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代理租賃協議

商鋪代理租賃協議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委託乙方居間中介 寫字樓租賃事宜,雙方就此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託內容:出租

  1. 物業名稱及地址:

  2. 委託期限:六個月,自2009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二、甲方責任與權利

  1. 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委託物業的詳細材料及租賃之條件,若有變動需及時通知乙方。

  2. 若在乙方居間中介下而成交,甲方應按本委託協議支付佣金給乙方。

  3. 乙方介紹客戶後,應將租賃客戶給予乙方的>提供給甲方蓋章確認後備案,甲方就乙方介紹之客戶不得再承認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內仍不能促進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協議,該條款隨即失去對甲方的約束力。

  三、乙方責任與權利

  1. 乙方應陪同客戶看房,洽談協調租賃,及時的向甲方提供反饋資訊,協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賃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租方商議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條件,維護甲方正當利益,租賃合同租賃期限至少一年。

  3. 若乙方盡到上述責任並使得甲方與乙方所帶客戶在乙方居間中介下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委託書支付佣金。

  四、報酬支付

  根據成交物業的面積和成交價格,則甲方支付給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時間為委託方收到租賃客戶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證金)且正式入駐後一週內。報酬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格發票。

  五、本委託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 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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