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技術開發合同協議書
委託技術開發合同協議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_________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託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專案名稱
第二條 技術內容、範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範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1.本合同約定分以下三個階段完成專案開發: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專案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3.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方自行解決。並且受託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方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1.屬於委託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2.屬於受託方的社別、器材、資料:_________
3.同屬於雙方的裝置、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
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履行。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託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委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2.受託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1.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託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託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託方除了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佔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定範圍內對研究開發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佔權);受託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託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受託方,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託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式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2.驗收標準:技術指標:_________;技術引數:_________。
3.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檔案,作為合同驗收透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_________;
2.提供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協作事項: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託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託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委託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託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託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閱委託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三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義務
1.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2.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完成協作事項;
3.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二)委託方權利
1.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在不妨礙受託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託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閱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託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託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託方將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託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時,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託方和受託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 受託方權利義務
(一)受託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二)受託方的權利
1.有接受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託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資料(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範圍)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寫作事項時,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託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託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為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託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託方與委託受託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
1.委託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託方不成但責任。
2.委託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資料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資料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託方應當承擔責任。委託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託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返還委託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託方有權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
(二)受託方
1.受託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受託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託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託方除應返還委託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託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託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委託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託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合同轉讓
1.受託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託方可以不經委託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受託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第十八條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受託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託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託方應當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受託方應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委託方的請求,為委託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_________;
2.地點和方式:_________;
3.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九條 專案聯絡人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委託方專案聯絡人,受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受託方專案聯絡人。
2.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3.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裡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效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效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效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三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受託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