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

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1

  出租方: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訂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 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 %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2

  出租方:南昌市西湖區眾鑫建築裝置租賃站 合同編號:( 出 )租字第113 號

  承租方: 簽訂日期:

  承租方因承建 工程,承租出租方建築搭架用裝置,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租方預計承租出租方建築搭架用鋼管 噸,扣件 套,上託 根[實際承租數量以雙方工作人員簽字的發貨(承租)單據為準]。

  二、承租方預計承租起止時間:20xx年11 月 3 日起至 20xx年 4月 30 日止。

  三、承租方確保租賃物用於施工地點:新建縣流湖,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將租賃物轉租,轉借或轉到其它地點使用。

  四、合同履行地和費用負擔:承租方承租租物的'提貨,返還地點均為出租方倉庫,裝車,卸車,上垛和運輸費用由承租方負擔。

  五、承租方提租賃物前必須向出租方交付押金。租賃期間押金不衝抵租金,待租賃物全部返還出租方後結帳時退回押金。

  押金標準:鋼管300元/噸, 扣件0 元/套,上託10元/根。

  六、租金按下表標準計收:

  品名

  規格

  (單位 mm)

  單位

  租金

  鋼管

  Ф48

  噸

  2.4元/壹噸·壹日

  扣件

  Ф48

  套

  0.005元/壹套·壹日

  上託

  600

  根

  0.05元/壹根·壹日

  七、租金計算方式:租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租期超過30天。按承租方提取租賃物日起至返還租賃物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租金。

  租金的結算憑據:雙方工作人員簽字的租賃物發貨(承租)、返還單據為結算憑據。

  八、租金支付期限和違約責任:承租方每月三日前必須向出租方付清上月租金。

  承租方未按時付清租金,按實際承租租賃物全部租金之和的5%向出租方承擔違約金,另按拖欠租金金額每日萬分之四向出租方承擔逾期付款滯納金。

  九、承租方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費用,返還租賃物時,必須按下表向出租方交納維修費用和上垛力資。

  鋼管斷頭切割費

  1.00元/個

  上託清灰塗油費

  1.00/根

  鋼管彎曲校直費

  1.00元/根

  鋼管清灰上垛力資

  12.5元/噸

  扣件清灰塗油費

  0.10元/套

  上託上垛力資

  0.10元/根

  十、承租方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賃物,不允許切割、焊接、鑽孔、改行、應原物返還,按發貨(承租)單據記載進行驗收。承租方切割鋼管,每噸(250米)補償出租方1000元。

  承租方毀損、滅失租賃物必須賠償。賠償標準:鋼管3700元/噸,扣件5元/套,扣件螺絲或螺桿0.58元/只,上託35元/根。

  滅失租賃物賠償款末償付清前,租金繼續計算,至賠償款付清日止。

  十一、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期限到期,承租方末返還部份租賃物,視為承租方仍在繼續承租租賃物,本合同順延有效。但遇市場上同類租賃物租金降價仍按本合同租金計算租金。

  十二、違約責任: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將租賃物轉租、轉借或轉到其他地點使用,承租方按雙倍租金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十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生糾紛,雙方儘量協商,協商不成時,向 出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全部返還租賃物,付清全部租金和有關費用之日失效。

  十五、補充條款:鋼管每250米為一噸。

  出 租 方:南昌市中信建材租賃服務部 承 租 方:江西省水利水電建築總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 人:

  地 址:南昌市撫生南路 地 址:

  電 話:0791-6xxxxx 電 話:

  手 機: 135xxxxxx 手 機: 委託提貨人簽字:

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3

  出租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建材物資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樓層架管 米,扣件 套,出租給乙方使用。每次上貨時必須按比例上貨,比例為鋼管每米上扣件 套,還貨時同樣按比例退還。

  二、租賃時間從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共租賃 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賃物資時,按所租用物資總金額向甲方交納押金 元。最後結算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四、租金價格標準為,每天鋼管 元/套。從乙方收到甲方租賃物資的當日起計算租金,以甲方收發材料明細表為準,租金按月結算,算滿一個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違約金。

  五、乙方退還租用物資給甲方時,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校正、校直、除鏽、清汙、刷機油、防鏽漆、工時工資及原材料等所需維護費用。乙方支付材料維護費用標準為:鋼管 元/米,扣件 元/套。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資的原樣和長度,乙方擅自改變物資的原樣、長度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租賃物資丟失和損壞,()乙方必須賠償甲方損失,賠償標準為鋼管 元/米,扣件 元/套。

  七、上下車費和運輸費用。乙方工地上的上下車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庫房的上下車,由甲方安排工人上下車,費用由乙方按 元/噸支付給甲方,標準為鋼管 米/噸,扣件 套/噸,租賃材料交接地為甲方租賃庫房,乙方負責運輸和運輸費用。

  八、租用時請甲、乙雙方監尺記錄,並檢查材料質量,不符合質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則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退還租賃材料時,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規定的賠償價格賠償,並在給付租金時一併付給甲方,若乙方不按時給付所差租用材料賠款,視為乙方繼續租用所差材料,租金按本合同規定計算。

  十、在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資交給第三方使用。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方使用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負責收回租賃物資和向甲方支付租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租賃物資和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一次性按損失物資總金額的 倍賠償甲方損失。

  十一、該工程乙方退還完租賃材料給甲方,乙方在30天內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和補助。乙方如果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給甲方,從違約之日起,乙方按應付租金和費用總金額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用乙方的其他物資抵押拍賣償還所欠租金和費用。

  十二、乙方委託物資收貨人 ,乙方委託財務結算人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而發生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單位所在當地法院調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實用的鋼管租賃合同4篇4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並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室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簡稱該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於 ;乙方承租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室內為未經裝修的毛坯房,乙方須重新裝修及設定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乙方對於該商用房已實地察看且已做過必要的瞭解。對於建築面積在計算上可能出現的微小誤差,乙方表示理解並接受。

  第二條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為:

  乙方應根據承租商用房的具體情況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設定自身的經營專案,並就及時辦理合法的報批(經營)手續,否則因些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和後果責任均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沒有關係。

  第三條: 合同期限、租用標準

  1、裝修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裝修期算在合同期內,裝修期內出現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合同付款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為年付。租金為每年25萬元整。租金應於每年提前兩個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視為乙方不再承租該商用房,另行租於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為稅後租金,該租金不含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商用房的房產稅、人所得稅物業稅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 萬元。

  第五條: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後即將商用房移交給乙方,乙方接收該商用房以目前現狀為準。

  2、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搬離並交還承租商用房給甲方。交房時乙方原有的裝修配套設施亦無條件交歸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約付租金導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應按通知要求騰空並交還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還承租商用房時,甲方有權採取包括換鎖等手段在內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對於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內所有遺留物品,甲方有權自行外理,乙方無權向甲方索要或索賠。

  第六條: 關於商用房產權(使用權)的承諾

  1、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商用房產權清楚,沒有糾紛,有其合法的出租資格。若因商用房產權發生糾紛,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自由設定其經營專案並對其經營承擔市場風險。在乙方申辦相關證照時,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關手續。其申辦成功與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商用房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對承租商用房及其設施應妥善管理、積極維護並負責修繕。

  租賃期間,有關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同時還應服從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商用房改造及裝修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對承租商用房進行裝修,但乙方的裝修方案事先應報甲方批准同意,同時承諾在進行裝修(含房屋隔斷、消防、環保設施等)時委託在相關資質的設計、施工、安裝企業進行,如需報建和驗收,乙方還應自學辦理報驗手續。乙方同時保證:

  1、在屋裝修時,絕不破壞商用房結構安全;

  2、保證原有的設施(包括水、電、暖)不被破壞,如需改造或增添設施,應委託專業公司安裝施工,平時保證合理使用並使其功能良好。否則,如因乙方未能執行上述約定,導致出現任何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3、如果裝修廚房、衛生間或其他與水相關的用途,則按規定做好防水層且須經過閉水室驗,保證不會出現滲漏問題。否則,乙方應負責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鄰商戶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4、因乙方裝修施工不當或因使用、維護不當造成諸如商用房和附屬設施損壞等情況,影響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合同期滿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時包括乙方對上述商用房進行的裝修和不可移動設施等,乙方不能對其裝修和設施拆除或要求補償。

  6、由於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其自身原因和過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消防責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設有消防設施,乙方承諾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災隱患。

  第十條: 相關費用

  乙方應按有關部門(水、電)的收費標準承擔各項費用,如乙方不按時支付上述各費用,則應無條件承擔延期付款的後果責任(包括停水停電)。商用房移交後,雙方應及時核對水、電錶用量度數,並補齊所欠全款。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與期間轉讓

  1、租賃期滿後,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繳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在商用房交還後七日內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本合同隨即終止.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像甲方提交正式書面申請,甲方如果決策繼續出租商用房,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給乙方.

  2、合同期間,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決定轉讓承租商用房,則應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雙方在確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另行簽訂《轉讓協議書》.乙方應在該協議書規定範圍內轉讓而不能私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轉讓、抵押他人.否則視乙方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用房(包括裝修及設施裝置),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必須依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享有權利,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或下列各項內容時,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權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時,可以採取包括停水、停電在內的強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賃商用房,租賃合同也隨即終止.

  (1)、乙方擅自將承租商用房轉租、抵押、調換使用或改變用途,轉借他人時;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應按每日300元的標準向甲方付違約金,逾期滿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違約金時;

  (3)、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盤(包括法院查封)而無法履約付租時;甲方因上述原因決定收回商用房時,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搬遷退房,超過搬遷期限後,視乙方為搬遷完畢,商用房內如有遺留物品,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無權追償.如果乙方無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權採取強烈措施(包括停水、停電、強行進入等)且有權追索乙方佔有商用房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濤等)導致該商用房損壞或造成損毀並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並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裝修及日後經營過程中,不能出現擾民現象,否則乙方應負責整改,因此引起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發事件(如火災、漏水、煤氣洩露等)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進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採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的行為中影響了乙方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表示理解並不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確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遞的合同與有效地址為:(a)甲方以合同首頁所述地址為準(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為準.甲方在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門口張貼通知信函.此張貼的通知信函等同於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義務.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同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透過法院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補充合同為準.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補充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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