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編外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合同書

衛生院編外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合同書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衛生院編外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人員(乙方):

  一、本聘用合同是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在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期xx年。

  三、甲乙聘用乙方在本院凌口服務站全科門診崗位工作。

  四、甲方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按在編人員同等工齡、同等技術資格的標準執行。

  五、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甲方按月補助300元,乙方交納當年養老金的不足部分,按年交納;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各類假期、職工權益、因工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參與單位的民主管理和監督等權利,以及參加黨組織和群團組織的權利。乙方享有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續聘、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依從其規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聘用)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屬於國家和省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

  3.被錄用到政府機關和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前四項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期滿終止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聘用合同。續訂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的退休年齡的年限。

  (八)聘用合同期滿並辦理了終止手續的、甲方被撤消、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終止。雙方約定的以下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終止:乙方參加入編招聘考試,錄用時。

  (九)甲方與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後,應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

  七、乙方工作考核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聘約。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聘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衛生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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