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融資租賃合同範本

裝置融資租賃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裝置融資租賃合同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裝置融資租賃合同範本1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帳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甲方根據乙方上級主管部門 的批准並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租進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即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 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同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帳戶。 美元帳號:日元帳號:

  西德馬克帳號: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透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驗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按FOB或C&F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為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1.乙方委託 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經濟合同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有關經濟法庭判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

  (3)租賃裝置確認書;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置融資租賃合同範本2

  編號:

  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 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裝置;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 年,從承租人驗收裝置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 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裝置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 元,應於每月 號前交入 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 %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後 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CIF 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裝置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 份

  b.發票 份

  c.裝船單 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裝置的品質、數量檢驗證 份。

  6.貨到 港後,承租人要委託 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 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裝置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裝置,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裝置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裝置到達廠房 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 名技術員到 指導所租裝置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裝置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 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除錯、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裝置檢驗一次以確保裝置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裝置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以採用 種方式處理:

  a.繼續再租 年;

  b.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c.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裝置。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 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 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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