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安全生產聘用合同

駕駛員安全生產聘用合同

  甲方: 經營者: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經營者與乙方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A)F 號車駕駛員,月工資 元由經營者支付,聘用期為 年。

  為加強營運車輛安全行車文明服務的管理,增強駕駛員文明服務和安全行車意識,樹立良好的`企業和行業形象,根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甲方、經營者和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和車主的責任、權利

  1.應積極協助經營者辦齊車輛的行駛證、營運證、保險證、治安許可證等證件,並按期參加年檢。

  2.按照行業管理體制部門的要求,配齊營運設施裝置。

  3.經營者應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4.甲方應按期組織經營者和駕駛員學習運管、交警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通報好人好事及安全形勢,及時表彰優秀駕駛員。

  5.做好駕駛員的管理。聘用前,甲方應協助經營者對駕駛員的準駕資格、職業道德、服務態度和駕駛技能進行考核,聘用時,甲方應收取駕駛員安全文明經營保證金1000元以上,解聘時退還。若車主要更換駕駛員,需經甲方同意。

  6.經營者要按時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欠、扣發駕駛員工資,若因駕駛員的原因違章受罰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發工資的,應向駕駛員解釋清楚。

  7.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甲方或經營者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

  1.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準駕證、服務監督卡須與所駕車牌號相符。

  2.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文明行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車,嚴禁利用車輛或將車輛擅自借給他人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3.乙方在經營中必須做到“三不、四要、五文明”,三不即不拒載、不亂收費、不說髒話、粗話;四要即要拾金不昧、要救死扶傷、要扶老攜幼、要見義勇為;五文明即語言文明、儀表文明、車容文明、行車文明、經營文明。

  4.服從管理部門的管理。

  5.保持車容車貌整潔,未經運管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張貼商業廣告。

  6.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發生違章,後果自負。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方和經營者另行協商。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經營者、乙方各一份,上交運管部門一份。

  五、本合同由甲、乙方、經營者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經營者: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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