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4篇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1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位於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透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並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後,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後一年的 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 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 一次性支付,即於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後,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透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經雙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________土地面積共為_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土地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及租賃方式:每畝每年租金為________,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限,付款時間為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合同生效後,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權,同時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的正常生產經營行為,合同到期後需復耕。

  五、甲方必須對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優良投資環境和社會治安環境,並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產中甲方不能以任何藉口阻撓。

  乙方有權無償使用村組內的水渠、道路、用電等公共設施。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

  六、流轉土地在國家或集體使用該土地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屬物補償費,地下礦產、石油歸甲方。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九、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若不繼續流轉,乙方對土地附屬物享有處理的權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牴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村組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3

  甲方(承讓方):

  乙方(承包方):

  為發展村莊經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於柳五村範圍內的土地承包給乙方,其四至為:東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計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的土地只能用於苗木、花卉種植及農林綜合開發專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獲得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賃土地及農業資源。

  3、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交付約定租賃的土地。由雙方驗收交接,並辦理《土地驗收交接單》。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合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7、協助乙方解決農業用電,用電設施及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澆地的同等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僅限於種植業,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準取土,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等,若乙方自行改變土地用途,則視為乙方違約,由甲方無償收回土地,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款。

  4、土地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土地對外轉包,如需轉包,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有關事項由甲方進行把關。

  5、租賃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對外租賃,若乙方確需繼續租賃,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並應當在租賃期滿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7、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臨時建築,需徵得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五、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每年每畝 元。按照省級高新區補償價格為準,租賃價款隨省級高新區土地補償標準而調整。

  2、支付方式:於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度的租賃價款。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當年租賃款的5%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地上附著物損失。乙方應按時交納租賃費,如逾期按每天2.5%交納滯納金,逾期壹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到期後條款

  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租賃期滿,如甲方不再租賃,乙方應在2個月內將地上附著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淨,視為放棄,由甲方負責清理,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協議內容另行協商。

  八、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因國家、上級各級政府徵用該宗土地,雙方應終止合同。地上附著物經評估並取得乙方同意後,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拆除辦法按照第七條規定執行。若遇國家土地政策調整,甲乙雙方都應共同遵循,按照調整後的國家土地政策執行合同。

  2、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鎮經管中心存檔兩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蓋章):

  乙方(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合同 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石集鄉人民政府(甲方),將 村的流轉地租賃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15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出現新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用途

  本合同租賃土地為 土地 :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

  總面積為 畝,其中:稻麥兩熟田 畝,復墾田 畝。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除實際使用的溝渠路埂)。主要用於糧食和種子等新品種現代高效農業生產。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800元/畝(鄉政府另獎勵群眾50元/畝),前三年按800元/畝,以後每年按10%遞增。如果出現全縣土地流轉價格大幅上漲,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土地流轉價格另行商議。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土地種植經營權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1)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整用路、用水、用電等單面的糾紛。並必須督促相關部門保證乙方及時排灌不給生產造成損失。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合同。

  (2)現有本宗土地上的樹木及附作物必須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請樹木按每年每棵20元補給乙方,從土地承包費中扣除。僅允許保留水泥路兩邊的樹木。

  (3)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爆出原狀不允許增高加大。以後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份不能佔兩個檯面,每座墳墓按0.015畝面積扣除土地租金。

  (4)幫助乙方爭取國家、省農業專案資金。

  (5)在承包期間,應加強對土地承包區域的治安防範管理,發生偷竊哄搶等時事件,接到乙方報案後,甲方及時派員處理。以維護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承包期間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合同期內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合理補償.

  (3)在合同期內乙方根據需要可以建造倉庫、水泥曬場、工房等必要的生產、生活設施等,建築的固定資產產權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後,乙方無償交給甲方使用。

  (4)承包期內甲方許可乙方在不改變地貌的前提下,對田間水利工程進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須在承包土地上種植稻麥,有示範效應的新品種,水稻必須實行機插秧,田間建築配套要齊全,土地必須統一平整形成高標準田塊。

  2、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有關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和水電費,其他的稅費與乙方無關。所有涉農補貼歸甲方所有,水電費、農業保險由乙方承擔。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拋荒,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加強區域內的渠道、道路的維修、改造、管理,承包區內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種植用工,原則上使用當地農民(可以由甲方幫助組織勞動力合作社進行運作)。

  七、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2.合同期未滿,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承包區內的建築物、田間設施等經估價後甲方補償給乙方。

  3.乙方的註冊資金不低於500萬美元。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變更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年雙倍的承包金,計150萬元。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交納承包金,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及時清理田間物資,逾期不清理完畢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有權處理,同時收回土地承包權。

  九、遇國家建設開發徵用土地,合同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鄉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縣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鄉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 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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