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

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一次性支付。

  二、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六、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七、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承租方檢查相關手續(行駛證、油卡、氣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2、結算方式:每年12月31日前統一結算。

  六、費用的承擔

  由承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費用及辦理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天然氣等)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______元,車輛租賃抵押金______元,每月__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 :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車型為______,車號為______________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醫學專用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個人車輛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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