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及其裝置租賃合同

廠房及其裝置租賃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廠房及其裝置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廠房及機器裝置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財產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財產包括:

  (1)座落於甲方公司內佔地面積約2500平方米的廠房,包括車間、倉庫等。雙方簽訂合同時對廠房進行明顯劃分;

  (2)甲方公司廠房內的機器裝置即壓鑄機4臺(包含給湯機、噴霧機)、煤氣發生爐1臺、溶鍋爐4臺、空壓機1臺、噴粉塗裝裝置1套(含噴槍2支)、功絲機2臺、砂帶機3臺、高頻焊機2臺、拋砂機3臺,5噸衝床5臺、自制壓頭裝置一套、分體鋁型材切割機一臺,具體詳見清單。年產150萬片暖氣片,不足之部分裝置由乙方購進。裝置根據生產需要必須到位,並辦理書面實物清點交接手續。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廠房及機器裝置主要為乙方寧波旺旭壓鑄有限公司的生產及辦公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合同項下的財產;

  2、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雙方約定乙方租用甲方廠房及全部裝置的年租金合計為玖拾萬元。

  2、雙方約定乙方租金按季度平均支付,是先用後付。即合同簽訂後第一個季度屆滿之日支付第一次的租金。

  五、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切財產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熱能、通訊等費用由租方承擔。租賃期之前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應交納結清。若甲方屬統一代扣繳的,在墊付後,乙方應在15天內支付給甲方。

  2、在房屋租賃期間,房租稅由甲方承擔。

  3、甲方經營所需辦理的消防、環保、工商等應已辦妥,未辦理的應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代為辦理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4、承租期間,對因乙方超標排放汙水、煙塵、噪音而引起的罰款、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財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房屋的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後二個月,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非由乙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後的三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4)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情況下,可對租賃場地進行必要的裝修與改建。

  2、配套及裝置維護費用的約定:甲方出租裝置的維護、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財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的10日內返還本合同項下財產,並保證財產按完整返還。

  2、乙方返還的房屋及裝置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房屋返還時,乙方出資裝修部分應無償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任意破壞、拆除的,應當予以賠償。

  4、乙方承租期間非因不可抗力而致財產損失、滅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財產全部或部分轉租、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進行交換。

  九、租賃期滿

  甲方有權收回該所有財產,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使用的,則應予租賃期屆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財產損壞、滅失,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終止合同的,甲、乙雙方無需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出租廠房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

  (2)出租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3)甲方未按約交付廠房、裝置的;

  (4)甲方交付的財產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財產(廠房、裝置)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且甲方無法進行維修的;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主體結構,致使房屋損壞的;

  (6)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7)乙方擅自轉租財產、非法轉讓全部或部分財產的;

  (8)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催款通知後,乙方自收到催款通知超過30天扔未支付的;

  (9)乙方擅自改變用途,或使用租賃財產從事非法活動。

  十一、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財產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

  2、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實際交付廠房及裝置時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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