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裝置租賃合同
醫療器械裝置租賃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器械裝置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療器械裝置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裝置名稱、數量、價值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選定以下裝置租賃給乙方使用,具體報價見附件一、二 裝置名稱:
規格型號:
價 值:
數 量:
附 件:
狀 況:運轉正常
使用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合計 天,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5日內,重新簽訂合同。若乙方實際使用期限不足一個月的但超過了15天(含15天),按照一個月計算租金,15天以內按照月租金的50%計算。租賃期滿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而乙方又不購買本合同裝置而繼續使用本合同裝置的,自租賃期滿之日起,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第三條: 租金及結算
1、裝置租賃費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簽訂的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計租金元整,以便甲方準備相關租賃工作。此後乙方務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預付下一租期(或下一個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四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裝置 萬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為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裝置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應退還乙方。
第五條:雙方責任和權力
在裝置租賃期間,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裝置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收到裝置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規定投保造成裝置財產損失而無法得到賠付的.,應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1、甲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確保租賃給乙方的裝置質量合格,出廠時執行正常、機件齊全。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給第三人,亦不得在裝置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配合。
(2)裝置的驗收、安裝、除錯、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裝置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租賃期內發生和各類機械事故,乙方均應及時如實填寫事故報告,並通知甲方,對隱瞞不報或避重就輕,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租用權。
(4)使用結束後,乙方一次結清費用並且必須做好裝置的退場工作,完好退還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六條:租賃裝置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裝置交貨地點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裝置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將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裝置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裝置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七條:租賃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裝置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機油、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因裝置質量問題造成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維修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更換易損件,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裝置清單和價格表》中所列清單和價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購買清單,購買費用從保證金扣除。
3、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裝置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甲方維修裝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當原因造成裝置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金,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裝置運費的承擔
租賃裝置進場退場的費用,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裝置的損毀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租賃裝置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列)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裝置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裝置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裝置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裝置損毀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裝置租賃報價單》中所列的售價賠償甲方。
第十條:特別約定
1、在租賃期內或期滿後,若乙方要求購買本合同裝置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裝置租賃報價單》規定的優惠價格將裝置所有權轉給乙方。乙方保證金可轉化為購買裝置款,已支付的租金則不予以退還。
2、若乙方按照本條約定願意購買本合同裝置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裝置轉讓款的支付時間可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遲應在自原租賃期滿之日起不超過15天內付清全部裝置轉讓款。
第十一條:商業秘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的 % 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除按照本條第一規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外,還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沒收乙方保證金,要求乙方及時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履行完畢的預期全部租金利潤。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約定應 人民法院起訴,其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透過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醫療器械裝置租賃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裝置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裝置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臺/天。合計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乙方決定租用此裝置後,應交納該裝置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裝置。乙方歸還該裝置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裝置,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裝置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定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定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後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裝置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定
1.經費賠償
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專案賠償:
(1)外殼: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元;
(2)鏡頭/顯示屏:有劃痕不影響使用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
(3)燈泡/主機板損壞:_________元(按實際市場價賠償)
(4)其他附件: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2.本合同未敘詳盡並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承辦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承辦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療器械裝置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滿足 工程施工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裝置清單見附件一)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1.使用地點和工作內容
2.租賃期限
3.租金計算及支付
3.3 結算和支付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甲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機械裝置使用情況報表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乙方在收到甲方報表後15個日內根據稽核確定的金額支付租金。乙方透過銀行轉帳或甲方自取支票方式等向甲方支付。
3.4甲方同意乙方因業主遲延付款原因而順延此合同款項的支付,不得因乙方的遲延付款而提起訴訟或仲裁。(本款屬選用條款)
3.5因業主原因造成裝置停用的,乙方可在業主對乙方的補償限額內,對甲方進行適當補償。(本條可視具體情況另行約定)
4.裝置進場、提供及退場
5.權利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因裝置故障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裝置無法正常執行,甲方應儘快維修以滿足施工需要(修理及零部件更換的費用已包括在租金中),並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按月計算租金時,每月維修時間超過 天時,扣除超過天數的租金。
5.1.5 甲方負責提供符合裝置技術性能的合格油料並承擔易損件的更換,費用已包括在租金中。
5.1.6甲方在裝置操作、維護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環保、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確保油汙、噪聲、煙塵等對環境的有害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對產生的汙水、有毒有害廢棄物等應按要求處置,費用自理。
5.2 乙方權利義務
5.2.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裝置租金。
5.2.2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裝置進退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油料購買的協助和便利。
5.2.3 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對裝置進行轉租、轉讓、抵押以及擅自改變其結構效能、破壞其完整性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裝置所有權的行為。
5.2.4乙方應安排必要的維護時間,由甲方對裝置進行正常維護保養。
6.違約責任
7.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水災、颱風、地震等事件影響合同履行時,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
8.爭議處理
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選條款:仲裁對我方有利的,也可以約定仲裁解決爭議)
9.附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