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本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本”,希望大家喜歡!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本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於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並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並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膠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佔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並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餘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佔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範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本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身份證: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於義烏市北苑街道何麻車村的攤位(具體位置為:)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為: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為元/年,支付方式為:先付費後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後,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範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後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鬥毆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佔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後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汙物,垃圾汙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汙水、汙物亂倒、亂堆,收市後做到攤收場淨。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得佔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築;不喧譁,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建立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本篇3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勝農貿市場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用於鹹菜零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計壹年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憑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憑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憑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實行一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組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不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憑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或活動的。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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