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國人合同範本(精選5篇)
聘用外國人合同範本(精選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聘用外國人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聘用外國人合同 篇1
聘方(聘請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聘方(外國專家、外籍專業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國籍:
證件號碼:
境外住址:
電話:
傳真:
一、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見附件):
四、受聘方的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試用期內稅前月薪為人民幣 元。
五、聘方的義務:
(一)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二)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五)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一)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四)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傳教等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五)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
(六)無酗酒、吸毒、賭博等不良生活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一)聘方在下述情形中,有權與受聘方解除合同,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30天后方可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條件(含附件所規定內容)履行合同,經聘方指出或調整後,仍無法達到聘方預期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二)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與受聘方解除合同,無須提前告知,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受聘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能達到聘方預期條件的;
2、受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聘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或變更本合同的;
3、受聘方有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其行為不符合中國的道德規範,且造成惡劣影響,經受聘方指出(須有當事人簽字的處理記錄)後仍不改正的;
4、受聘方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因犯罪行為被警方拘留;
(三)聘方因其它原因要求無條件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並須額外支付1-3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四)受聘方在試用期內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聘方,在試用期後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五)受聘方在下述情形中,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聘方被證明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被證明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聘方報酬;
3、聘方的規章制度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受聘方權益的;
4、聘方以欺騙、脅迫的手段,使受聘方在違背其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和變更本合同的。
(六)在下述情形下,本合同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本合同;
2、聘方被宣佈破產或解散,或被取締《聘用外國文教專家資格認可證書》;
3、受聘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或者適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任何情形。
八、續約
(一)聘用雙方若希望與對方續簽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
(二)聘方若無意與受聘方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無須提前告知受聘方。
九、違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當於受聘方月工資3-10倍數額人民幣的違約金。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其發生且對其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任何事件、情形或情況。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事件影響的本合同項下的合同義務不可抗力作用期間內應中止履行,遭遇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應在15日內出具證明。
十一、本合同(協議)必須在受聘方入境身體檢查合格,並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簽發的來華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後才生效,體檢及簽證所需費用均由聘用方承擔,受聘方需積極配合以獲得有效簽證和許可。聘用方在合同生效前與受聘方已發生的實際聘用行為,所有責任和由此引發的費用由聘方承擔。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二、棄權
若合同的任何一方放棄行使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權利,將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並且不妨礙對該合同其他權利的行使。
十三、爭議解決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透過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達到一致意見,可在爭議產生後60天內向人事或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如發生糾紛的任何一方對仲裁結果不服,可直接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按規定程式判決。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聘用外國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 小姐/先生(以下簡稱乙方)受聘於: (以下簡稱甲方),由基本工資、加班、崗位補貼、社保等專案組成)。合同期限一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訂立職業操守合約如下:
一、乙方保證在工作期間,聽從直屬上司以及酒店執行最高層(總經理),完全遵照本職的崗位職責要求,全心為所聘的企業服務自覺維護企業(甲方)的合理利益。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要的相關技術資源,乙方應自覺保守秘密,不得外洩露。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給予以服從。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五、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並嚴格遵守甲方員工手冊中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如有違反國家法律
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乙方在任職期間或離職後都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將下列內容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有關甲方產品及服務的技術資訊、操作方法效能,包括它們的動運作、製造過程、使用方法、貿易機密或有關資料等;
2、乙方任職期間已完成的或正在製作的作品、技術成果或計算機軟體等,甲方擁有所有權,乙方應負有嚴守機密和保護作品完好性的義務,同時不得以任何藉口和任何方式將其從甲方經營地攜帶或傳送出去。
3、甲方所有的生意、交易、有關事件、顧客、營銷和其他活動,以上這些會在乙方任職期間發生的有關機密。
七、凡涉及與工作合同以及工資的一切有關事項,均屬機密,乙方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乙方離職時,乙方須提交酒店的全部檔案,有關酒店的生意、交易、事務、有關事件、顧客市場和其他有關檔案、資料等。任何檔案的所有權均屬甲方,離職時,甲、乙雙方將對乙方所管轄、使用物品、工具進行盤點,如出現不合理損壞及遺失,乙方須按採購原價賠償甲方。
九、乙方在職期間將享受與制約於以下福利待遇:
1、享受每月例休4天(如生意忙時休不了的可推遲下月再休)待遇;
2、不給予任何積休意義上的補薪;
3、由甲方給乙方先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訂金,該訂金在未來三個月工資裡分期扣除;
4、乙方就職滿半年,可享受為期天的有薪探親假期,往返路費按照各級別報銷標準給予報銷,每半年休一次,不滿半年則不能享受(總經理、樓面經理、廚師長、副廚師長可享受每半年一次休假10天,外聘主管級每一年休假一次
5、享受公司提供吃、住等待遇,如外搬出公司宿舍,將不給予任何補貼(酒店提供經理餐一日三餐,中、晚、宵夜。總經理、樓面經理、廚師長、副廚師長、廚師主管、樓面主管、小江可享受)。
6、來回程票務報銷標準:總經理、樓面經理、廚師長、副廚師長可享受當日來回所產生的飛機票務報銷(外聘人員主管級享受火車票來回報銷),辭職者不享受回程票務報銷。
7、補貼通訊費:總經理、廚師長每月各報每月報100元通訊費,其他人員不享受此待遇。
十、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立即辭退乙方: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員工手冊》符合解除合同或辭退條件的;
2、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其他違法行為的;
十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則應該賠償乙方外聘人員各級別一個月賠償金工資,並賠償乙方外聘人員各級別返回標準報銷路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涉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十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十三、乙方離職報告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否則自動放棄一個月的工資用為甲方補償。
十四、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際服務日期的終止而結束,如還需簽約合同應提前20天雙方按約定簽署。
十五、本合約期間,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如有違反本合約內容的行為,乙方可向有關部門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外國人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 _日至 ____年_ 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乙方應具備如下條件:有相關工作經驗、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2、乙方應如實填寫《聘任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供甲方建立電子檔案。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白班夜班輪換工作制(電工、廚師為常白班)。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本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執行甲方《薪酬管理辦法》。
2、甲方可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甲方單位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在試用期結束領取正常薪酬期間,甲方連續十個月按500元/月或當月月薪為標準計留乙方崗位保證金,留夠保證金後,薪酬正常發放。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擅離職守,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甲方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合同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因自身原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所有費用由本人承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資發至當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工資發至當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本人崗位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4、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用外國人合同 篇4
一.工作任務
(業務部門應將受聘方承擔的工作任務詳細列出,不能簡單化。對受聘方的工作應有質量要求。)
一、工資待遇
1. 直接報酬。貨幣工資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工資以人民幣支付。工資自到職之日起到期滿之日止,按月發給,不足整月的,按日計發,日工資為月工資的1/30(二月份同)。工資的70%以內可按月兌換外匯,受聘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稅,來自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國家的外籍專業人員除外。
2. 間接報酬。在華的基本生活條件和待遇
(1) 提供附設傢俱、臥具、電話、電視機、電冰箱、衛生間、取暖和降溫裝置的住房;受聘期在半年或一學年以上的受聘方提供的住房,須配有廚房。
(2) 提供公費醫療或醫療保險。若提供全部或部分公費
醫療費用,可規定受聘方須在聘方指定的涉外醫院就醫,在非指定醫院就醫費用自理,受聘方的掛號、就醫交通、鑲牙、整容、保健按摩、配眼鏡、住院用餐和服用非醫療性的滋補藥品以及醫生出診等費用自理;若提供醫療保險,可由雙方協商各自承擔的比例。
(3) 為工作地點和住所相距較遠的受聘方提供上下班交通,或給予適當的交通補貼。
(4) 國際機票(中國至受聘方國最近距離經濟艙國際機票)。
(5) 行李運輸費(如果空運,應以24公斤行李分離運輸價格計價,不要以隨機運輸價格計價,而應按國際機票費人民幣價值的1/5計算(大致等於24公斤行李分離運輸費支付受聘方。因中美航線規定可免費承運兩大件64公斤,所以,對來自美國的受聘方可不負擔其行李運輸費)。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受聘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為五天。
2. 聘方安排受聘方延長工作時間,將依據法定標準支付
高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 受聘方享受中國下列節日休假: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4. 受聘方可按其國籍和信仰相應享受下列節日休假:
聖誕節兩天;屠牲節(古爾邦節)三天;開齋節一天;潑水節一天。
5. 受聘方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受聘方合同期為一年的,享受帶薪休假四周。受聘方在教育機構工作,合同期為一學年的,享受所在教育機構的一個假期(寒假或暑假)帶薪休假。
6. 受聘方連續在華工作一般不得超過五年,再次應聘來華工作須在兩年以後。
三、病假和事假
1. 受聘方請病假,須憑聘方指定的涉外醫院醫生證明。受聘方在一個合同期(一年或一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三十天,工資按照100%發給;超過三十天後,聘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70%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
作為止。
在合同期內,受聘方因公在中國境內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涉外醫院診的醫療費用,由聘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在合同期內,聘方在臺灣、香港、澳門地區和中國境外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 受聘方請假須經聘方同意,聘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一年或一學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十天。
未經聘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情節嚴重的,聘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受聘方的違約責任。
四、合同試用期和信譽保證金
1、受聘方的試用期為60天。在試用期內,聘方如發現受聘方健康狀況或專業水平等不能勝任本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有權解除合同。
2、或他人介紹而應聘的,應由受聘方自購機票(以證明自己確有誠意應聘),在試用期滿後予以報銷。
五、(當事人雙方認為標準聘用合同中沒有涵蓋的其他事項)。
六、聘用合同附件各項條款的確定和變更均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並以書面形式做出約定,任何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
本附件與標準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聘用外國人合同 篇5
Employer ment Intention Letter
甲方(用人單位):
Party A (Employer):
乙方(員工):
Party B (Employee):
根據公司業務與發展的需要,甲方有意向聘用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聘用意向: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company business and development , Party A intends to employ Party B. Party A and Party B come to the following employment intention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 free will and mutual consulyation :
一、 工作內容:甲方擬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Position: Party A will employ Party B on the position of , engaging in
二、擬聘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
The prospective employment term shall commence from
三、工資待遇:
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
Remuneration:
per month.
四、 其他事項待合同簽訂時再行商榷。
Other items concerning the employment will be comfirmed when the contract is signed.
甲方: 乙方:
Party A(common seal): Party B(signature):
時間: 時間:
Date: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