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位置租賃協議
戶外廣告位置租賃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位置: ( )
二、規格:尺寸為: 寬× 高。
三、租賃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四、費用:
合計人民幣 元整(¥: 元(包製作、安裝、維護)以上費用均不含稅收。
五、支付方式: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甲方:
1、負責與小區物業公司的協調工作及一切辦理費用;
2、協助乙方進行廣告布幔的製作安裝;
3、負責協助乙方廣告布幔的日常維護;
4、協助乙方負責廣告布幔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報告,如需更換版面,甲方應協助乙方;
乙方:
1、負責協助廣告布幔的設計。
2、廣告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之規定,因廣告內容失實或違法、違規行為而引發的法律糾紛,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關於影響原狀的約定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現有廣告載體的原狀。如要更換廣告版面,應提前告知甲方。
八、合同期滿的約定:合約期滿後,本合同即行終止。如乙方需繼續租用,應提前30日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訂續租合約,費用另行約定。
九、提前終止合同的.約定: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規劃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須終止合同時,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退還終止日到合同期滿日的廣告費用。
乙方在廣告發布期間如有違法或違反本合約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
十、違約責任: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其他:本合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共貳頁,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