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學校老師聘用合同
舞蹈學校老師聘用合同
聘用單位(甲方):
聘用物件(乙方): 身份證號:
因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舞蹈教師。為了切實維護雙方的權益,認真履行雙方的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合同如下:
一、聘用期限:
自2017年 月 日起至2017年 月 日止,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舞蹈教師。
二、報酬:
1、每月根據課時數結算課時費,課時費標準:每節課 元。
2、獎勵:根據教師教授舞蹈班學員人數,發放獎金,標準: 學員人數達到 人,每月獎勵 元人民幣 學員人數達到 人,每月獎勵 元人民幣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據教學需要制訂管理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2. 甲方按教學計劃要求提供給乙方相應的'授課課時數;
3. 甲方因故需停課,需提前通知乙方;
4.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可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終止;
5.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共 1 頁
(1) 乙方違法、違紀、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中嚴重失誤,導致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造成不良後果和影響;
(5) 乙方私自在本培訓中心外帶教本中心學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熱愛教育事業,嚴格遵守培訓中心規章制度,遵紀守法;
2. 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
3. 按時上下課,並登記考勤;
4. 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須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關係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扣發乙方的當月酬金。)
四、其他
1. 試用期為半個月(兩個星期),試用期不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由甲方帶教、指導乙方;
2. 合同期滿如願意繼續聘用乙方,乙方也願意續聘,可以續聘,續聘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定合同;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