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土地租賃合同四篇

實用的土地租賃合同四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賃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租賃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為:(略)

  二、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徵用時為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稅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築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徵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________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徵用的,租金按剩餘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本合同不得塗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

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 畝。每畝 元。共計 元,租賃給乙方 。

  二、租賃時間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樹 棵,每棵 元,共計 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 間,每間多少元 共計 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 的土地租憑給乙方作_茶樓 _之用。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現因租憑合同期限已滿,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終止租賃合同的要求。

  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租賃期間,除甲方已有建築和設施外,在該土地上新建、新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期以滿,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和物品損壞由乙方承擔。

  二、未繳納的費用

  乙方在租憑期間的所有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租金、管理費、水電費等應在租賃合同解除當日全部繳納,雙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如因未繳納造成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將追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三、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身份證: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甲方決定將位於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村民所有的,位於土地租賃給乙方作為

  二、經甲乙雙方測量,乙方租賃的土地共計

  三、租期為年 月日止;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_____。

  四、租金計算辦法:每畝每年200元,大寫貳佰元整(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每兩年付一次,作為土地租賃費;先付款後使用土地。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土地租賃合同十、乙方租賃使用過程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因經營需要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如在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對該土地徵收、徵用行為時,土地附作物賠償費由乙所有,土地賠償由甲方享有。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應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而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報寶慶鄉人民政府、保和村兩委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 2、村(組)民自願租賃承諾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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