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房屋租賃合同
旅館房屋租賃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旅館房屋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旅館房屋租賃合同1
某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20xx__年_12_月_30_日起,將撫遠縣_步行街____(地點)建築面積_200__平方米的房屋及其裝置租給賈軍套(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年度預付租金50000人民幣。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撫遠縣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房屋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和熱力。乙方按有關部門的規定繳付費用。
第三條
乙方對承租的房屋、裝置及室內的附屬建築物、樹木等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對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對房屋、裝置、裝置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四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房屋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裝置。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裝置等時,應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裝置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屋。
第五條
乙方需要對承租房屋擴建、改建;或在庭院內新建房屋,須經甲方同意,並另訂協議。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亂拆、亂搭,造成房屋裝置損壞時,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六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裝置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定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七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房屋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房屋修復時為止。
第八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甲方收回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另外提供房屋。
第九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對房屋及其裝置檢驗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第十條
房屋內原有旅店物品附有明細清單附合同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20xx年_12_月_30_日至_20xx__年_12_月_30_日為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 乙方:_____
旅館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_ 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和地方規章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市 區 路 號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甲方保證房屋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債權,房屋現狀不屬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格透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
二、租賃用途
2.1 甲乙雙方同意,租賃該房屋作為 賓館及賓館相關配套經營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房屋所在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20xx 年 5 月 3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 20xx 年 5 月 2 日(起租日)起至 20xx年 7 月 20 日止共計 捌 _年
3.2 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3600元,第一次交房租日為: 月 日
3.3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優先租賃權。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調高租金;乙方無需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業管理費在內的任何費用。
4.2 從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房租按每季度交一次,每月房租:(18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捌佰圓整。
4.3 在簽訂本合同後當工作日生效。
4.4 首期租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以後乙方應於每季度當月 20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季度租金。
4.5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五、配套設施及其他相關約定
5.1 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熱能、通訊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以上費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關部門支付,則甲方應給於乙方單獨的水、電等讀表,並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相關手續,該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戶的水電等費用由其自行向甲方繳納,與乙方無關。
5.4該房屋廣告位約定:乙方租賃該房屋後,乙方租賃區域外牆區域任意位置釋出乙方公司標識廣告,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執行(廣告申請、製作費及日常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得損壞甲方房屋主體結構,並需辦理有關手續。乙方租賃區域建築物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
六、房屋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6.2 甲方為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賃範圍內所有建築物的建築、結構、水、電、暖、氣等各專業竣工圖紙。
6.3 在乙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相鄰各方投訴矛盾的,則甲方應負責平息有關糾紛和協調周邊關係,保證乙方工作順利進行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其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需復原,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裝置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八、轉租、轉讓、交換和抵押
8.1 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出租客房或轉租部分場所;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間接股權投資或者特許品牌授權關係),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
8.2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8.3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或質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8.4 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必須保證本租賃合同仍然生效,並繼續履行。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方應本著誠信公平地原則如實告知甲方已知或應知的該房屋拆遷、徵用資訊,如政府部門對該房屋有徵用、拆遷意向時,則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告知導致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雙方同意,如出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
9.2 如在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後,如乙方發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參與與動遷方的動遷補償談判,屆時,乙方有權獲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殘值(含二次裝潢)和經營損失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裝置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經營損失等,甲、乙、拆遷方(三方)未達成書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單方面與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承諾對屬於乙方的動遷補償款全部歸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在合同期無任何理由及權利,收回乙方的房屋租憑權。
十、違約責任
10.1 如乙方需要辦理相關合法證件,甲方需配合乙方出具有效的檔案與證明。
10.2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條款
12.1 本合同所有書面通知均須以書面方式送達到甲乙雙方聯絡地址,任何一方變更聯絡地址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2.2 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12.3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4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雨花區人民法院起訴。
12.5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2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持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附件:
1、
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編: 郵編: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旅館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旅館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旅館位於 ,
2.旅館面積共約 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3.該旅館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協議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協議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賃期滿交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該旅館租賃期限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旅館,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賃,則必須在租賃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3.旅館交付日期: 。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 元;其餘年度的租金為 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甲方 元定金,在甲方將旅館正式交付乙方時乙方支付甲方 元。
乙方如未按上述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應立即主動將旅館交回甲方並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強制收回旅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和旅館全部設施、裝置押金。
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並承擔每年因房產租賃所產生的稅費;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稅、土地使用稅等
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有線電視、網路費、通訊、供暖、排汙等與旅館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負責該旅館的整體管理並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承租旅館由乙方自身經營,自負盈虧。在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乃至糾紛、訴訟等一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旅館及設施、裝置的維修、維護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維護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2.對乙方自行增加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租賃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4.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協議
1.本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旅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旅館結構。
(3)損壞承包的旅館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應用於旅館經營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旅館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10日未交納租金或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協議。
第七條 旅館的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乙方應保證租賃期間旅館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3.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後,將旅館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旅館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旅館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房產交付前,如甲方毀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毀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在租賃期間,乙方有第六條第2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旅館,並且乙方應按照協議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協議總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旅館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涉及旅館經營所需辦理的證件由甲方辦理
2.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