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
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1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出租方房東:
聯絡電話:
承租方房客:
聯絡電話: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戶型:門面房,自願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長期租房合同:
一。租期暫定10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後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元整。由乙方按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後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年月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租期內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水錶底數:噸。電錶底數:度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年月日
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地址: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編碼:______
租房合同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地址: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編碼: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租房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_市_路____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字第_號)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裝置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房內裝置另立清單租房合同,清單租房合同與本租房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裝置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1、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__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開戶銀行:____賬號:____抬頭:____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_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租房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____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閱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裝置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裝置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裝置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絡,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裝置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戶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給甲方或其他租戶(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給其他租戶(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戶(業主)反映強烈的;
6、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租房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說明
1、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租房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租房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裝置、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3
經雙方協商達成房屋租賃協議,並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物
出租人將位於出租給承租人,租賃面積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轉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變更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租期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免租期為一個月,時間定於合約租期第一年的最後一個月,即,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租賃日期確定後,承租人不得以裝修、移機、搬遷等任何理由推遲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終止房屋的租賃:
(一)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將出租方房屋轉租或轉借他人;
(二)承租人違反雙方約定之租賃用途,或利用出租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對房屋的主體結構造成破壞的。
四、租賃期間,如果出租人須收回房屋自用,必須提前 叄個 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實際租賃期計算。同時,出租人應付給承租人 兩個 月的房租作為補償。
五、租賃期間,如承租人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叄個 月書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時承租人應付給出租人 兩個月的房租作為補償,出租人可直接從承租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一、本合同項下的租金價格為經雙方確認的市場公允價格。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幣 元/月,20xx年 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幣 元/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幣 元/月。
二、履約保證金為元人民幣(簽訂合同時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給出租人,租賃期滿,如承租人無違約行為,則出租人退還保證金給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內,承租人不得用履約保證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約定應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
三、租賃期間發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取暖費、空調費、清潔費、電話費等費用由承租人負擔,承租人應按相關部門的規定準時足額交納費用。合同期滿後,在承租人繳清以上費用並提交相關書面證明的情況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內返還履約保證金給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於每(季)第一個工作日前支付當(季)租金(遇節假日順延),將租金劃入委託代理人指定賬戶。
1、租金帳戶:
開戶行:
銀行帳號:
2、履約保證金帳戶: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間可對房屋在不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下,進行必要的裝修和改造。方案必須徵得出租人的認可後方可實施,有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需要向有關物業管理部門或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報批的,承租人還應當事先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
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人向出租人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用期間或裝修期間,由於承租人有責任,造成房屋和各種裝置設施的損失、損壞(如火災、不當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負責恢復和賠償。承租人承擔對第三方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間,租賃房屋的維修由承租人負責。
第五條.續租
租期屆滿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具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出租人。如雙方同意繼續承租,需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書面通知出租人的,視為自動放棄續租。
第六條.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承租人權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築共用設施、裝置和公共部位場所的權利。
2.承租人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在允許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
3.承租人有權自己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裝置進行合法的維修和保養。
二、承租人義務
1.承租人應按時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各項費用;
2.承租人必須保證合法經營,如因承租人過錯致使出租人被處罰或承擔其他責任的,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損失。
3.承租人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並接受物業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賃期間不得將承租房用於抵押,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整體或部分轉租經營,不得以其他形式的處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張貼廣告、標記、指示牌等,必須得到出租
人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手續。
6.租賃期滿後,承租人無權就裝修、改造等要求補償,也不得實施拆割等有損房屋使用價值的行為。
7.承租人必須在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後 當 日內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遷後 叄 日內房屋內如仍有餘物,視為承租人放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8.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遷,承租人應賠償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共同認可事項
一、 出租人依法有權將該房屋出租給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時,結構完整,狀況良好,足供承租人從事本協議所述的用途。
第八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一、承租人不按時交納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繳租金的 5% 收取滯納金。欠繳租金超過30天的,無論數額大小,出租人可以從承租人已經交付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租金,並且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權。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書第三條第三款的約定交納相關費用,造成出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有權按照損失金額扣除履約保證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改建亂建及進行其他形式處分造成損失的,或因過錯造成事故和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人按實際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將租用房屋進行抵押或從事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四、 租用期滿後,承租人對各種原屋所屬的裝置設施不得隨意拆、撤、轉移。否則將按同等數額對出租人進行賠償。
第九條. 免責條件
如因國家或地方政府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租賃房屋消滅、喪失使用效能的,本合同可以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將分別承擔各自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訴訟,雙方應當向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作出書面的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蓋章) (蓋章)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簽名) (簽名)
年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