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
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a.甲方為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依其法定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範圍
1.1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 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 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1.1.5 經甲方專項委託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併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 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 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程序。
2.5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於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 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 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 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律師費
4.1 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2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託的訴訟、仲裁、參加專案談判、翻譯法律檔案,另行收費。收費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費標準的80%計收費用)。
5.工作費用
5 .1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 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5.2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1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後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4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 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 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 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 如果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託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 如果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 聯絡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2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願意接受甲方聘請,經過友好協商,雙方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主辦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張選輝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2、乙方指派的主辦律師出差或有其他業務暫時無法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師及時處理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
二、服務專案
1、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針對甲方的經營活動,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提供法律諮詢。律師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就甲方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給予解答,提出處理意見。
2)、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3)、為甲方起草、修改、審查協議、合同、章程、規章及解決法律問題所需的其它法律檔案。
4)、參加業務談判,協助甲方做好有關談判的準備工作。
5)、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6)、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時間安排
1、根據業務需要,甲方可隨時與主辦律師取得聯絡,委託乙方辦理具體的法律業務;根據辦理業務需要,主辦律師可到甲方單位、出差外地為甲方提供服務。
四、保密
1、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服務時,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洩露。
五、業務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酬金人民幣 ____萬元(¥ )。
甲方應當每個合同年度的 平均分 次將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顧問酬金支付給乙方,甲方付款時,乙方應當提供稅務發票。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業務,出現下列情形的之一的,雙方將按照《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協商增加支付法律顧問酬金,屆時,雙方將單獨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予以確認:
六、費用支出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法律顧問酬金包含了乙方主辦律師往返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交通費。
七、合同期間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如果雙方都未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將以三年為週期不斷地予以順延。
八、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及/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3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受聘律師及服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內容
第一部分:勞資管理法律服務
(一)協助企業建立各項勞動人事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修改、制定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規範、完備企業規章制度且做到程式合法,從而避免或減少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風險。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修改對企業以前公佈的規章制度
主要審查相關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內容是否違法、程式是否合法。
2、協助企業完善勞動與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1)協助企業完善與勞動用工及人事管理規章制度
(2)協助企業編制企業規章制度;
(3)協助企業制定人事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招聘流程、員工入職管理流程、員工離職管理流程、處理違紀員工流程、解除勞動合同工作流程等等;
3、擬定企業管理常用的格式化法律文書
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擬製與勞動合同管理有關的格式化法律文書,便於實際工作中應用。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合同續簽書、勞動者名錄、書面文字簽收單、員工宣告、入職登記表、調整工作崗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違紀員工處理決定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二)審查、起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洩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透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核心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三)對專項勞動問題設計相關處理方案
主要是針對企業用工專項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具體內容包括:
1、設計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幫助助審查、起草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簽訂,依法對勞動合同有關的試用期、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
2、設計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的技巧
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除,設計有關變更工作崗位、變更勞動報酬、離職交接工作、辦理離職手續、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方案
3、工資構成的技巧
幫助企業審查、確定員工的工資構成,合理設定底薪、加班費、福利、獎金等各項比例,降低工資成本,避免或減少公司在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情況下的經濟損失。
4、社會保險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處理員工病、傷、亡引發的勞動糾紛等與有關社會保險的糾紛。
5、工傷或職業病處理的技巧
協助制定企業員工上崗培訓、安全生產教育等制度,預防工傷與職業病發生,利用協商或訴訟等手段來積極應對所發生的問題,避免或減少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6、違紀員工處理的技巧
協助企業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協助企業收集員工違紀證據,做到處理員工,有章可循,處理適當,程式合法,避免因企業違法而增加管理成本。
(四)參加企業處理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及時平息、調解糾紛,儘量避免將勞動爭議引入法律仲裁、訴訟階段。
第二部分:企業營銷法律服務
(一)審查合同文字,修改相關單據
對甲方以前採用的購/銷合同文字、收/送貨單據進行審查、修改,提出修正意見。
(二)分析風險成因,明確防範措施
對甲方現行購/銷業務的操作模式進行法律風險分析,針對“合同簽訂”、“貨物交付”、“貨物驗收”、“貨款結算”、“貨款追收”等環節法律風險的成因,提出風險防範建議。
(三)起草格式合同,擬訂相關單據
1、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起草購/銷合同格式文字或相關單據。
2、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區域經銷/代理合同格式文字。
3、根據甲方要求,起草委託加工合同/OEM定牌加工合同文字。
4、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為甲方制定相關送/收貨單據、入倉單據。
(四)審查、起草商業秘密保護制度
主要圍繞保護企業營銷商業秘密,建立規範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一旦發生商業秘密洩露,能夠及時查明原因,便於追究責任,同時透過採取保密措施,留住企業的優質客戶員工,從而最大限度保護企業的利益。
(五)為企業債權保護提供法律服務
1、對企業債權進行訴訟時效分析,寄送催款律師函。
2、對企業債權風險進行法律分析,針對不同情況為企業提供債權保護及追收方案。
第三部分:乙方提供的其他顧問服務
(一)提供日常法律諮詢服務
主要是迅速為企業隨時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和建議。
(二)對企業業務人員提供法律業務培訓主要是透過舉辦法律講座形式,增強投資者、股東的風險意識,協助企業培訓人事行政管理人員、營銷業務人員,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瞭解的法律知識,提高工作質量,防範風險發生。有關培訓課題主要如下,具體以企業需求為準:
(1)風險與防範之——債務規避與逃債
(2)風險與防範之——債權保護與追收
(3)風險與防範之——隱名投資與權益保護
(4)風險與防範之——用工責任與企業應對
(5)風險與防範之——民主議定與企業應對
(6)風險與防範之——安全生產與法律責任
(7)風險與防範之——企業營銷簽約與履約
(8)風險與防範之——加工貿易簽約與履約
(9)風險與防範之——貨物交付與驗收
(10)風險與防範之——業務員與貨款回籠
(11)風險與防範之——對帳難驗收難的__
(12)風險與防範之——財務對帳與支付結算
(13)風險與防範之——股東有限責任之例外
(14)風險與防範之——建築承包簽證-索賠-抗辯與起訴
(三)法律資訊交流
乙方應及時與企業交流有關法律資訊,並應企業需求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案例的資訊。
(四)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1、為甲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2、應邀為甲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
3、代甲方釋出有關的宣告、公告、致函等文書;
4、為甲方審查、修改、起草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
5、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
6、參與甲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為甲方提供法律意見,準備或稽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
第四部分:訴訟、仲裁案件的代理服務
當甲方因與其員工或其他當事發生勞資糾紛或其他經濟糾紛,案件已進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已進入法院訴訟階段時,乙方應優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提供顧問服務方式
1、乙方指派專業律師按約定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顧問律師將定期與企業聯絡,全面瞭解企業現狀,以便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聘請方也可隨時與律師聯絡,諮詢法律方面問題。
3、乙方服務以上門走訪、當面交流為原則,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和交流,瞭解企業在用工、生產管理等經營活動中可能發生的風險,及時為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4、乙方可根據甲方交辦事情的輕重緩急或實際情況,透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開展工作。
5、如聘請方有特殊要求,雙方可協商確定。
四、甲方義務
為使乙方更好地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檔案,並保證資料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為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並保證為工作保密;
3、甲方指定 作為乙方聯絡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
方提交的文書。
五、乙方義務
為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託,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六﹑關於收費約定
1、甲方須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服務費 元,此款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一次支付完畢。
2、關於收費說明。
(1)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內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一、二、三部分顧問工作”時,甲方無須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乙方律師受託在佛山五區之外為甲方提供前述法律服務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及相關調查、辦案費用。
(2)本合同所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費,不包括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第四部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的各種案件的訴訟代理費用在內;若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前述事務的,甲方須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另行與乙方商定收費標準。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各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送達地址
為聯絡和送達方便,各自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達均視為合法有效的送達,一方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五日內書面通
知對方,否則,對方依上述地址的送達仍為合法有效之送達。
十、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
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人: 受託律師: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4
根據《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湖南省基層法律服務所條例》及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的要求,為更好地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重點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間,甲方的職責為:
(一)、甲方應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本單位法律方面的事務,收集本單位有關資料提供給法律顧問參考研究,及時處理。
(二)、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合同等經濟活動,應請法律顧問參加並聽取有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避免經濟糾紛和損失的發生。
(三)、甲方發生經濟糾紛應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絡,並請法律顧問代理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並按規定承擔差旅費。
三、合同期間,乙方的職責:
(一)、乙方法律顧問經常主動到甲方瞭解情況,解答法律諮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務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擬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顧問參加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並提供法律依據、意見和建議。
(三)、乙方優先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參與有關糾紛的訴訟或調解、仲裁活動,並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顧問酬金 元。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