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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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姓名:羅小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武漢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內容。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自2011年3月起至2012年12月止,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如雙方同意延續,應續訂合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荊州地區 從事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

  二、勞動報酬員工聘用合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度,依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職位確定其稅後工資底薪每月/人為3800元。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1)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

  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情況除外。

  七、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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