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物業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商鋪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業商鋪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物業商鋪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裝置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裝置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裝置,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檔案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使用者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檔案,以上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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