租賃期內只對所租賃的電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維護、修理、更換等服務。甲方對下列事件不負任何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的經濟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藉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賃的電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經濟補償。
1)乙方利用所租賃的電瓶從事包括但不僅限於偷盜等任何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電動車被公安機關或他人扣押或沒收。
2)乙方的電動車及充電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導致所租賃的電瓶無法正常使用。
3)電動車若發生包括但不僅限於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本人或他人對電動車進行維護、修理甚至毀壞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及損失。此事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甲方概不負責,所產生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電話: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僅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風險。
3、免費供給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職責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職責。
5、承租人拒絕理解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職責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供給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職責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供給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景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供給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職責。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能夠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 年 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一、此車手續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員小寫________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效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x租賃合同。
一、合同範圍
甲方租用乙方位於x公司東北角的混凝土攪拌站,範圍為:攪拌站院牆內的土地、裝置、廠房、化驗室及有關工具等。
二、混凝土攪拌站人員
甲方如用原員工,可簽訂勞動合同,待遇不低於原來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攪拌站運轉和維修保養
甲方在承租期內對所承租裝置的整體正常運轉和維修保養負責。保證裝置完好正常執行,到期雙方檢驗交接。損壞的甲方負責修理完好。
四、庫存原材料
交接時庫存的原料由乙方運出,如甲方需要按原價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暫定一年,如延長可雙方另行續簽合同。攪拌站有關的證件、執照、票據、原經營合同、資料等乙方儲存入檔。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幣:10萬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後合同生效,辦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依據原合同條款及相應的合同裝置清單現場驗收交付。以原裝置達到完好使用狀態為標準。甲方在承租期間投入的固定裝置可隨合同終止而搬遷。
九、附攪拌站裝置、材料、器具詳細清單交接單,作為合同的附件。
十、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爭議問題,如不能協商解決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簽訂地點
x縣x鎮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日期: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_____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向承租方交付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_____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6、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_____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租賃汽車____輛,車型號: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顏色: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底盤號: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租賃汽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三、甲乙雙方商定由駕駛員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專人駕駛租賃汽車。
四、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及期限。
1、租賃期內每輛車每一天租金________元。每一天可用________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元。每超一小時加收___________元。起租按天計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租金。包月車輛按每月30天計算,包月價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元,每月可用________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數加收租金。
2、辦理租賃、還車手續須在甲方營業期內。營業時光為每一天8:00-20:00。
3、租金能夠現金或者承兌匯票支付,使用承兌匯票需待款到甲方賬戶後,乙方方可提車。
4、租金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預付人民幣________元,於還車之日結清。租賃期在一個月以上的,於每月________日(節假日順延)結算支付一次。乙方應將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賬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認可付款。
5、乙方租賃甲方的汽車,須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含違章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租賃期滿無其他意外情景,由甲方不計息退還乙方。違章押金在還車兩個月後,查詢用車期間無違章時退還。
6、對租金、修理及其他費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計算滯納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權無條件地將租賃汽車先不經通知而收回,並有權解除與乙方的租賃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收回車輛過程而發生的差旅食宿等費用。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租賃車輛出租時效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附件齊全有效,並與乙方書面交接清楚。
2、負責對租賃汽車進行正常維修及定期保養。車輛的間隔里程為5000公里,正、負不得超過200公里。
3、負責對租賃汽車在揚州市區境內非人為路拋的急修,乙方承擔相應的服務費用。
4、負責對租賃汽車的保險投保,險種包括:□強制險、□車損險、□三者險、□車上人員險、□盜搶險、□玻璃破碎險,及其他隨車保卡載明的險種,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協助乙方處理使用租賃汽車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有關的索賠手續。
6、甲方跟據乙方需要可配備駕駛員一至兩名。向乙方供給有償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法定證件、公章及相關檔案必須真實有效。偽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對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後果及法律職責負全部職責。
2、乙方應認真瞭解、檢查和掌握租賃汽車的各種效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當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賃汽車損壞及附件遺失、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發生各類機件故障及事故車修復,須到甲方指定修理廠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廠修理。歸還車輛時,經檢驗因乙方自行送外廠修理,換了非正宗零部件,車輛修理需重新進行的,乙方承擔所以造成的修理費用和重新修復的擱車損失費用。
4、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交管部門、當地保險機構和甲方報險,並保護好事故現場,採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特別通知的,應當按照甲方或者保險機構通知的要求處理。
5、乙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事故,必須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事故處理結束次日起三日內,乙方須將處理機關的處理結果及證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處理保險索賠手續。因乙方原因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6、車輛發生損壞或發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索賠款賠付之前,修理費及處理事故、醫療等費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險公司賠償後,由甲方領取賠償金返還乙方,但乙方須按車輛修理費(與事故職責無關)以如下比例補償甲方:修理費用在六萬元以下按20%補償;六萬元以上的按30%補償。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事故造成車輛報廢的,乙方按重置價向甲方賠償。造成破壞的,乙方向甲方承擔租賃汽車從損壞至修復上路期間的擱車損失。
7、乙方自備駕駛員,須持法定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件,並有____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歷。非本合同註明的駕駛員無權駕駛租賃汽車,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駕駛員需每日檢查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如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補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所以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9、嚴禁酒後駕駛租賃汽車,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嚴禁使用租賃汽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進行營利活動,嚴禁使用租賃汽車運送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10、以乙方對租賃汽車上的特性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亦不得私自拆裝、附加它物於租賃汽車,否則發生損失由乙方負責。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裝租賃汽車車體(件),一經發現,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如乙方私自拆裝里程錶,造成租賃車輛無法計費,甲方除正常計費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費用。
12、此租賃車輛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抵押、倒賣、被設定留置權或其他權利負擔,否則構成違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光裡歸還租賃汽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超過規定的還車日期7天,乙方未還到上述指定地點,甲方將有權採取必要措施收回該車或上報有關司法部門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乙方歸還汽車時,必須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頁還回日期上註明,需由甲方接車人簽收後方可歸還,否則視為乙方未歸還車輛。
14、乙方還車時車況必須與《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甲方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新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時,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賃汽車的,須於每月底最終一日將租賃汽車執行公里如實報給甲方,以確保租賃汽車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級別保養。乙方必須按甲方的保養、檢測要求及時將租賃汽車送到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或者檢測。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賃車輛脫保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按每脫保一次,賠償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計由乙方承擔經濟職責。
16、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租賃車輛須妥善保管,停放地點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認為適當的時光,有權對租賃汽車的使用與保養,保管情景進行檢查,乙方須給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賃汽車丟失及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賠償。
17、如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甲方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
七、其他約定
1、乙方註冊名稱、地址、通訊電話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後七日內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或法院寄給乙方住所地的送達材料被退回,則視為已送達乙方。
2、乙方使用租賃汽車的全部費用(含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由乙方自理。還車時,存油低於提車時的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已使用的燃料費用。
3、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有聘用駕駛員或者非甲方配備駕駛員的主觀故意職責,發生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交通管理部門的罰款及其他懲罰性損失。
5、租賃期間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景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本合同條款作相應的調整。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還須填寫甲方的相應附件表格及車輛交接清單。所填寫的表格及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長租賃期的,應於租賃期滿7天前通知甲方,並按本合同的規定辦理延期合同,未簽訂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收取超時費用。
8、乙方聘用甲方駕駛員的,須支付甲方駕駛員工資福利費用_________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駕駛員每週工作為40小時,每一天為8小時。每超一小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加班費用,按月累計交納。其他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處理。
9、乙方必須保證租賃汽車每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參加車輛例行保養和效能情景檢查。逾期不參加檢查的視為乙方違約。
10、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需要更改資料,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補充或者修改。
八、違約職責
1、如一方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所以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在使用租賃汽車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除承擔前文違約職責外,甲方有權隨時收回租賃汽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乙方仍應承擔違約的賠償職責。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車輛在__________交付給乙方。
十、本合同自簽訂蓋章時發生法律效力,至車輛歸還,費用結清之日終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賃汽車過程中發生的未了的經濟職責情景,乙方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免責,仍由乙方對相應後果承擔職責。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以上條款已由甲方充分說明,乙方已逐字看過並對以上條款全部理解。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車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光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光;特殊情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一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排程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光,按法定上下班時光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景,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排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職責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景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職責。
承租方(簽章):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