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

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 個月)的.車輛租金的 %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 %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 %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 市 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2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__年__月__日達成以下租車協議:

  一、甲方有起亞客運出租車一輛(車牌號為__)出租給乙方,租車方式為天(__小時,即__點至越日點)。

  二、該車只限於昭陽區範圍內作客運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須到區客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後果自負),不得用做以國家法律法規相違之事,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x市租車乙方在租車期間的人身安全、x租車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負責(包括被搶受傷害、車輛損失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交納押金__元給甲方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不再租賃時,甲、乙雙方一方願出租,並無任何責任事故,無經濟糾紛,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車自然操縱由甲方負責,如人為損傷,由乙方負責。

  五、x租車自駕每月租金為__元,乙方在每月1號必須交清租金。如操縱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哪個的責任哪個負責。

  六、x租車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新會租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請按時交車。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3

  出租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租方: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噸載重量 牌汽車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 、 、 、 .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租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XX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XX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XX萬元,共計XX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XX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月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完整版(精選5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 年11月 1 日起至 年 10 月 31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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