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5篇)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人。乙方租賃期間不得轉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個月。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三)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xx

  承租方(乙方)x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xx區(縣)xx.

  該房屋為:樓房xx室xx廳xx衛,平房xx間,建築面積xx平方米,使用面積xx平方米,裝修狀況xx,其他條件為xx,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xx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xx.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xx.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xx.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xx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xx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xx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xx,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xx,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計xx年xx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xx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xx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x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xx元(大寫:xx元)該房屋租金xx(□年/□月)不變,自第xx(□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xx.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xx銀行開立帳戶,透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xx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xx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xx元(大寫:xx)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xx)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xx年xx月xx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xxx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xx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

  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xx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xx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xx.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xx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xx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xx.

  第十五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xx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xx%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x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xx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xx%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xx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xx.

  第十六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x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xx份,其中甲方執xxx份,乙方執xxx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xx執xxxx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xx承租方(乙方)(蓋章)xx

  住所:xx住所:xx

  證照號碼:xx證照號碼: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xx委託代理人(簽字)xx

  電話:xx電話:xx

  住所:xx住所: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xx簽訂地點:xx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棟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_,完損等級_________,

  主要裝修裝置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__個月或空關______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_________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_________的規定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

  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

  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____方。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___%,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工作地址:

  E-MAIL:QQ:

  第二聯絡人:

  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花園/大廈棟/閣/座單元層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以房地產證為準)。房屋用途為.乙方居住人數為人。

  第二條租賃房屋的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不含稅含稅,具體稅率以政府部門規定為準。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委託代理人交付租金,首期租金交付為本合同簽訂之時。乙方如拖欠租金,應向甲方委託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為拖欠天數乘以每月租金的5。甲方委託代理人有權按實際欠租天數累計滯納金,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乙方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委託代理人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四條雙方同意以保證金的形式保證本合同的有效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委託代理人交納租賃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甲方委託代理人向乙方收取保證金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五條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費、排汙費、垃圾處理費、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費、電話費、管道天然氣費、數字電視費、網路費等。

  第六條乙方保證在租賃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非租賃房屋本身問題,乙方在租賃房屋內發生的危害人生安全事件或刑事案件,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第七條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且乙方交清租金及保證金後,辦理房屋的交接手續,乙方確認設施裝置可以正常使用,即視為房屋交接完畢。如不能正常使用,甲方須負責修復保證正常使用,即視為房屋交接完畢。日後,燈泡、水龍頭、抽油煙機、櫥櫃、窗戶玻璃、木地板、熱水器、煤氣灶、電視、冰箱、洗衣機、遙控器等屬於容易損壞的物品,由乙方自行維修恢復使用;水、電、燃氣,空調不製冷無雪種等屬於易耗品,由乙方自行繳費及新增使用。

  第八條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的,由甲方委託代理人代為維修,維修費用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於他人,甲方委託代理人書面同意轉租的除外。但乙方介紹的承租方必須符合甲方委託代理人的要求,且需支付該物業月租金的百分之四十作為轉租費;如需甲方委託代理人介紹承租方的,需另外支付該物業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為甲方委託代理人的服務佣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產權,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租賃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賃房屋;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十二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並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七天以上的;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都拖欠租金達5天以上的;

  (二)乙方拖欠水費、排汙費、垃圾處理費、電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費、管道天然氣費、數字電視費合計超過月租金四分之一以上的;乙方連續三個月拖欠水費、排汙費、垃圾處理費、電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費、管道天然氣費、數字電視費的其中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的;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結構或法定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的;

  (七)未經甲方委託代理人書面同意,乙方將租賃房屋擅自轉租他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委託代理人還可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應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租賃房屋,如乙方拒不交回租賃房屋,甲方委託代理人有權會同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作證開門,收回租賃房屋使用權,並將乙方存放在租賃房屋內的物品清點拍賣,用於抵償欠租、欠費及其它損失,對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十三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此蒙受損失的可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達十天以上的;

  (二)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委託代理人,及時搬離租賃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委託代理人返還保證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故提出中途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委託代理人且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合同存續期間,乙方須配合甲方委託代理人陪同新的承租人看房。屬甲方委託代理人要求乙方退租的,則甲方委託代理人將付一個月房租給乙方作為違約補償金。

  第十五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合同終止日當天搬離租賃房屋,並將房屋鑰匙、費用存摺等相關的房屋附件退還甲方委託代理人,如費用存摺或卡丟失,甲方委託代理人有權從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補辦費每本壹百元人民幣。並保證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完好(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水費、排汙費、垃圾處理費、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費、電話費、管道天然氣費、數字電視費、網路費等費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後,甲方委託代理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退保證金時,乙方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保證金收據、租賃合同辦理。乙方逾期不搬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委託代理人有權採取強制措施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天數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延續幾天,若存房租金大於出房租金,延續天數按照存房租金收取。合同期滿,乙方擅自與業主訂立租賃合同,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委託代理人半個月租金作為中介費,房屋交接時需當場結算或從保證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本合同約定租賃期屆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租賃屆滿之日起的前一個月向甲方委託代理人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委託代理人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後,應重新簽訂合同和填寫新的《物業使用狀況表》。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友好協商;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任何私自修改或塗改部分無效。各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個人劃款授權委託書

  乙方同意將每月的租金以銀行扣款的方式繳付,並保證賬戶租金足夠支付承租深圳市區花園/大廈棟/閣/座層單位每月租金人民幣:元整。

  乙方開戶銀行:戶名:賬號/卡號:.

  乙方同意甲方委託代理人委託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分行八卦嶺支行將每月乙方應付租金按時劃入甲方委託代理人在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市八卦嶺支行指定賬戶中。

  授權人:

  日期:

  第十九條備註: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代表人:代表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租賃標的

  甲、 乙雙方透過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連市___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__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權屬為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裝置(見交接單)。該房屋由乙方_______人使用,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房屋具體面積與地址以房產證及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為準。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甲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3 租賃期滿,如乙方欲繼續承租該房屋,須在租期屆滿前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三、租金及費用

  3.1 該房屋( )月( )年 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租賃期間,甲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 用,乙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約定的費用專案,與乙方使

  用、居住或經營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乙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6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 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 人民幣 元整(: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 (8)衛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交接清單

  (一) 該房屋的傢俱、家電及裝置清單:

  傢俱、家居:

  床 _________ 張 電視櫃_________個

  床頭櫃_________個 沙 發_________ 個

  餐 桌_________ 張 茶 幾_________ 個

  餐 椅_________ 把 衣 櫃_________ 個

  酒 櫃_________ 個 書 櫃_________ 個

  書 桌_________ 個 梳妝檯_________個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7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鎮) 。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不得辦公。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目前北京租房一直在漲,所以對於業主來說就儘量一年一簽,但承租房則希望長籤。)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交納房屋租金為 個月支付一次。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乙方承擔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發生費用中(包括1物業管理費2供暖費3房屋租賃稅費4車位費或停車費 5燃氣費6衛生費7上網費8水費9電費10電話費11電視收視費12 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宗教活動,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注間,在這條,如果出租方,為了省心,可以約定,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由乙方自行修復。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如果不讓租戶轉租的一定要補充一條: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月租金標準以上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每日按月租金標準的5%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8

  立約人:

  出租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座落在________區________鎮________(村)街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包括乙方之家屬名單)作______使用。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載於合同,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願意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當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月。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於每月的1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四、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

  (二)負責對房屋和裝置的定期安全檢查,承擔房屋裝置的正常維修。如因維修房屋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並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致使乙方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四)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屆滿甲方要求收回房屋,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有優先承租權,並應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六)如乙方死亡,應准許本合同附件二中乙方之家屬中的其他合法居住人辦理合同更名手續。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一)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與第三人互換。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房屋進行擴、改建、裝修或增加裝置。

  (四)要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裝置,發現房屋及其裝置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五)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之日應交還承租房屋和裝置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十日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六)乙方另有房屋居住,甲方提出退房的,乙方應交還承租房屋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應付違約金。

  (三)租賃期內,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除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外,還有權收取違約金。

  七、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日期內付清。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九、租賃期內因房屋拆遷,雙方應共同遵守《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不遵守而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起訴。

  十一、房屋在租賃期內,應按規定向稅務機關交納稅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須到房屋土地管理機關登記備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一份送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備案。

  十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聯絡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聯絡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之家屬名單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棟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_,完損等級_________, 主要裝修裝置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__個月或空關______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_________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_________的規定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 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 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______方。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___%, 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定:

  第一條 房屋標準、租期、租金、用途

  (一)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的房屋位於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房屋為______室 廳 衛,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原購房發票、契稅票/□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三)房屋租賃用途為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人,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四)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賃該房屋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在本契約有效期內,不進行房屋租金調整,但若由法律的新增或修改,發生新的賦稅,及甲方對該房增減裝置時,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時間:每次付款週期到期前7日。

  (三)押金: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此作為乙方履行本租約各項條款約定的保證,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房租,如乙方履行本租約的各項條款,在租約屆滿、乙方交還所租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後,甲方應當即將押金退還承租人,不計利息。

  第三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一)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1)電費 (2)水費 (3)燃氣費 (4)電視收視費 (5)電話費 (6)上網費 (7)車位費 (8)供暖費 (9)物業費 (10)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二)上訴費用執行市政及物業服務單位的徵收標準,如遇相關部門調整,其調整差額由雙方協商交納。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應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交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關費用。

  (四)因乙方(包括乙方來訪者)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承擔賠償的責任。

  第四條 房屋交付與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包括乙方來訪者)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七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七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單月租金額度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未履行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日租金的200%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在租期屆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房屋。如有損壞,甲方有權用租賃押金維修及補償,結算則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多退少補。

  (五)乙方在租房期間應按有關規定交納水電費、煤氣費、有線收視費、電話費等各項費用,如租期滿後仍有欠交費用,甲方有權用租賃押金償還欠款及滯納金,按實際發生費用為準,多退少補。

  第十條 其他

  (一)如果本租約到期,乙方不能退房而又未預先提出辦理續租手續,即為拖期,拖期租金為正常租金的200%。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本租約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透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備註及補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1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出租具備以下條件的房屋(見附件),並協助其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用途: ;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 。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現場看房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到房屋現場對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進行核實,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的,乙方應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現場看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房屋狀況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費的,甲方應支付全部費用。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 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

  (三)應保證自己提供的房屋資料真實、合法;

  (四)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五)應對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資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 。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對承租人條件的特別要求尋找承租人,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承租人現場看房及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三)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費用、佣金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

  第六條 佣金

  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即時/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

  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條 費用

  委託事項完成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如下: 。

  第八條 轉委託

  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將委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經核實房屋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而甲方拒絕修改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沒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證明自己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房屋資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必要費用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承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與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還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在委託期限內將出租房屋同時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出租的,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賃居間合同範本篇三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經丙方居間,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權屬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房產性質__________,證號為__________。

  該房屋抵押情況:__________。

  2.房屋附屬設施及水電氣表讀數

  水錶:__________。 電錶:__________ (其中峰數:__________谷數:__________)。氣表:__________ 。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續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總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

  2.雙方約定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

  五、其他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寬頻費、有線電視費、物管費(含公攤費用)__________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2.若需要電話及寬頻,可由甲方代為申請,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所有權屬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後來因需要新增的設施不屬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應負責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債務糾紛;房屋共有人對出租該房屋完全同意,並同意由甲方全權處理。

  5.在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之前,應確保房屋內的電器及所提供的各種設施效能完好。

  6.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轉移給第三人後,該第三人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並擁有原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在租賃期限內使用該房屋,但不得損壞房屋及附屬設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內若損壞房屋結構及附屬設施,應負責照價賠償。但因自然損壞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乙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之行為。

  4.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乙方不得轉租房屋。

  八、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須清點屋內設施,房屋內有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乙方自行拆除帶走,並將房屋恢復原樣。

  九、押金及違約金

  1.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時,房屋無損壞且各項費用結清後三日內退還給乙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需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及費用按實計算,多退少補。

  4.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條款

  1. 中介資訊服務費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資訊服務費,即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資訊服務費,即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裝置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叄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執1份。簽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裝置: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裝置,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裝置,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3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年 ___月 ___日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

  居間人(丙方): _________ 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應當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 日內),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幣**元整(¥:**)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甲乙雙方支付的佣金總合應不超過月租金標準。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 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 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___年 ___月 ___日

  居間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年 ___月 ___日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 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 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透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簽字):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許可權。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籍貫: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籍貫: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調劑深圳經濟特區房產使用的餘缺,甲方願意將在深圳經濟特區的的房產出租,乙方自願承組,雙方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有關房產管理規定,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房產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尺,租給乙方作使用,租期為____年,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繳納每月租金_____幣____元整,甲方應給回收據。每月租金在當月頭五天內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點雙方同意在_____。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即時向甲方交租房履約金____幣____元整,甲方應發收據。合同終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費用遷出時,甲方應將履約金退回給乙方。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履約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約交租,而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證處申請證明,則乙方不負遲延責任。

  五、出租房產的維修、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用由甲方負責;每月管理費、水電等雜費由乙方支付。

  六、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確需收回自用,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並退回履約金另補償乙方遷讓的損失,補償額為兩個月的租金;如乙方確有事因需退房,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間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約金。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對房屋和設施故意或過失造成毀損,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乙方使用房產時,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貯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特區有關條例規定,遵守社會主義道德。

  乙方如需裝修人牆,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物業管理部門允許方能施工。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人牆的格、窗、花、電器等在乙方遷出時可一次過折價給甲方,亦可拆回,但須負責修復原狀。

  九、租賃期間,房產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滅,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房屋發生重大損失或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繕,並以修繕費用抵銷租金。

  十、在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租,甲方應及時發掛號催租通知書,如拖欠租金達一個月,或欠交管理費、水電等費達兩個月為乙方違約,合同因違約而告終止,甲方應持催租通知書及有關函件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合同違約終止手續。

  十一、因乙方違約而合同終止,則甲方有權單方收回房產。甲方在收房時應憑公證處發給的因違約終止合同的證明,通知大廈管理處。

  如乙方不交回租賃房產的鎖匙,甲方有權會同大廈管理處人員作證進入自己的房產內,將乙方存放在房內的物品清點拍賣,並用以抵償欠租和其他有關費用,若有餘則應交回給乙方。

  乙方表示保證履行合同規定,如有違約,完全自願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處理。同時保證絕不會提出任何異議。

  十二、甲方將乙方存放在租房內的物品拍賣所得仍不能抵償租金、管理費和有關費用時,該等款項應由甲方負責交清,而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至清償為止。

  十三、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乙方必須依時遷出並將傢俬雜物全部搬走。若遷出後五天內仍留下箱櫃等物不搬清,則作為放棄權利論,由甲方全權處理,報請物業管理部門派員到場作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四、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產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十五、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雙方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提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十七、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____市公證處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廈管理處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