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裝置租賃合同(通用16篇)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通用1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吊車裝置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型別及數量: ;施工地點: ;施工內容: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 ;合同總價: 元整。

  1.噸吊車工作臺班單價 元/臺班,閒置臺班單價 元/臺班;

  2.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3.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4.吊車進場及退場經協商由按吊車的臺班×2=臺班支付費用。

  5.對於價值超過 元裝置的吊裝,吊車臺班單價 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車到現場時,預付人民幣 元,餘款在吊車退場前結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 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當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裝置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這次施工 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 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逾期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合同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裝置。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5.具組裝和分解吊車時,乙方派人指導。

  6.500噸、200噸、130噸、80噸吊車墊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效能表一份。

  六、結算方法

  1.合同生效後,支付租賃費 元。

  2.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

  租賃方:

  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條款願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

  本工程為

  二、租賃方式

  承租方租用租賃方25T汽車吊壹臺,用於本專案施工,按月 元計算租賃費,不足一月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

  三、租賃起止時間

  以承租方通知開始使用時間為起始時間,承租方停止使用時間為結束租用時間。如因國家政策變化、戰爭、設計變更而中途停工,則租賃時間結束。

  四、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提供工作面;

  2.向租賃方進行安全、技術、質量交底;

  3.提供動力燃料(專指柴油),租賃方辦理領料手續;

  4.安排租賃方的工作,合理組織協調生產;

  5.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承租方各項管理制度的租賃方人員進行批評、教育、警告,直到罰款清退;

  6.向租賃方人員有償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和宿舍。

  五、租賃方責任權利

  1.提供符合本專案施工要求的履帶式吊車,隨車提交各類證件、檢驗報告和現場檢測驗收報告;

  2.指派一名熟練的司機住工地,持證上崗,24小時作業;

  3.服從租賃方管理,遵守承租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承租方生產計劃安排和排程;

  4.如不服從承租方管理,影響正常生產,則按每小時200元賠償承租方經濟損失。如被承租方清退,則租賃方自行承擔退場費用;

  5.進場非承租方指定型號、噸位的履帶吊車,承租方不予接受,清退出場。其進出場一切費用租賃方自行承擔,並賠償承租方的施工損失。

  6.保證吊車效能完好、正常使用。如出現因維修、保養影響了正常施工生產,則按xx元/小時扣減租用費(按管理規定正常保養除外,但必須提前4小時告知專案部)

  7.屬租賃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承租方裝置、財產損壞,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8. 承租方負責裝置進出場安裝、拆卸(自備輔助吊車)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完工25T汽車吊出場後7天內,支付該車租用費的80%,餘款在其後的1個月內付清,乙方提供正規稅務發票。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款清合同終止。

  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賃方: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施工,租用乙方16T吊車一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算起,租賃費為每月 元整(不開稅票)。租賃費最少按一個月計算。一個月後按實際天數結算,吊車進場預付伍仟元。

  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否則車輛停止使用。吊車退場前結清全部租賃費,否則付清租賃費前都算租賃期。

  三、每月准許乙方有兩天的修理、保養車輛時間,兩天以上租賃期順延。因下雨、停電、停工等其它原因影響吊車使用都算 租賃期。

  四、租賃期內駕駛員每天24小時待命。

  五、甲方免費負責駕駛員的食宿和車輛燃油。

  六、乙方負責司機工資和各種修理費。

  七、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乙方司機要聽從甲方負責人的指揮和安排。

  八、如單方停止協議,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吊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裝置的品牌、數量:

  1、甲方租賃乙方中聯汽車起重機220噸一臺。

  2、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二、租賃期限:

  甲方租賃期限為一天。

  三、租賃用於及使用地點:

  租賃期限內,吊車的用途為卸80噸裝置一臺,吊車的使用地點為西藏高爭水泥廠內,若甲方需要改變使用地點或用途須得到乙方同意。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xx元/天,大寫貳萬元整(含稅)。

  2、甲方因於完工後結清當天租金。如違約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本合同總金額15%的違約金。

  五、甲方責任:

  1、提供相關施工資料,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指導及指揮。如因甲方指揮不當造成的吊車損壞,和甲方自己的損失或者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估砸壞車輛,房屋等)由甲方負責。

  2、動用人員為乙方的機械進行守護,若乙方機械裝置在甲方工地出現被盜。丟失、損壞等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

  3、配備卜2名人員進行現場施工配合,積極支撐協調乙方施工,保證不耽誤乙方現場施工。

  六、乙方責任:

  1、配備符合條件。具有施工經驗的機械人員,做到被吊裝裝置輕運輕放,按照甲方技術質量要求精心施工。

  2、裝置運輸及吊裝過程中,必須注意人員、機械、裝置的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員違章操作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提供配套吊繩,吊具及附件等。

  4、乙方的吊車裝置良好能正常使用,施工期r司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在不違法安全操作規程的原則下,積極配合甲方施工。按時保質的完成施工任務。

  七、安全質量保證: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發生,保證安全、高效、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八、其它:

  1、完工後結清當次租金及超時費。如違約甲方必須支付給乙方本合同的總金額15%的違約金。

  2、如工期滿後,每臺班按工作日租金計算。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個同條款,如有乙方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合同總金額15%違約金。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約定,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為有效合同文字,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為:自簽訂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並結算完成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5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機械裝置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裝置情況:

  機械名稱: 數量:壹(臺)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工程專案:

  本租賃裝置僅限於在海南省市區西外環北路A段第二標段 市政工程。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乙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保證車輛的合法性。

  2、甲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四、機械手情況:

  乙方為甲方配備該裝置操作手(具備相應駕駛執照),姓名才賢,電話號碼:xxx,由甲方負責食宿,由乙方負責該裝置操作手工資。

  五、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月年月日止,租賃期滿,甲方將裝置完好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超過240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240小時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裝置的租賃費按月結算(大寫)/月(或: 元/小時),如裝置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計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六、租賃裝置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裝置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內燃油料(柴油)由甲方負擔,其他耗油(機油、黃油等)由乙方負擔。

  2、裝置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使用,甲方應協助乙方機手做好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儲存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工作過程中,機械手對裝置故障不能排除,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維修。

  4、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機手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甲方不得轉租或抵押該機械。

  八、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效能好的裝置。如車輛非法行駛或違規駕駛,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機手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工作之餘外出應向甲方工地管理員請假。

  3、乙方機手應按裝置操作規程施工。

  4、機械手應每日簽字核對甲方工地代表填寫的《機械作業表》,每月或租期結束將此表計算租金。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租金 %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式進行仲裁解決。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費用或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汽車吊事項協商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吊車型別、數量及配置:

  1、甲方租用乙方8噸、12噸、25噸、50噸、70噸等汽車吊,進行施工作業,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並取得相關資質。

  2、吊車噸位的租賃費用按臺班(8小時)計算。(出車一次最少按4小時計算)

  3、8噸吊車租賃費為陸佰元人民幣/臺班;

  12噸吊車租賃費為捌佰元人民幣/臺班;

  25噸吊車租賃費為壹仟貳佰元人民幣/臺班;

  50噸吊車租賃費為貳仟元人民幣/臺班;

  70噸吊車租賃費為貳仟陸佰元人民幣/臺班;

  4、甲方租用乙方板車運輸、按照市場價計算。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專職人員負責全廠吊車和板車使用的調配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2、甲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吊車和板車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甲方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私自操作乙方的吊車和板車,如果因此發生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在進場前完成吊車和板車的檢修、維護,保證吊車和板車的效能完好。

  2、乙方定員操作工一人,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裝置的操作證,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3、乙方提供本裝置的安全技術、效能資料。

  第三條:安全責任

  1、甲方保證裝置、裝置吊耳以及所提供的吊裝附件的安全可靠。

  2、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明確指揮。

  3、乙方確保吊車、操作技術及自備繩索的安全可靠性。

  4、乙方確保運輸過程的安全。

  5、雙方各自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按時付吊裝費、運費規定交費的時間超過15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停機後,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因乙方操作人員不服從現場指揮,造成甲方損失或施工受影響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開具正式發票15日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 型 噸吊車, 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

  三、租賃時間暫定 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財務結算

  1、計收費標準: 元/臺班,每天至少保證一個班,超出時間按國家標準,四小時之內為半個班,八小時之內為一個班。

  2、進出場費: 元(汽車吊即路途臺班 個班)由甲方支付。

  3、嚴格執行任務單簽收制度,甲方須根據合同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簽單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機械進場前,支付 元的預付款(進出廠費),車輛到達甲方場地預付 天 元的預付款,以後每 天付一 次,預付款 元。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總費用的2‰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後,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餘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六、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證書的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弔”,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訊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弔。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弔。

  5、歪拉、斜吊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弔。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弔。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弔。

  七、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八、乙方機組人員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並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機組人員故意懈怠,在有足夠佐證材料證明下,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更高素質的吊車司機。

  九、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負責。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後,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維修時間超過2天,按實際超出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 方負責。

  2、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 方負責。

  3、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 方負責。

  4、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需的大型車輛超限證由甲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價款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列印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 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型別及數量:

  吊車一輛;

  施工地點:

  使用時間: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租金: 元月;

  付款方式: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安全第一,高效工作的原則。

  2.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乙方私自幹超出作業 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吊車因操作失誤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由乙方負全責。

  3.嚴禁吊車駕駛員酒後操作吊車,嚴禁吊車工作人員參與賭博等不法行為,嚴禁違章作業,由此造成的損失及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2.按雙方約定支付出租費用。

  3.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4.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乙方提供。

  5.甲方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因施工情況特殊,乙方必須提供足夠操作人員,乙方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全天侯待命,隨時全力配合施工班組作業,不得怠惰。

  2.吊車使用期間,吊車施工所用的主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它費用、油料一概由乙方負責。

  3.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4.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利用空閒時間保養裝置。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提供其他裝置,不能耽誤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效能表一份,操作人員證件影印件一份。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承租方)

  承租方因施工需要租用出租 汽車吊 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

  本租賃合同租用機械名稱: ;機械型號: ;租金價格: ;工作時間: ;租用期限: ;使用地點: ;

  備註:司機必須持證上崗的熟練工;機械外觀要整潔;機械壯況要良好。租賃機械的許可權: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機械的所有權歸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承租方不得將所列機械轉讓,轉租,轉場,抵押,拍賣。租賃時間:租賃機械到工地以後產生,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隨意撤出機械,承租方不得隨意退租機械。

  機械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每月結算租賃單價按照 元/月租賃。因車輛原施工不了扣除每天 元加班另算。租賃機械的進出場路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出租方機械操作人員:出租方配備的司機要服從承租方正常的工作安排,並服從現場指揮,並服從承租方統一管理,否則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撤換司機或退租。出租方配備的司機應持證上崗,應操作熟練規範,工作專心熱情,由於司機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後果由出租方負責賠償,且承租方有權就此代扣對應的損失費用應鋼絲滑吊環等非司機操作失誤有承租方負責。

  司機嚴禁上班時間喝酒穿拖鞋與承租方人員儘量友好合作融洽相處。出租方配備一名司機,生活,住宿費用由承租方負責,駕駛員工資由出租方負責。上下班按承租方工人一起上班。

  機械保養及耗油:出租機械應確保正常運轉,如發生故障應及時修復。機械所用柴油由出租方按規定牌號免費提供,其它所用機油,潤滑油均由出租方自行解決。機械及施工安全出租方司機應嚴格規範作業,非承租方原因引起的司機人身安全事故概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得強迫司機違章作業,並保證機械透過的便道,作業場地以及燈光要求。違約責任糾紛解決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如一方違約,由另一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其它未詳盡條款由雙方口頭協商,筆錄如下: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款付清後此合同自動作廢。

  承租方經辦人: 出租方經辦人:

  電話: 日期:

  電話: 日期: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承租方):中鐵一局太中銀鐵路防護防護工程二標段三分部 乙方(出租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機械名稱及規格型號:

  乙方向甲方提供隨車吊車1輛,型號:解放 8T,車牌號陝AD8380,用於甲方承建的太中銀鐵路柵欄工程施工。

  二、租賃期限:

  乙方車輛按實際進場開始時間計算,租賃期限2個月,即2010年6月28日開始,到2010年 8 月 27 日結束。實際租賃期限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如果到期後繼續使用,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費用。

  三、裝置施工內容、地點:甲方承擔太中銀柵欄工程,由甲方統一安排。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

  1、租賃單價33500元/月。臺(叄萬叄仟伍佰元/月。臺),進出場費3000元(叄仟元)由甲方承擔,燃油、食宿由甲方負責,車輛其它一切費用(維修費、保養費、證件費、配件費等)由乙方承擔,租金不含稅金。

  2、結算:每月底依據甲方工區籤認的裝置使用統計表,經工區隊長簽字交機電部稽核,由計合部對本月辦理計價事項,各部門依據合同約定核扣相關費用、領導審批、財務結算。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堅守工作崗位,積極主動與甲方搞好配合。服從現場領工員調配指揮。

  2、乙方必須持證上崗,遵守行車安全法規和專案部的規章制度,因操作不當、機械故障、私自工區內出車或開到工區以外區域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要加強車輛維修與保養工作,即裝置完好,否則每缺勤1天按1000元/天核扣租賃費用。

  4、乙方配備司機2名,24小時待命,並負責裝置的保養、維修工作並自行採購配件。

  5、裝置在工作中若出現問題需修理時,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現場領工員及乙方現場負責人並及時處理,不得隨意停機。

  6、如果因乙方裝置技術性能、故障率高等原因造成不能滿足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甲方有權提前退租。

  六、 其它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本著誠實守信、有利於合同履行為目的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確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

  4、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份數:本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賃乙方 噸吊車一部,具體事項如下:

  1、租賃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施工地點及內容:

  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要繼續租用,並且雙方無異議,此合同自動延續生效。

  3、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工作時間在8小時以內按一個臺班計算,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一臺班(即8個小時)的按國家標準,4小時以內為半個臺班,8小時以內為一個臺班。(以簽證單為準),非人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風等),按閒置臺班計算。吊車使用簽單,簽單人姓名。

  4、付款方式:乙方吊車進出費 元,乙方吊車進廠甲方預付現金 元,每工作 個臺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車退廠前結清全部吊裝費。

  5、甲、乙雙方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十不弔”原則,甲方應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具有操作證),乙方吊車司機應有操作證方能施工,乙方吊車司機有權拒絕超出作業範圍的作業,(作業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效能表一份)。由於對施工場地、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6、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7、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權停止吊車作業,誤工損失由甲方負責,拖欠租賃費、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違約金。

  8、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甲方負責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吃飯、住宿。

  10、乙方吊車如發生機械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技術人員搶修,因修車誤工,可扣除臺班時間,但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備註: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人(甲方):(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單位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表三、機械裝置進場費計算表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每臺按25000元計算(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每臺共計貳萬壹仟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實際到場之日起計算,(如有提前使用,按照提前使用日期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不含稅金,若甲方需要稅務發票則相應稅費由甲方承擔。

  4、支付時間:

  (1)進出場費:吊車到達實際交付地點後,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

  (2)租金:使用滿一個月的次月10日前付清前月租金。在機械出場前五天付清所有租金。

  第二條、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5年,(租賃時間為20xx年3月2日至20xx年3月1日);少於5年,按5年結算租賃費。

  2、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吊車必須交付承租人;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3、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無法使用機械,租賃費均按照正常租賃計算。

  4、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5萬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7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第五條、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乙方負責操作、由乙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5小時內(白天)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24小時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48小時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之日起5日內,組織人員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乙方承諾協助辦理。

  7、甲方負責提供司機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甲方應負責修造堅實的道路及場地,滿足吊車進場出場、吊裝和車輛運輸,甲方委派現場負責人員協助各項工作,若因甲方原因無法進行的由甲方負責相應責任。及相應的經濟損失。

  9、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0、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如有增設他物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出廠合格證許可證、行駛證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代提供吊車司機1名/臺,指揮工甲方自備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租賃期滿後/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臵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50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3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超過5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5000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5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署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陸頁,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4

  承租單位(甲方):

  合同編號:042

  出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裝置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為:55號,機械裝置進場時間為:年11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牆,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並焊接扶牆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牆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並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專案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年10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除錯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為: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後報驗及費用、扶牆費由乙方負責。安裝除錯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餘款在拆除拉走後付清。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裝置,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護和保養。

  三、機械裝置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裝置。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並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裝置的效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效能完好的機械裝置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裝置(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裝置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裝置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後,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七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並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八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為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訊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1、吊車主要用於甲方施工地點的吊裝工作。

  2、租賃期內的吊車改變工況、吊裝準備、在合同作業地內的段距離行走、因氣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閒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日等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時間: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暫計月。(以工地實際簽單為準,車輛進場後三天不開工開始算租金)

  2、租賃期滿甲方需繼續租用,提前3日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試用期間符合吊車要求的國際燃油(柴油)。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吊車在甲方工地的安裝、拆卸、移位、吊裝的名號作業所需的機械、路基板及輔助材料和行走場地。

  3、吊車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積極進行搶修,甲方配合搶修。每月修理和保養為貳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賃費。

  4、在使用過程中如需轉移到合同約定用車地以外的場地使用,雙方另行協商,費用另計。

  5、甲方提供吊車機組人員的住宿、伙食並解決用車當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隨車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場所,並負責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發生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進退場

  1、甲方負責提供在用車所在地的運輸路線,並負責辦理乙方裝置、人員的進出場手續。

  2、乙方應及時組織吊車的卸車、組裝和出場前的拆除、裝車。由於甲方場地、輔助車輛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車不能按期出場,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3、進出場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費用及單價:

  1、進出場費:元(人民幣大寫)

  2、租賃費用:元/月(人民幣大寫)

  3、日單價:月租金/30此價格為不開票價格

  4、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法:

  ⑴、乙方裝置進場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裝置完工做好結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⑵、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付款,不得以業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續繁忙為藉口延期付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吊車作業。

  ⑶、實際使用少於一個月且吊裝結束,租金費用按一個月結束不變,甲方應允許乙方吊車提前出場。

  九、雙方職責

  (一)甲方職責

  1、甲方應在吊車的額定能力範圍內精心設計、嚴格審批吊裝方案和技術措施,吊裝方案應提供給乙方,保證吊車有足夠的安全餘量,因提供的構件重量不準或吊裝方法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施工所需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於吊具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免費提供所需的安全工作場所、道路、裝置堆放場地和其它的吃藥設施(如照明、電源燈),並根據乙方的需要免費提供配合和幫助。對因地下不明的溝、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5、施工現場的總體防盜、防火、防災害性等安全保衛工作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由於安全保衛等原因造成吊車損壞或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安排吊車作業時,應保證乙方作業人員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以保證安全操作。

  7、甲方負責吊車的運輸協調配合工作,提供準確的進場路線,特別是做好在吊車作業地進出廠區、裝置區與外界阿赫業主的聯絡工作。

  8、甲方應提供其主管公司的營業執照附本或主管公司的相關證明,並提供受託人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和公司證明)。受託人為甲方的保證人,保證期限為甲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為止。

  9、甲方有義務督促施工人員將帶電的電焊線挪離鋼絲繩,帶電的電焊線和電線與鋼絲繩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

  (二)乙方職責

  1、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如因乙方機組人員操作失誤造成機械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聽從指揮員的指揮,並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或不利於安全的指揮。

  3、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應遵守現場管理條例,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作業人員應向甲方提供有效操作證件。

  5、裝置施工若強度較高,鋼絲繩等耗件耗損較大時,乙方應提前備好,避免影響甲方施工。

  十、安全

  1、吊車及相關人員的安全納入甲方安全管理和考核範圍,乙方人員要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2、在吊車使用期間,若發生人員或財產事故,雙方應共同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必要時可聘公安或生產安全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評判。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下(繩索、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和履帶以下(道路、地基)由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和履帶以上由乙方負責。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按照公平原則,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4、因吊車使用現場甲乙雙方外的第三方發生事故涉及導致吊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追債。

  十一、雙方聯絡人及負責人

  1、甲方指定為用車負責人,其籤認的所有有關結算等檔案甲方認可。

  2、乙方指定為現場負責人,其負責現場工作協調及工作量籤認。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2、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起訴方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吊車裝置租賃合同 篇16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賃乙方1臺履帶吊機,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①吊機型別及數量:50噸履帶吊1臺

  ②吊車型號:QUY50A

  ③吊車生產廠家:撫挖

  ④作業內容:乙方履帶吊服務於甲方工地吊裝使用。

  ⑤工程專案:

  ⑥工作地點:。

  二、租賃期限(暫定): 年7月23日至 年9月22日(其中開始使用10天為試用期),具體進場時間待甲方專案部通知,租賃費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以甲方專案部結算核定單為準。合同期滿後,若承租方需要可以續租。

  三、租賃費和付款方式:

  1、租金:

  履帶吊租金 元/臺/月(包括吊車租費、進出場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2名起重工工資、勞保用品等一切費用在內),如超出或不足1個月,按每天1266元增加或減少計算。乙方結算時提供租賃發票給甲方。

  2、付款方式:甲方租賃乙方吊車使用完畢,自乙方吊車退場之日起滿3個月後支付總租費的30%,待吊車退場之日起滿6個月後再支付總租費的30%,餘款在乙方吊車退場之日起滿12個月後一次性付清。

  四、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起重機械“十不弔”。

  2、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後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如有違反按甲方規章制度處理。

  3、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地上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操作失誤,而造成吊機損壞或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時整改。

  7、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正確使用履帶吊。

  2、按合同條款及時支付款項。

  3、甲方提供乙方操作人員住宿。

  4、甲方提供履帶吊為甲方工作時使用的柴油。

  5、在租賃期內,甲方具有乙方吊車使用的支配權。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工地領導的指令,並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或給予3000元/次的罰款;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令,強制施工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的機械裝置能進行正常施工。如果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每月維修不得超過一次),若維修時間超過3小時,乙方須即刻提供相同裝置投入施工,以保證工作正常進行,若因機械故障影響甲方施工工期,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費1500元/小時(該罰款無需乙方確認,甲方可直接從租賃費中扣除)。

  3、乙方應每日24小時不間斷的服務於甲方施工或現場待工狀態。

  4、租賃期間乙方每輛履帶吊車必須至少配備2名具備起重作業上崗操作證、身體健康、思想純正、安全意識強、勤勞刻苦的起重駕駛員。乙方人員應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執行“十不弔”規定,如由乙方責任所造成的事故,事故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裝置在施工期間耗用裝置的安全、保養、更換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等均由乙方負責。

  6、租用期間,乙方吊車及輔助裝置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

  7、乙方操作人員膳食由乙方自己負責。

  8、乙方必須確保吊車進場時吊鉤保險扣、鋼絲繩、履帶等裝置的使用效能完好,並定期檢查更換,確保使用安全,否則造成的一切事故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如乙方不守信用,提供的履帶吊不是正宗50噸履帶吊,達不到國家規定的50噸履帶吊起重標準,甲方將扣除乙方所有租費,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10、乙方提供的履帶吊必須在使用前到上海市規定的檢測站進行檢測,並出具履帶吊檢測合格報告,確保該履帶吊使用安全,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如乙方方違約,需向甲方賠償伍萬元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果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或出租物使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經營部代表: 聯絡電話:

  工程部代表:

  駐工地現場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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