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單位汽車租賃合同範本
最新單位汽車租賃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最新單位汽車租賃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單位汽車租賃合同範本1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噸位:車牌號:顏色:發動機號:車架號:行駛證號:納稅證號: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計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擔保方:
年月日
最新單位汽車租賃合同範本2
甲方:(出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方:(承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年:甲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為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月乙方(章):負責人:
日
最新單位汽車租賃合同範本3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出租方(甲方):出租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或計程車主身份證號:計程車輛行使證號:承租方(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2、租金結算:每月的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執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日,扣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日,扣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車主,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