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3篇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3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3篇1

  出租人:身份證號:承租人:身份證號: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租賃房屋的所有人的委託,出租該廠房。承租人根據自身經營要求,欲承租該廠房用於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將房”),租賃給承租人經營。該廠房型別為商業用房,結構為框架,建築面積平方米(見附件-2)。

  3、租賃期限為年,起租自

  第二條:產權及租賃期保證

  出租人保證依法擁有該廠房的出租權,完全有權對該廠房進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該廠房提出權利主張,承租人的損失責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擔。

  第三條:經營範圍

  承租人應在工商行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進行合法經營。承租人在該廠房。承租人不得將該廠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沒有徵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第四條:租金、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承租人承租的該廠房,應先付租金後使用,租賃期內合計租金人民幣承租人於年月日前支付給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額%的逾期違約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為止。

  2、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違反本合約各項條款之規定或未經出租房同意擅自終止本合約,承租方同意該保證金出租方無需返還。

  4、物業管理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按該廠房實際使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元,按承租人承租該廠房平方米,應承擔物業管理費元/月。支付時間、方式以及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與本條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賃該廠房需要自行承擔水、電、通訊等相關費用。支付時間、方式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電等部門的繳費單之日起的五天內繳清上述費用。如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方式與本條第二款相同。

  第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確保承租人的合法經營不受與該廠房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經營。

  2、出租人承擔因出租該廠房所應向政府交納的稅費

  3、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以將該廠房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裝飾裝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裝修該廠房(包括道具、照明裝置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徵得出租人認可後放可進場施工。承租人不得對該廠房作任何結構上的改變或附加建築。承租人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租人按其對建築物的妨礙或損害程度,有權作出下述決定:A、立即停工B、即時整改C、收回該廠房、終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裝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單位服從出租人監督管理,並承擔潔場費用。

  3、經承租人裝修後該廠房的裝潢物,在合同終止後,在承租人同意後,其處置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七條:銷售和物業管理

  1、承租人在該廠房的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商、合法經營、合法從業,並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服從出租人對商品質量、服務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權在該廠房內自行組織各種促銷活動而無需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

  3、承租人存放於該廠房內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該廠房記憶體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在該廠房內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負責該廠房內部的消防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和環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擔承租人租賃的該廠房內承租人的客商、顧客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4、承租人在該廠房內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負責起售後或善後工作,如經顧客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或有損顧客權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譽受損時,承租人應負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5、承租人在該廠房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應使用其依法獲得的商品名稱、商標、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並依法納稅;所有商品均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明碼標價。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內陳列或銷售的商品發生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專權、著作權或其他權益,承租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與出租人無關。

  6、允許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權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時間進入該廠房察看物業使用狀況,如發現違章出租人可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這些決定對承租人有約束力,承租人必須嚴格執行,糾正違章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7、出租人應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設或懸掛處,並經協商有償為承租人提供在該廠房外或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處懸掛廣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該廠房後,承租人負責該廠房範圍內門窗、電力、消防設施等維護。承租人應妥善使用該廠房,保持該廠房原主體結構及外立面的完好,並積極配合出租人對該廠房主體結構的檢查和維修。

  9、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

  1)該廠房主體結構部分發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而損壞由出租人負責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損壞的,由承租人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組承租人應做相應的經濟賠償;承租人裝修改建部分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2)電以電錶及控制箱為界,靠該廠房一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電錶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錶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3)弱電系統以該廠房控制箱為界,控制箱靠該廠房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該廠房內部消防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承租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或開業前,應向出租人提交有關的法律檔案,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產品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或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食品衛生許可證、法人委託書及其他有關檔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簽訂之後,經雙方當事人的書面形式達成一致,可變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需要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四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

  3、為使商業業態更加合理,更有利於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據統一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區域大多數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對部分業態進行調整。承租人理解並支援出租人的調整。

  4、承租人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雙方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內,承租人未曾以書面向出租人發出要求續租的通知,則出租人有權在租約期屆滿後將房屋出租他人,並有權在租賃期屆滿前與他人訂立本租賃期滿後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十條:違約處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隨意撤離該廠房,造成事實上停止營業一週的(節假日除外);

  (2)由於承租人在該廠房內的經營活動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標構成侵權,或被指控侵權並已影響到出租人聲譽或利益的;

  (3)由於承租人經營的商品質量或銷售手段或服務專案及內容導致消費者投訴,承租人又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理,嚴重影響出租人聲譽及利益的。

  (4)由於承租人行為導致有關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給予罰款,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等處罰;

  (5)承租人未按雙方約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等費用超過十五日的;

  (6)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有權收回該廠房,並沒收保證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作為對出租人預期利益的補償,並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訴訟糾紛,雙方確認向對該廠房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場地位置圖(用紅線標明)

  附件二:合同雙方營業執照等相關執照及許可證等(影印件)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3篇2

  出租單位:____村

  承租單位(人):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____,間數___,建築面積___,房屋質量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年租金(大寫):(每月元/平方)

  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農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3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房產

  1.1甲方同意將位於_村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及院壩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二章改擴建及租金支付

  2.1為改善甲乙雙方共同的居住環境,甲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但由於甲方資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總計40年的房產租金,用於對本房產的改擴建。

  2.2第2.1條約定的40年的租金總額為改擴建房屋實際發生金額。為確保本租金確實用於改擴建房產事項上,該租金應由乙方監管。改擴建房產的過程中,每實際發生一筆費用由甲方從租金總額中支付。待房屋改擴建及裝修完成後,乙方向甲方彙報實際發生總金額,該總金額即為40年的房屋租金。

  2.3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墊付辦理改擴建手續的各項費用。改擴建手續辦妥後,甲方可憑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憑證要求乙方在所監管的租金總額中予以支付。

  2.4改擴建後的房屋建築面積不得低於200平方米,改擴建後的全部房產以及院壩平方米,在改擴建完成後40年內全部歸乙方使用。

  第三章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六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20年,自本房產改擴建完成之日起計算。

  3.2本合同3.1條約定的20年租賃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為20年,該20年房屋租金已包含於第2.2條所約定的房屋租金總額內,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連續租賃滿40年後,本合同房產全部歸屬於甲方。

  3.4續簽的合同租賃期滿後,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章稅收及費用

  4.1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氣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格透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若改擴建手續不能辦妥,而因辦理改擴建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3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並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格。

  5.4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雙方尤其應當避免在正常休息時間內經常性發出狗叫、雞叫、娛樂等噪音。

  5.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再次對出租房屋所在區域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為前提。

  5.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購買權,則甲方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同時以受讓方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為轉讓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後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產,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5.9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10乙方除居住、經營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產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有毒或爆炸物品帶入房產。

  第六章合同提前終止

  6.1在40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透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6.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不計算在房屋租期內,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後順延。

  6.3在本合同期內,除發生市政統一規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實際發生的和可預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40年內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徵收、徵用的各項補償歸甲方,但甲方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並支付剩餘租金總額的20%做為乙方搬遷以及尋找新的居住、經營房產的費用。

  第七章違約責任

  7.1若甲方根據第5.6條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1)如果受讓方或抵押權人不出具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2)如果受讓人未按原租賃合同履行義務從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擔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違約金。

  第八章爭議解決方式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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