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潔版電動工具租賃合同模板

簡潔版電動工具租賃合同模板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簡潔版電動工具租賃合同模板,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一、出租裝置名稱: 塔式起重機

  二、規格、型號:

  三、數量: 高度:

  四、裝置使用地點: 工程名稱:

  五、租賃時間: 年 月 日(以實際使用時間為準)

  六、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的進出場安裝費按18000.00元包乾。(費用包括:檢測費、地角螺栓、運輸費、吊裝、工資)。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月租費為16500.00元包乾。不足叄個月按叄個月計算,超出叄個月按日曆天數計算,操作人員(司機)按1600.00元/月。以上費用均不含稅金額。

  3、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使用一個月後乙方應及時支付該月租金16500.00元給甲方,月清月結,租賃費支付不得拖欠,延期最多不超過五天。

  4、因乙方工程原因造成一個月以上的停機,停機時間租金甲方按每月租賃費的60%收取滯停臺班費,即9900.00元/月,固定裝置中途不報停,竣工報停以雙方認可的報告為依據,從乙方工程申請開工日直至報停日止。

  5、裝置退場前,乙方應付清所有款項。否則甲方可以拒絕停報或退場,並仍按正常租賃費用收取。

  6、基礎製作、異形附著及預埋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七、租賃費日期計算方法:

  甲方裝置安裝除錯後,正常使用之日為裝置租賃費起算起算日;乙方正式通知甲方裝置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均雙方認可為終止日。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派有證操作人員操作裝置,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使用要求。

  2、塔吊每月不得低於28個工作日(每天工作24小時)。

  3、操作指揮人員必須24小時待命作業,考慮24小時連續作業。為我公司司機的穩定,工作的靈活性,裁減人員只能考慮裁減指揮。

  4、甲方負責提供塔機基礎圖紙。

  5、甲方及時負責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6、白天有效工作時間中小修超過4小時,則不收取當日租金;大修如果超過2天則扣除當月租金(主電機除外),但不負責間接損失。

  7、甲方提供能正常通話的對講機2臺、吊盆3個、料斗2個、吊繩3付及配電箱至塔吊的電纜。

  8、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有關資料。

  九、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請報告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食宿費用。

  3、提供甲方進出場條件,如裝置專線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所耗電費;並保證塔機工作所需電壓,因電壓不穩導致燒壞電機,損失由乙方負責。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結合現場進行核算後方可施工,並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由於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16T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牆時搭設防護及上塔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牆、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十、安全事故:

  1、特別宣告在塔吊安裝前必須買好保險,否則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裝置發現故障而不及時處理和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違章指揮作業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員指揮失誤及與塔機操作無關人員等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未安地腳螺絲或20日內未安裝塔吊,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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